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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 流民[1/2页]

铁骑踏乱明 白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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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神庙内如今热闹非凡,被沈默三人救下的那二十余名百姓正围着一口大锅大口大口地吃着肉粥,锅里面炖的滚烂兔子肉,再夹杂着刚从土匪手中所截获的细米煮熟的米饭,那滋味儿,别提多美了。
      “孩他爹,抓紧吃呀,看见了吗,这可是肉!”
      一个头上裹着块破布的农妇正端着破碗吃着肉粥,由于长时间缺乏营养,这个农妇的头发都已经变成了紫色。常年没有吃肉的她连筷子都没有用,也不顾兔子肉的滚烫,直接用手抓起来就往嘴里送。
      这个大大咧咧的农妇名字唤作张刘氏,家在附近的张家村,因其性格直爽泼辣,同一个村子里的人都喊她做张大嫂。而那被张刘氏喊做“孩他爹”的,乃是一个看起来文邹邹的男人,如今虽然是初夏,但是南方的天气已经非常炎热了,他却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长衫,上面满是黑黢黢的脏泥,别人看起来都嫌捂得慌,他穿着却怡然自得。
      这个男人就是张刘氏的男人,名字唤作张白念。这张白念也算是饱读四书五经,却数次考科举未中,考着考着,他的年龄也到了四十多岁。为了讨口饭吃,这张白念无奈,只得在张家村中当了一个酸臭的教书先生,手下也有三四个学生。
      村子里看他那么大的岁数都没有娶上媳妇,便将大脚寡妇张刘氏嫁给了他,二人结婚不到半年,便有了个孩子,平时的日子也算是勉强能过得下去。后来不知从哪里来了一伙官兵,将他们张家村掠夺一空不说,还杀了张学问夫妇的孩子,要不是张刘氏长得面容丑陋,恐怕她也和村子里其他的大姑娘小媳妇一样,被那伙官兵给糟蹋了,好好的一个村子,就这样散了。
      而其余狼吞虎咽的百姓,也大多和张刘氏夫妇一样,都是穷困潦倒、无家可归的流民。如果不是沈默出手,恐怕他们早就被秦用给宰了做成“米肉”了。
      “知道了知道了,妇道人家就是妇道人家,一点礼数和分寸都不讲!没有规矩!”
      张学问撇撇嘴,用手将已经“包浆”的长衫往胳膊上拢了拢,慢条斯理地端起缺了一个口的破碗,先用嘴吹了吹,小口小口地抿了起来。等他慢慢喝完肉粥之后再想往铁锅里舀点的时候,却发现偌大的一锅肉粥已经被这些饿了小半个月的流民给喝的一干二净,连点渣子都没有给他留下。
      “哼!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凡夫俗子、乡野蠢夫,吾羞愧与之为伍!”
      浑身透露着老夫子酸臭味儿的张白念将手中破碗扔下,背对着其余流民自顾自地生着闷气。
      “孩他爹,快,抓紧吃,这是俺刚才偷偷给你留的。”
      显然张刘氏已经对张白念张口闭口“仁义礼智、之乎者也”已经习以为常,她将刚刚从自己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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