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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十八章的解释[1/2页]

我在天庭当差的日子 毛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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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为什么在评论区回复会看不到,所以单独列出一个章来。
      关于四十八章,我解释一下哈,鬼魅们并不是“盗取”香火,而是“享受”哈。
      (文中写的是享受。)
      “享受”和“盗取”是不同的。好比是家中老爷出去了,家里的孩子坐在老爷的椅子.上想象自己是老爷,然后玩过家家游戏一样。
      而一家的权利也还是在老爷的手里。
      (享受,享用,受用,意思不同,有些咬文嚼字了,好似“享受”这个词有些异意,改成“耍弄”要好一些。)
      因为在阳间地位最尊贵的鬼就是城隍,所以这些小鬼想象自己是城隍,学城隍吞吐香火,但这些香火愿力还是属于城隍的。在
      这里说一下哈,供奉的香火愿力是“指向性”的,但城隍没有收集,香火愿力就在城隍庙弥漫。
      但这些香火是只有本位城隍才能收集的(除去食香鬼之外的天地异种),而收集了之后却可以将其转交他人。
      否则以老黑的性子,早就将这里的香火一口吞了不是?
      就好比工资是打到你银行卡里面,支付过程中没人动得了,但是你将这些钱取出来之后却能被人偷了。
      (ps:其实关于香火愿力这个设定我写的有些不具体,是我的锅,但就是这个道理。psp:这其实也是一一个伏笔,后面想写的是这些小鬼明明收取不了香火,但后来主角再进入城隍庙之时发现香火少了。)
      还有就是小鬼趁城隍不在占据城隍庙这事儿,这事儿就好比乡镇领导失踪了,却发现一帮人在这个领导的办公室玩一样。
      会直接杀吗?不会吧,只是会将其赶走而已。
      至于文中为什么不赶,打不过。
      只要这些鬼没害人,没吓跑前来供奉香火的普通人,其实也是罪不至死的。
      最后呢说一说天庭的设定哈。天庭是一个政权,管的不只是人,畜生,鬼魅,精怪,只要是活着的生灵都是其子民。(我在文中刻意让无论动物植物魂魄,只要有灵智都自称人,就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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