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破晓时,我开车离开了临鲤县。
一宿没睡的我有些疲惫,我不敢开太快,所以没有上高速,路上要是不堵车的话,下午两点之前应该能到。
晨曦的第一抹阳光穿过车窗照了进来,我身后的人睡的正香,阳光一会儿贪婪的亲吻着她的唇和睫毛,一会儿不老实地抚上她的发梢,温柔满溢,让她不雅的姿势散发着一股别样的美丽和韵味。
唯一败笔的就是她那飞流直下三千尺的口水了。
黏黏的液体顺着她的衣领滴到了牛仔裤上,我已经用纸给她擦过好几次了,但只要我一回头看她,眼前就又恢复了壮观的景象。
好几次我都忍不住笑出声,突发奇想的,我用手机把她流口水的模样给拍了下来。
看着照片里的人,我自然而然地便想到了大学时化学老师讲唾液那节课时给我们拓展的课外内容。
口水的化学名称就叫唾液,关于它,有一段独属于理科生的浪漫告白情话。
“我对你的喜欢就像是钡离子和硫酸根的结合,终会有美好的沉淀,这爱意,连金刚石的硬度也犹未可及。”
车里的《苦瓜》还在单曲循环播放着,上车的时候赖麻花说她最喜欢陈奕迅的这首歌。
这首歌以半生瓜喻人生,字里行间写的都是苦尽甘来。
“开始时捱一些苦,今天竟吃得出那睿智愈来愈记挂。”
可它既然叫苦瓜,那它就该苦,甜了就是变味了,那就不对了。
就像林清玄先生说的:人世间的许多事,美与苦是并生的,人不能只要美而不要苦,苦瓜的创作不能说是美丽的错误,它是人生真实的一个小影。
除此之外,还有一句歌词令我记忆深刻。
“青春的快餐只要求快不理哪一家,哪有玩味的空档来欣赏细致淡雅。”
我觉得这句歌词写出了现代人的恋爱观。
人这一辈子最怕突然把一首歌给听懂了。
随着目的地越来越接近,我的困意也越来越重,无奈,我把车子停在了路边,准备抽根烟来提提神。
我打开车窗,凉爽的风涌来进来,很舒服,就连身后的人也翻了个身,动作不羁的她裸露出隐私的部位。
我把外套脱下搭在了她的身上。
怕赖麻花会突然醒来,我下了车,迎风给自己点上了一根烟。
赖麻花很讨厌喝酒吸烟的人,我觉得这可能和老赖有关。
抽完两支烟,我的状态好了不少,准备转身回到车里,一只手却搭在了我的肩上。
那只柔若无骨的小手落入我的余光里,一种被捉奸在床的感觉顿时涌上我的心头。
“大叔,你又抽烟。”
我回头,那双灵动的眸子里,闪烁着一丝慧黠的笑意。
她另一只手也朝我伸来,我讪讪地笑了笑,把口袋里的打火机递给了她。
“烟。”
我手在口袋里攥着仅剩的一包烟,苦着脸道:“这烟不便宜,扔掉的话怪可惜的。”
“谁说我要扔了,我先替大叔你保存着。”
她攥着我的胳膊把手从口袋里抽了出来,然后夺走了我的烟,作为交换,她扔给了我两个口香糖,和上次的口味一样。
“吃这个也能提神。”
我剥开一个塞进了自己的嘴里。
 
第37章 花海[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