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沈长莲是个极要面子的人。
在以后的日子里,沈长莲学会了虚假的、谄媚的笑,学会了放低姿态,也把自己的面皮磨得厚厚的。
只有逢瞻还记得,沈长莲是一个小心眼、爱别扭还有些傲娇的人。
也因此,他总能轻易看出沈长莲的心情。
“所以,你为什么不开心?”
逢瞻静静地看着沈长莲,似乎是一定要在她哀伤的脸上看出原因,不然就不会放弃。
“宣帝给我取了字……”
“是什么,你不喜欢吗?”
“不…我挺喜欢的,那名字很适合我。”
“沈沐尘,的确就是我,不是吗?”
逢瞻听到这个名字后却是皱了皱眉,“沈沐尘?你真的喜欢沐尘这两个字吗?”
沈长莲点了点头,“喜欢啊,喜欢的不能再喜欢了,就是因为太喜欢了。”
逢瞻看着沈长莲眼下隐隐约约的青紫,“……你昨晚没睡好?再睡一觉吧。”
“你现在不好好休息,到了江州后就更没有好好休息的机会了,你以为那里还会跟京郊一样安静?”
“我明白,你不要再说了,我这就去睡觉。”
“……去吧。”
逢瞻看着沈长莲进房后,又蹲在磨刀石旁打磨自己的刀。
许久不用,刀都有些生锈了……
战乱之地自然比不上京都,一到夜里,遍地都是哀嚎声。
人的、畜生的、兵刃的……合在一起,没有点耳聋还是真不好睡觉。
逢瞻在边域住的久了,早就习惯了。
去漠南的日子反而还好一些。
但是有一年,漠南的情况每日俱下,常常有山匪、乱兵来侵袭。
沈长华这个毛驴县令自然也没钱没力组织人马反抗。
他就带着两个小豆丁挖了地道,藏了些粮食,日夜谨防着,一有些风吹草动就拽着两人进地道。
这样过一天两天还行,日子久了,沈长华这个纯书生就受不住了。
又过了一个月,意外发生了。
那时的沈长华因为太过紧张,几天几夜都没睡觉,也不敢多吃粮食,竟虚弱的晕倒过去。
正在沈长莲跟逢瞻商量着把沈长华拖到地窖里的时候,有一个山匪闯了进来。
他手里拿着长刀,眼毛红光,眸光沉沉地看着逢瞻跟沈长莲。
两个小豆丁瞬间便明白是什么意思。
乱了这么长时间,该宰杀的牲畜怕是早就吃光了,再想开荤,就只是是…吃同类了……
而小孩子的肉嫩,自然是首选。
那样危险的时刻,逢瞻也顾不上多想,提着菜刀就冲上去了。
还好他事先藏了把刀在身后,而这山匪也没有想到一个小毛孩子竟然有直接砍人头的胆量。
他捂着伤眼哀嚎着倒下,而逢瞻攻势不停……
事后,逢瞻得到了第一把刀。
他玩兵器玩的早,可玩的也都是木刀、木剑。
边域兵刃短缺,自然腾不出真刀真枪给他,而这土匪的直刀,便也成了他第一把刀。
这刀是把好刀,逢瞻带着它许多年,它还是跟初见时一般锋利……
逢瞻也就一直带着它。
第八十四章:第一把刀[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