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平还不高,一般来说也产生不了多少生活垃圾,特别是那东西还是白色的,正常来说白色的东西都是工业品,衣服啥的,我们那个时候可都是哥哥的衣服穿小了,改改给弟弟穿,就算烂得不像样了也不舍的丢。
因为我爷还没有想好怎么对付刘东德,所以对于刚发现的东西,他并没有声张,而是不动声色的走了过去,就像正常往前走找刘风宝的线索一样。
等到了近前我爷才发现,那个白色的东西旁边儿还有一个黑色的东西,仔细一看都是女士内衣,而内衣下边儿的那片草地,不是芦苇,而是一层很低的野草,还有被压平了的痕迹。这种痕迹差不多已经快要消失了,但从那些折断的枝叶来看,这里应该是有人躺过。
“那你咋就确定是刘风梅的……东西,而不是随便别人的呢?”
我问我爷,我觉得他没有丝毫证据,就直接就判定了衣服的主人,这种做法不太符合他的风格。
“我是在哪儿发现的刘风梅尸体?”
我爷没头没脑的问我。
“草庵东边儿,小水湖那儿。”
“柳树林在哪儿?”
“草庵西边儿,四五里地的样子。”
“我是啥时候发现刘风梅尸体的?”
我爷又问道。
“上周日吧,好像是。”
“到现在几天了?”
我已经进入了问题抢答的状态。
“七天啊,今天不也是周日吗?”
“就按十四天算。十四天的时间里,像柳树林那种地方,能有几个人去过?”
“不知道。柳树林不是才栽成没多久吗?”
这个问题很明显超纲了,我不知道答案。
“就拿小水湖来类比,就算算上藏尸那仨人,那多长时间能去一个人?”
“也不算太长吧?你不是就经常去吗?”
“不算我。”
“你不算一个人吗?”
“……”
我爷被我的反问搞无语了,我不知道是哪句话说错了。
这时,“屁崩儿”接下了话茬:
“柳树林是刚栽成的,那儿名义上属于河这边儿和那边儿共有的地方,但实际上应该算是三不管的地带。柳树林外边儿也没人开地,都是一片荒草芜地,从大堤上直接去那儿也没啥好路,一般是不会有人却柳树林的。
“如果刘风宝算是一个的话,十几天里边儿,应该只有刘风宝、刘风梅和另外一个人去过,而那另外一个人,我猜测就是刘东山。除此以外,就是刚刚去过的我们几个了。”
这我就有点儿奇怪了:
“报案以后,警察也没去搜过吗?”
我爷说:
“尸体是在小水湖那儿发现的,也很快就确定了死者身份,警察的调查重点在小水湖周遭,以及各个相关人的家里。本来是要沿河搜查的,但案件相关人的调查浪费了太多时间,乔副队在这方面做的还是很差的。”
我估计也不全是乔副队很差这一个原因,周所长不是刚被调来吗?可能也会组织一些三把火的活动,应该也会影响案件的调查步骤和进度。
“只凭这个就说那些衣服是刘风梅的,我还是觉得勉强。”
我反正不觉得这就能直接联系上刘风梅。
见我还是不服,我爷就又给我说了一个证据:
“内衣款式很新潮。”
……
我觉得,我爷关注的点儿是不是有点儿怪。
“发现刘风梅的白褂儿、黑裙儿和黑皮鞋的时候,我就发现,这些衣服还有很浓的香水味儿,不像是那些经常下地干活的农村妇女会穿的,更像是我去镇上买烟叶的时候,见到的那些从歌厅里出来的女孩子穿的衣服。
“我判断,刘风梅平常应该是一个很喜欢打扮的人,她的穿衣品质也跟普通的农村女性完全不一样。如果这些内衣不是她的,就应该是镇上来的、或城里来的人留下的。
“再说,一个经常穿内衣的人,会无缘无故的把它们留在野地里,里边儿光着回去吗?”
“呀!爷,你别再说了。我信了还不行吗?”
我觉得,回家以后我得好好洗洗耳朵,我爷说的话太……疯狂了。
不过听着还挺有道理。
第29章 还挺有道理[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