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婶子媳妇里,满脸痴呆的样子。
叶微摆手,“我和我妈七点去供销社的时候,也是人挤人,你们去得太晚了。”
“我陪温均去了趟邮局来着,”宋旭兴嘴快,又没心眼,上下嘴皮子一碰,就把这事秃噜出来了。
话音刚落,宋旭兴下意识转头,看了陈温均一眼,有些心虚。
这件事儿能不能说啊?
但陈温均表情不变,笑着对叶微说:“去邮局给报社寄了几份稿子。”
叶微一下子来了兴致,“给报社寄稿?”
她上下又打量了一眼陈温均,给报社投稿,不论在哪个年代都是件挺难的事,尤其六七十年代,内容需要红专正,审核要求很高,一不小心就容易被抓小辫子。
再联想起传闻中陈温均可怜的家庭背景,难不成,这还是个文采不错的小青年?
叶微心里感叹,她见惯了笨蛋帅哥,乍一见着这么积极上进的帅哥,还不太习惯了。
叶微心里咂咂嘴,就听见陈温均又开了口。
“写了些关于林场风土人情的事,”陈温均看看面前的本地姑娘,又补了一句,“不过我有一些事不太清楚,可以问你吗?”
叶微一懵,“啊?”
但她作为东道主,还是热情好客地点了头,颇为好奇,“你说,你有什么不清楚的?”
“嗯,我们林场附近的山上是不是有很多野兽?比如獐子、猞猁、熊之类的?”
陈温均脑袋里想到一个问题,问了出来,身体微微前倾,等着叶微回答。
叶微还以为他要问啥大事儿,生怕碰到自己的知识盲点,这一听完,松了口气。
关于山林打猎的事她还是有记忆的。
叶微一撸袖子,积极开始了自己的表演,“我们林场的山上有各种大野兽,山上其实可危险了,你们没事千万别进。”
“不过除了这些危险的,山上能吃的小野味也不少,像野鸡、兔子,最好吃的是一种叫飞龙的鸟,学名花尾榛鸡……”
叶微话猛地一顿,意识到自己说出了一个村姑不该懂的东西,她赶紧一笔带过,“这种鸟肉质特别嫩,很好吃,就是难抓到。”
原主早就念完了初中,本来要念高中的,但最近的高中都在县里。县里那阵子又在闹革命,石秀兰不放心,原主就没去上学。
但这种涉及到生物分类学的知识,还学名呢,咋也不可能是初中会学的,尤其是七十年代的初中。
叶微有点紧张,悄悄盯住陈温均的脸。
陈温均抬了抬眼,好像没注意到她慌了一瞬的语气,笑着说:“我好像听老知青们说过,的确很好吃。”
看来他没注意,叶微松了口气,吓死她了。
她笑着说:“前些年饥荒,山上的野味都被逮的差不多了,现在飞龙很少见了。”
说完这句,叶微就扯开了话题,再聊一会儿食物,她怕自己嘴快又说错话。
几个人说了会儿话,厨房门“嘎吱”一声开了。
石秀兰探出头来,声音压低了,跟偷鸡摸狗似的,生怕十几米外的邻居家听见。
第25章 报社投稿[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