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宋庠被罢相这事,我们还得从他的侄儿说起。
我们在很早之前说到宋庠中状元时就提到过他有一个名叫宋祁的弟弟,而这个宋祁本来才是那一届科考的状元,但当时的摄政皇太后刘娥觉得在封建礼法上弟弟不应该压哥哥一头,所以她才钦点宋庠当了那一届科考的状元。刘娥这一决定完全改变了兄弟俩的命运,宋庠此时官至宰相,而宋祁则是翰林侍读学士、龙图阁学士、给事中兼史官修撰,当然这也算得上是一个高官了。
事情的源头就出在宋祁的儿子身上,不是说他的这个儿子做了什么混账事祸及自己的父亲和伯父,而是因为他“交友不慎”。可是,朋友犯事也不至于祸及自身,毕竟就连诛九族也没有株连“友党”一说。总之,这一切只能说明“别有用心”之人将事情给上纲上线了。
宋祁这个儿子的朋友名叫张方彦,是一名举人。此人还有一个身份,而这个身份就让人不禁浮想联翩,因为这个张方彦还是张贵妃的母亲、越国夫人曹氏家里的“座上宾”。一个是大有前途但却还没能考中进士的年轻举人,一个是丧夫二十多年且一直寡居的超级贵妇,这两人搅和在一起能没有故事吗?也正是仗着曹氏的背景,张方彦在京城里那是混得风生水起,而一个开封本地的富户也正是看中了他的这层关系便委托他买一个官。
张方彦收了这个富户的银子自然就要替人家办事,可他很不地道的地方就在于他没去找曹氏帮忙,而是自己搞了一张假的封官文书交给了那名富户。这事当然迟早会露馅,官司就此打到了开封府。
此时的开封知府是刘沆, 在审案中张方彦很嚣张地交代了自己跟曹氏的特殊关系,这可就把刘沆给吓了个半死。这案子办不好很有可能会毁掉他的大好前程,反之则有可能让他从此平步青云。为此,刘沆权衡再三决定只治张方彦的罪,他在上报案情的时候建议直接将张方彦处以极刑,而张方彦与曹氏的关系他却只字不提。中书省的两位宰相也深知这其中的利害关系,如果罪及曹氏,那张贵妃那里就没法交代,所以也就批准了刘沆的判决。
案子似乎就应该这样完事了,可问题就在于张方彦当时为了脱罪竟然一股脑儿地把自己的社会关系全都说了出来,这颇有如今的那种“我的朋友是某某”的桥段。他本是想以此吓唬刘沆,可谁知道这反而演绎出了一幕死了也要拉人垫背的狗血剧情。很不幸的是,张方彦的其中一个朋友正是当今宰相宋庠的侄儿。
这个消息一出,包拯、吴奎和陈旭这三名谏院的官员便把矛头指向了宋祁,他们说他教子无方,宋祁于是被外贬出京担任亳州知州。这还没完,包拯等人转而又以此指责宰相宋庠“不戢子弟”,同时还弹劾宋庠在担任宰相以来毫无作为理应罢黜。
宋庠闻言立即主动上疏请求辞官,但是他犯了一个让他自己都无法原谅的巨大错误。按照流程,当官员主动求罢之后应该待在家里等待批复,可宋庠这个劳模竟然没等批复下来就又跑去中书省上班。这就是说你宋庠连演戏都不会,你的主动求罢分明就是在故作姿态,这说明你这个人的人品有问题。这种人怎么能够担任百官表率的宰相呢?
宋庠就是这样自己把自己给玩死了,他被贬为刑部尚书、观文殿大学士,知河南府。随后,他又被改迁为许州知州,最后落脚于河阳府。也就是说,他在短时间内被连贬了三次。
宋庠这一走就让中书省的长官出现了空缺,但赵祯没有安排人接替宋庠,而是又给中书省增加了一位参知政事。那么,这个幸运儿又是谁呢?此人正是开封知府刘沆!
刘沆为什么能捡到这个大便宜?答案再明显不过了,因为他很会来事,张贵妃以及她的母亲曹氏怎能不感激他呢?赵祯呢?这个被后世传颂的一代明君竟然就因为这事将此案的主审官给直接提拔为了参知政事。这叫人说什么才好?
回头来看,整个事件都像是一场阴谋。同样是“朋党”,曹氏跟张举人关系更为密切,可她什么事也没有,而宋祁的儿子却因为跟张举人经常一起玩而害得自己的老爹和伯父双双丢官罢职,包拯等人弹劾宋氏兄弟的理由更是显得有些无厘头。
要说这里面没有阴谋,鬼都不信!我们还能说什么?文大宰相这一招真的是杀人不见血,就好比当初他在成都把何郯给轻易“灭”掉一样——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
随着宋庠的离去,文彦博在中书省一人独大,宋朝在时隔多年后再次出现了独相。难道赵祯忘了防止宰相专权的祖宗家训了吗?当然没忘,但现在文彦博很乖,连一点儿权臣的影子都没有暴露出来,赵祯即便是放权给他也不足为患,可文彦博能成为独相最重要的因素恐怕还是后宫里的那位张贵妃。得亏文彦博不是才疏学浅的奸佞之辈,要不然以他的关系网和能力而论,他所产生的破坏力很有可能将是无可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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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了宋庠的叽叽歪歪后,文彦博这下总算是可以甩开膀子大干一场了。我们前面也说了,他的执政理念不是要讲究一个大刀阔斧式的狂飙突进,而是温水煮青蛙式的循序渐进,直观地说就是鲸吞与蚕食之别。欲速则不达,我个人觉得这句话几乎可以用来作为文彦博这一生行事和做人的戒律准则,这话甚至可以用来解释他的长寿。我个人还认为,如果给文彦博十年的时间或是让他像吕夷简那样长期执政,那么
第162章 英雄气短[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