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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八章 赶集[1/2页]

重生九零霸王花 笨哒哒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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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用的话,就不用给钱了。”柴米笑着回答:“到时候,你自己买了管子什么的,自己浇地就是了。我们家水泵和管子,都是我爸去买的。有啥不懂的,你去问问他,他熟悉。”
     “嗯。”刘志敬也没浇过庄稼,虽说这东西好像没太多技术含量,但是还是要学习一些基本的吧。
     拖拉机很快,就进了乡里。
     乡里的集市,就在乡里街里的西边的一大块空地上。这个集市的历史,可有好多年头了,要追溯到大明朝以前的互市的时候,就已经存在了。
     不过虽说存在的时间比较久,规模也比较大,但是整体还是特别落魄且零散的。
     简单说,就是除了人多之外,一切还是乱糟糟的。
     特别是集市上,有好多小绺(这个字应该读LV,三声。实在找不到字,老用汉语拼音又不太好。就按着通俗的小偷来说了。),这些小偷职业的,专门割包偷钱。
     所以下车之前,柴米就告诫苏婉:“妈,一会儿去买东西,你把钱可拿好了。千万别留神,这地方小偷多。人多的地方你别去,去一次丢一次。”
     苏婉索性就拿了几块钱,随后把钱又给柴米了:“我就少拿点,买完我回来。不够我再去。反正也是溜达。”
     其实,柴米也丢过……所以,柴米也不确定自己会不会丢。
     主要是那群小偷实在太专业了,神不知鬼不觉那种,就很难搞。
     柴米于是决定先去把准备买大项的钱花了,之后再去逛集市。
     碰巧,刚出去就看见柴米的大姨苏锦也来赶集了,大姨走路都不太稳当,虽说不会倒,但是还是特别慢的。
     苏婉看着大姐,于是两个人就先去逛了。
     刘三两口子也赶集,不过人家卖货去了。
     剩下柴米三个人,柴米就建议先去买两个水泵,之后送到刘志敬的店里放着,这样便好了很多,省的拿了一堆钱,再丢了就不太好了。
     卖水泵的自然在五金店里,而且嗷嗷贵。
     卖水泵的大哥,那和刘志敬做生意一个性质——整个街里就他卖,就那种南方自己手工作坊缠的水泵,直接六百多……
     比特么抢钱还离谱。
     但是这种事情,就没什么办法的。毕竟就它一家卖,要不就得去县城……
     最后柴米好说歹说的,两个九百块买了。
     买完,刘志敬开着拖拉机,拉到店里了。
     柴米又顺带去了一趟变电所,把那个破证明送过去。
     柴米有时候,就感慨,别人重生一大堆空间一大堆金手指的,自己啥也没有,就很难赚钱。
     赚钱是真难。
     办事更费劲。
     “哎呀,要不去喝碗豆腐脑?”宋秋水开始出幺蛾子了:“烧饼,豆腐脑,或者羊汤或者牛杂或者馄饨,反正我饿了。”
     柴米蹙眉:“姐妹儿,不是刚赶集,你就要吃东西?咱们好歹逛一圈,你再饿呀……”
     “早晨没吃饭。”
     “我也没吃。”刘志敬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家里刘志敬母亲薛海燕是不做饭的,父亲刘长贵是不会做饭的。
     头两年吧,刘志敬觉得爸妈离婚自己苦。现在爹妈复婚了,刘志敬有时候都觉得他俩当年离婚离的对呀……
     这俩人,都不做饭,硬靠着……
     之后刘长贵跑别人家混饭,薛海燕吃泡面……
     刘志敬干饿着……
     刘志敬:就他俩,其实复婚是对的,可别祸害别人了。
     “去哪?”柴米问道:“我二姑家五叔他们两口子烧饼做的不错。”
     宋秋水直摇头:“她家豆腐脑凉,我要去就是换老爷们那家。”
     柴米自然知道是谁家了。
     这个集市有个卖油条豆腐脑的,那家老爷们呢,养了一头牛,下雨天牛跑了,他穿着拖鞋追,结果摔倒了,命苦的是,正常人摔倒一般啥事没有。他直接脖子插在了一棵树杈子上,当场就噶了。
     从此以后,这女人不炸油条了,只卖豆腐脑了。要不然忙不过来。
     不过,好在术业有专攻,她职业卖豆腐脑,就会做的更好吃一些。
     “那不是还得搁我那个五叔那里买烧饼?”柴米无奈摊手。
     毕竟,干喝豆腐脑,也不太好。
     宋秋水和刘志敬都没有意见。
     于是,三个人就把拖拉机,放在刘志敬店里了,走着进了集市。
     前边说过,这个集市特点就是很大,缺点就是很乱。
     卖菜的,卖肉的,卖东西的,那真是乱特么摆地方。还有人推着自行车卖东西。
     路还土的,搞得到处鸡飞狗跳的。
     用一句话形容就是人多的挤不动搡不动的。
     “这人咋这么多,真特么的难受,我都怀疑刚刚有人偷摸摸我屁股了……”宋秋水骂骂咧咧的说道。
     “别怀疑,是真有人摸你屁股。”
     “特么的,谁这么缺女人,这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的……”
     “小偷……”
     宋秋水顿时一脸尴尬:“小偷摸的呀……幸好我没钱。要不然,不就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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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柴米点点头:“我知道,我都看见了,不过懒得提醒……”
     “你这人,应该提醒提醒我的,抓住那个小偷,揍他一顿解解气。反正大志在这么,还怕打不过小偷呀?”宋秋水气鼓鼓的。
     “拉倒吧,我想提醒小偷:别特么偷我家秋水了,她兜里比你们脸还干净呢……”柴米笑着说道:“不过那个人速度好快,就那么一眨眼我就看不着他了,要不我就抓着他,揍他一顿了。最近正想打人,就是打别人犯法,打小偷,光明正大……”
     几个正想偷钱的小偷目瞪口呆:卧槽!这娘们没安好心呀……别人赶集买东西,她特么赶集是为了打小偷来的……速度告诉同伙,远离这娘们,别为了偷点钱,把命搭上……
     柴米自然分不清哪个是小偷,哪个是赶集的。她又随便看了一眼,就发现又有小偷把手伸进了宋秋水裤子的口袋……
     人太多了。
     柴米和宋秋水其实,就是前后脚。
     柴米一伸手,就把那个人的手给抓住了:“哎哎哎,干啥呢?刚刚就是你,我都看见了,还偷?给脸不要脸……”
     小偷想要挣脱,却摆脱不了柴米的手。
     下一秒,小偷还没等狡辩,就被柴米抄起旁边卖菜的一杆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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