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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只因喜欢[1/2页]

都市逆袭 毅然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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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老家时,紫兰也是两点一线的上下班生活,虽然作为户籍管理员每天的工作只是在做简单重复的工作,但是每天过得很充实。而来到A市后,她成了一个专职的陪读妈妈。芳芳在家时,她总是忙忙碌碌的。可是一旦去了学校,只剩她自己时,她感觉到了无聊。只好写文打发时间,还好有了网络,她可以在博客或文学网站写文度日。
      紫兰爱上写作是在学会上网的半年后,那还是八年以前的事情。那年芳芳五岁,亚伟回家探亲时破天荒地给紫兰买了一台电脑做礼物。他说平日里她觉得无聊的时候可以上网消遣。他突然关注她独自在家的感受,这让她很是感动。那时单位号召大家学微机知识,理论和上计算机实践同步进行,她刚学了一些皮毛,对上机还不精通,更别说上网了。有了电脑家里就有了网络,当晚亚伟给她申请了QQ号,于是,他们两个便成了QQ好友,他告诉她有时间他们可以上网聊天。这是亚伟给她买电脑的初衷。可是因为作为项目工程师他根本没有时间上网,于是她便将电脑搁置了起来。
      直到半年后,她发现QQ空间可以写日志时,她没来由地就喜欢上了写作。因为她发现写日志可以调节她的心情,她的快乐与忧伤都能通过文字传递和记载在空间。从开始的三天一篇日志,到后来的每天一篇,除了泄压外,就是她疯狂地喜欢上了写作。因为爱好,她从没有觉得写作是一种负累。她不光每天写,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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