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就回去。想了想,他对助理说:“去通知一下程思语,告诉她明天回京。”
“好。”助理答着,转身准备离开办公室,钟?麓又想起了程思语的手机几乎一直处于关机状态,也几乎从不上网,接着补充道,“别给她发简讯。”
助理看了一眼钟?麓,有点奇怪,但他知道董事长向来不喜欢别人问他问题,尤其是与工作无关的问题,便“嗯”了一声应了下来,小心翼翼地关上了办公室的门。
助理的电话打的是钟?麓豪宅里的座机,管家接了电话。他特意提醒管家一定要把回京的消息亲口转告程思语。管家放下电话,去敲响了程思语的房门,“程小姐,顾先生说明早回北京,你准备一下,早点休息。”
“好,我知道了,谢谢叔叔。”程思语正敷着面膜刚准备睡觉,听到这话,算了算日子,今天刚好是她来广州的第十四天,就像来之前钟?麓的经纪人告诉她的,她需要在这里待两个星期。
程思语从床上爬起来,开始收拾行李,她带的东西不多,收拾起来也就十来分钟的事。一切都弄好之后,她默默地坐在梳妆台前的椅子上,双手抱腿。虽然她在这里也并没有和钟?麓产生什么交集,可是这毕竟是钟?麓的家。每天生活在这里,既会不自在又要小心谨慎,但她还是会贪恋关于钟?麓的一切,一想到明天就要离开,她心里就有些难受,以后再也没有和钟?麓共处一室的机会了。
程思语几乎一夜未眠,第二天很早就起了床。司机来帮她提行李箱的时候,她很认真地和管家还有阿姨告了别。
钟?麓整个晚上都没有回家,程思语遇见他时,是在机场的贵宾休息室里。他比她早到一会儿。
今天的钟?麓穿着依旧低调,一件爱马仕的驼色风衣,头上戴着黑色的弯沿帽,他坐在那里,手上拿着手机,手指在手机屏幕上轻轻翻动着。
程思语见到他,自是非常惊喜,还以为他不让自己和他一起回去了。她跑到他身边,又不敢挨得太近,“?麓哥。”
今天的程思语披着微卷的长发,是时下比较流行的仙女烫,涂了斩男色的唇釉,她的脸颊微微发红,看上去倒是很自然,不像是涂了腮红的缘故。钟?麓抬头,看见她明眸皓齿的笑着,婴儿肥还未褪去的脸蛋腮帮子鼓鼓的,这才是她本该有的模样,但和这样的少女炒绯闻,倒是让钟?麓感觉有点不适应。
钟?麓指了下旁边柜子上的爱马仕包装盒,对程思语说道:“把你身上的外套换掉。”
程思语迟疑着,走过去打开盒子,那里面,驼色的长款风衣,是钟?麓身上穿的是同款。
第十二章想要做你的女朋友[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