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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芝诺的乌龟与龟兔赛跑[2/2页]

百家神通:从鸡兔同笼开始 秋天的大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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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的一半自然是0.4了。
      再要不就是分数相乘,十分之五乘以十分之八,分子分母同时相乘,等于百分之四十,还是0.4。
      谷“好吧!这个我懂了!但是按照这个算法,就会出现一个问题,假如一斤苹果八十文钱,也就是0.8两,那我买5两,应该付多少钱?四两?”
      看到这里,路明远都有些无语了,这家伙是真糊涂还是装糊涂?这都能弄混?
      不过姜子淳还是耐心的解答,说两个“两”是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还说两个单位相同的话是不能直接相乘的。
      见到这话,路明远皱了皱眉,他去题目里面搜了下,发现果然还有很多问这方面的题目,而且数量还不少,有好几千个,甚至还有问为什么四万乘以四万要等于十六亿,而不是等于十六万的。
      看来,自己书里写的还不够清楚啊!
      这群……哎!
      摇着头,路明远开始回复姜子淳:
      “其实,单位相同是可以相乘的。
      比如我们常见的一米乘以一米等于一平方米。
      虽然可以乘,但是此时的米和平方米已经是不同的单位了。它们两一个是长度单位,一个是面积单位,已经不能直接换算了。比如你不能说一米等于多少平方米。
      在我看来,在实际应用中,如果要进行带单位的四则运算,那么它们的单位也要进行相应的运算才行。
      相同单位的话,进行加减法的时候还等于原来的单位,也就是一米加一米等于两米。这里面的米加米、米减米还等于米。
      但是此时如果单位不相同呢,比如一米加一分米,那么就要将其化为相同的单位,不然不能直接运算。
      此时既可以将一米化为十分米,和一分米相加,得到十一分米;也可以将一分米化为0.1米,相加得到1.1米。不管是哪一种,只要单位相同就行。
      而进行乘除法运算的时候,就和加减法不一样了。
      此时,米乘以米等于平方米,而米除以米是单位一。
      还有一个例子就是四万乘以四万的问题,此时我们也可以将‘万看做单位,此时单位和数字分别相乘,计算出应该等于十六万万。
      但是跟上面的平方米的例子不同,此处的万万呢,还可以写成另外一个单位,那就是亿,所以十六万万也等于十六亿。
      当然,我们也可以将四万这个整体看做是一个数字,直接相乘的话还是同样的结果。
      至于上面买苹果那个问题,它的单价是0.8两,那么计算的时候就应该写为0.8两银子\/斤×5两,由于斤和两可以换算,那么刚才的式子还可以写成0.8两银子\/斤×0.5斤。
      此时数字和单位分别相乘,结果就是0.4两银子。
      不换算的话,那就要写成:4两银子*两\/斤。
      这个式子看起来很麻烦,也不太容易理解,所以现实生活中,我们一般是能化简就化简,能约掉的就约掉。简单方便嘛!”
      写完没几分钟,路明远就收到了回复。
      温柔可爱姜子淳:感谢大佬指出错误。其他的我都理解了,但是米除以米等于单位一,这个怎么理解?
      路在脚下:这里的单位一你可以看作是纯数字,它是无量纲的,无单位的。
      不过在实际生活中,我们也可以人为的赋予它意义,比如一本书、一个苹果、一段路程等等。
      甚至还可以是几倍,比如4米是2米的2倍;2米是3米的2\/3。
      再比如有一个题目,10米长的木条,每段截1米,可以截多少段?
      这个题目我们可以这样计算:10÷1=10段;也可以写成:10米÷1米=10。
      但其实如果真的较真的话,应该这样写:10米÷1米\/段=10段。不过一般没人按照后面的式子写。
      而第二个式子后面的10呢,我们就可以人为的理解它为10段,甚至换个题目它也可以理解为10倍。根据题意和问题,这个可以随时变。
      温柔可爱姜子淳:好吧,有些理解了!也就是说虽然它没有具体的单位,但是我们理解的时候,有时候却必须给它赋予一个什么东西,这样便于理解。
      路在脚下:也可以这么说。
      刚解释完,路明远就发现他又多了一个关注,嗯,是姜子淳。
      自己就两个账号,她竟然全关注了,这不得不说两人真有缘啊!
      笑了笑,他浏览起了其他问题。
      今天来了兴趣,路明远便准备歇息一下,放松一下精神,也顺便看看数学都进展到了哪里。
      翻开自己写书的时候就出的那个“费马大定律”,也就是将一个立方数分成两个立方数之和,甚至推广到n次方。
      这个问题里面更热闹。吵成一团。
      不过成果却不怎么样,直到现在,他们连n=3的时候都没能证明出来,更别说其他的了。
      不过有人用笨办法手算过,看评论里说已经验证到了几千万甚至上亿的地步,还没找到反例,看样子这个定律应该是正确的。
      不过这个得证明啊!不证明怎么行?
      对此,路明远摇了摇头,一脸的神秘。
      这可是个难题啊!上一世卡了三百年,不知道这一世又会需要多久?
      就在这时,他突然瞥见了一个追及问题,或者说龟兔赛跑问题,马上路明远又想到了一个好玩的。
      “假设一只乌龟的速度为1米每秒,而兔子的速度是乌龟的十倍,即为十米每秒。
      乌龟在前面一百米处起跑,同时落后的兔子在后面追。
      根据追及问题的解法,我们完全可以计算出两者相遇的时间。
      但是可不可以这样理解:
      因为在竞赛中,追者首先必须到达被追者的出发点,当兔子追到100米时,乌龟已经又向前爬了10米,于是,一个新的起点产生了;
      此时似乎回到了初始,只不过两者间的距离缩小了。
      这时兔子必须继续追,而当他追到乌龟爬的这10米时,乌龟又已经向前爬了1米,兔子只能再追向那个1米。
      接下来就是一米,一分米,一厘米……
      就这样,领先的乌龟会制造出无穷个起点,它总能在起点与自己之间制造出一个距离,不管这个距离有多小,但只要乌龟不停地奋力向前爬,后面的兔子就永远也追不上来!
      按照这个想法来看,兔子应该不管怎么样都追不上乌龟才对。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或者在追及问题中,兔子是明显可以追上乌龟的,那么这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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