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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五三章 火部落的怀念[1/2页]

我是一个原始人 墨守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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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姑娘的脚步很快,纵然韩成等人乘着舟,还是一路顺流而下,也依然被其追赶而上。
     初时并不觉得,直到一阵风吹过,河边的一棵树飘下一阵的黄叶之后,韩成才惊觉,原来入秋已经入的这么深了。
     在蝴蝶一般『乱』飞的黄叶中,韩成等人将小舟靠岸停下,蹬上了『插』着显得破旧了很多的青雀旗子的油麻地。
     油麻地,是韩成给这片土地起的新名。
     油麻地没有油麻,只有一株株已经窜到一人多高的野麻。
     这样的一片地方,应该叫做野麻地才对。
     之所以会拥有这样一个名不符实的名字,跟韩成有关。
     大约每一个作家的作品里都会有一个化解不开的、神奇的灵魂国度。
     莫言有生长着血一般红高粱的东乡高密,曹文轩的则是水乡里的油麻地。
     油麻地有一个金『色』茅草盖成的小学,有一个调皮捣蛋又善良、喜欢养鸽子的小男孩,叫做桑桑,有红瓦盖成的初中和黑瓦盖成的高中在那里,有孩子的天真,也有青少年的烦恼和成长。
     有着一个居住在红门里、因为家道中落而跟父亲一起去荒无人烟的地方去放鸭、体会着深入灵魂的孤独之旅、并在逆境中成长的少年,他的名字叫杜小康
     没有来到原始社会之前,韩成比较喜欢读曹文轩的书,特别是草房子以及红瓦黑瓦。
     心烦意『乱』的时候,翻上两章,能够净化心灵,找到那种久违的、随着长大和忙碌而渐渐丢失的东西
     油麻地的野麻很多,上面结着很多已经有些发黑的麻蒴,里面包裹着的就是野麻的种子。
     不仅仅芝麻开花会节节高,野麻开花也一样。
     看着白雪妹掌心里放着的几颗黑黑的野麻子,韩成脸上『露』出笑容,有了这东西,来年青雀部落周围也将会出现为数不少的野麻。
     一根指头粗细的野麻被韩成连根拔起,把麻皮从梢往根部开始剥,距离根部大约有二十厘米的地方停下。
     看着韧『性』很不错的麻皮,韩成脸上再复浮现笑容,弄出麻绳和麻布出来,并不是痴心妄想。
     检验了野麻的可用『性』之后,玩心大起的韩成将被扒了衣服显得白嫩嫩的野麻杆折断,将留在根部上的麻皮分成比较均匀的三股,然后开始搓绳子。
     不一会儿的功夫,一杆用野麻编成的鞭子就出现在了手里。
     凌空用力甩几下,还发出了比闷屁响上不少的声音。
     “成哥哥,野麻用来做什么?”
     白雪妹忽闪着眼睛问韩成。
     握着小鞭子,正在幻想着用它往白雪妹身上抽打的韩成,听到小童养媳的话后,毫不迟疑的立刻回答:“织
     布,给小媳『妇』做一套小内内。”
     铁头等人手里拿着镰,开始尝试着收割野麻。
     比不上收割谷子、茅草这些快,但速度还算说得过去。
     不过这些野麻被收割之后,再从这里走就需要小心了,韩成他们脚上穿着的草鞋,并不能很好的抵御来自于野麻茬子的攻击,弄不好就会被破防见血。
第三五三章 火部落的怀念[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