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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物以类聚[2/2页]

归来有妻 愚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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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有的一切都是她的本事。”这是安歌的真心话,以一个女性的审美来看,倪雅的长相无可挑剔。
      冷风灌进来,罗伊清醒了些,她不屑地努努唇,掏出手机百度了一张图片,扔给她,说:“我可是整容医生啊亲爱的,她那张脸大大小小动了十几刀,开眼角,割双眼皮,卧蚕,垫鼻梁,丰唇,瘦脸针……能动的几乎都动过,说白了,她现在的长相父母认不认得出来都是个问题……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她这是大不孝,搁古代要受刑的。”
      安歌浅笑摇头:“你太严肃了,社会风气不都这样吗?如果他们都不上你那儿,你就要失业了,比遭受舆论谴责更可怕的事是——贫穷。”
      罗伊摆摆手,将头枕在她膝上,喃喃道:“不知道戚大少和她滚床单的时候什么感觉,拥着一张人皮,人皮下面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她太累了,需要好好的睡一觉。
      宋时雨静静地听着两人的对话,过了很久才问安歌:“那是你这几年的感触吗?”
      安歌不解:“什么?”
      宋时雨说:“贫穷。”
      安歌低着头,天太黑了,外边的街灯流转,照得她的脸忽明忽暗。
      “你比任何人都了解我那几年是怎么过的,我不想做浊世青莲,你知道当你渴的快虚脱的时候,因为身上差1块钱而连一瓶水都买不起的感觉吗?钱这玩意儿,说它重要它很重要,说它不重要它就是一堆纸,可我们的生活离不开这些纸,关键得看获取的途径。”
      宋石雨侧目,却见安歌不再理他,便专心地开着车。
      有些观念无法产生共鸣,有些障碍不是说迈就能迈得过去的,距离也一样。
      安歌静静地瞧着罗伊沉静的睡颜,想起很多以前的事。
      她和罗伊自幼儿园起就认识,罗伊和嘉庆更是打从娘胎里就定的娃娃亲,两人打小就知道对方是自己将来的对象,自然而然的相知,理所当然的恋爱,家族于二人来说,可谓是牢不可破的助力,他们的婚姻说天作之合也不为过,安歌作为一个旁观者从来都只有艳羡的份儿。
      她和戚宇寰则不同,她像个跟屁虫似的一厢情愿地追着他跑,罗伊和嘉庆的进度压根没刺激到逐渐长大的两人,嘉庆为罗伊挺身而出英雄救美,她扮演的是戚宇寰胜似亲生的妹妹,嘉庆对罗伊求婚,她还是妹妹,嘉庆和罗伊初尝禁果暗度陈仓,她始终只是妹妹……
      多么无奈。
      她实在很在意刚刚伊伊说的那句“物以类聚”,戚宇寰有花花肠子是因为身边有个倪雅,难道童嘉庆身边也有红颜?
      确实以嘉庆的身份地位,即便他自己不去找惹谁,照样有花蝴蝶前仆后继,他接不接受是其次,伊伊身为他台面上的未婚妻,也阻止不了这种现象的持续性。
      到底,嘉庆是确有其事还是伊伊太敏感了?
      翌日安歌起了个早,煎蛋牛奶面包一样不落地准备好,她很爱惜自己的身体健康,前些年经济和时间有限,时常饥一顿饱一顿,感冒咳嗽常有的事,更是落下姨妈痛的毛病,去年年初医生对她下了最后通牒,说她要是再这样不注意保养自己的身体,将来吃亏的是她自己,她没结婚没生子,等到内分泌失调,嫁人以后想怀孕都难。
      来到公司,带她的正是上次帮她面试的那个美女,叫余芮星,是嘉庆珠宝的首席设计师,“千千结”便是她设计的。
      安歌的工作,就是余芮星的助理。
      似乎是童嘉庆特别交代过,余芮星为了配合她特意走的很慢,安歌小时候出过车祸,右脚跛了,不走的快的话是看不出来的,是以这事很少人知道。
      下午一起吃饭的时候聊天,安歌才知道余芮星早已结婚,孩子都已经小学毕业了。
      她不禁感叹女人和女人之间的差距,余芮星已经40出头,她保养得非常好,蜂腰肥臀,皮肤上一丝细纹都没有,她说她有健身的习惯。
      安歌低头瞧了瞧自己的右脚,想着这辈子大概与运动无缘了。
      入职一切顺利,安歌开始了她朝九晚五的工作,童嘉庆是说了工资随她开,她也没好意思漫天要价,到头来,她只要求和新进公司的人一样,拿的实习工资,童嘉庆装模做样地说,只要立了功,立马转正。
      对于立功,她现在还没什么头绪,只好踏踏实实地干着本分内的事,成天写写画画,闲时和所有新进员工一样,替老员工们跑跑腿。
      余芮星原本看不惯那些老资历使唤她,安歌和她说,她新进公司,没功没过也没成绩,别人这样做无可厚非,不管什么行业都是靠实力说话,有才华的人绝不会被埋没。
      余芮星多看了她一眼:“这么自负?”
      安歌浅浅一笑:“是自信。”
      “好,往后跟着星姐,有我的饭就有你的一口,咱两齐头并进。”余芮星哈哈大笑,称呼也变了,她有多久没遇到这么耿直的姑娘,原以为是个海归,必定有点儿眼高于顶、自视甚高什么的,这样的人她见的太多了,可是这姑娘踏实又谦逊,不论她是否有真材实料,她愿意带她。
      人和人之间的缘分有时就是这么奇妙,有些人认识多少年,天天见天天唠,却始终面和心不和,说话做事总留一手,有些人刚认识没多久,感觉却像认识很多年,愿意掏心掏肺的对待她。
      离入职约莫过了十来天,余芮星说有个大案子,带安歌去涨涨见识。
      精灵之城还未竣工,弯弯绕绕,路上到处都是杂物。
      安歌心中古怪,哪个老板会急着去住自家的样板房?如此杂乱的环境……果然能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他们的脑回路不是她这种小人物能够触及的。
      心中也更为好奇,那“老板”到底何许人也?是肥腻油肠的中年男人?还是须发花白略显沧桑的魅力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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