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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两个大SB(新书上架求花)[1/2页]

魏狼天下 周王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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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混龙他就算是做该死的春秋白日梦他也梦不到这样的情节,他一个明国的小混混,一跃成为了一个明国封地王的家臣,自己能够掌握重兵,当然更让曹混龙想不到的是他居然还能带着自己想都不敢想的骁骑部队去冲击明国里其他王的封地,难道真的是祖坟冒青烟了?曹混龙不由得自己问着自己。
      要知道在曹仁嚣张的行事之下,曹仁几乎以一种完全无礼的行径在宣告着自己的权利,每到一地必定是自己的骁骑部队开头,先来一通砍杀再说,而作为率领骁骑部队的家伙,自然就是悲催的曹混龙了,不过曹混龙大大小小也攻下了三四个城主府了,他居然没有被架弩直接定死在地上,曹混龙不由得去感谢那个连自己都不知道埋在哪的祖坟里的祖宗保佑。
      在曹混龙看来,自己带着部队第一次没有架弩射击是别人没有防备,而自己名声传出去之后还能成功,第二次就是运气了,至于说第三次,那就绝对是祖宗保佑,而当第四次成功的时候曹混龙不禁问问自己,难道自己真的是天生吃官匪这块料的家伙?
      在经过最开始的一段时间之后适应之后,曹混龙自己内心对官匪已经不是那么的抵制了,从曹混龙自己的话来说,官匪土匪都是匪,做老百姓的要么被官匪欺负,要么就被土匪欺负,总是那些家伙就是被欺负的,如果不想被欺负,那么就得向自己学习,再当土匪创名头,之后再当官匪,真是不亦快哉。
      而作为官匪曹混龙这些天他所做的事情就已经是超越了明国所有官匪的神话,成为了新一代的官匪骄傲,其实也跟那些悲剧的大王没有足够的重视有关系。
      明国国内有着官匪这个公开的秘密,但是还真是恨少有人去袭击城主府的,毕竟每一个游戏都有着自己的游戏规矩,一旦这个游戏规矩如果失去了那么就不好玩了,而相互不去工大别人的城主府,貌似就是这不多的规矩之一。
      毕竟如果各地的王们如果真的要躲进自己的乌龟壳子里不不出来的话,那么你还真没有任何办法,架弩在城头驾着,还有可怕的霹雳车,当真是有点来一个死一个,来两个死一双的味道,如果真的那样倒是没有人会打城主府的任何目的。
      但是这样就很的完美了吗?霹雳车以及架弩都是极其消耗金钱的玩意,如果把他们搬上城头,仅仅是一天所需要消耗对其进行保养的费用都十分不菲,有时候甚至会大大超越官匪掠夺的财产总值。
      问题就出来了——如果你把架弩搬在城头,就算你的官匪再会吸金,甚至刮地皮把地刮得下去那么三层,不过却依然入不敷出,所以防御起来的话就没有丝毫的意义了,俗称坑爹,就是因为这个陋习的存在才使得曹混龙彪悍的连挑好几个王的城主府,不过挑了也就挑了,这些王除了不断的吐唾沫之外还能做什么?
      “难道这就是闻名全国的勇士?连续挑掉了好几处城主府的曹混龙勇士?失敬失敬。”在曹仁故意的散播消息之下,孙锋很轻松的就追上了曹仁率领前进的部队,当然以孙锋来说是挺容易的,毕竟他有着便捷的商业通道的特别消息。
      “妈个巴子的,我给你个小矮子说,你拜见我们大王的时候你可得小心一点你知不知道?我给你说一个秘密哦。”曹混龙一改自己大大咧咧的性格,偷偷的跟孙锋说着:“我们的大王他啊是一个变态你知道不知道?妈个巴子的,那天我还看到他拿着死人的脑袋喝酒呢,所以你们说话一定要小心,要不然小心你的脑袋也给扭下来喝酒,尤其是你这样的小矮子,我们大王是最不喜欢的。”曹混龙一副为你好的表情说着孙锋绝对不愿意挺的死矮子的话,你究竟让人是大怒还是不发怒?
      “报告大王!唐国的商人来了!”曹混龙跟曹仁这么久,多多少少还是学了一点规矩,毕竟自从在那次误闯曹仁大营看见曹仁拿着头骨杯喝酒的画面之后,就给单纯的曹混龙那幼小的心灵造成无法避免的伤害,曹混龙甚至有一段的时间内他根本不敢来曹仁的大帐来,他很害怕某个不知名的一天他发现曹仁在吃人,而如果真的那样的话如果曹仁召唤自己一起吃的话,自己是吃还是不吃。
      得到了曹仁的同意之后曹混龙打死都不和孙锋进去,“大王!如果没有什么事我就先走啦!我记得那些混蛋们貌似又在那里找女人玩了!妈个巴子的,我去管教他一下啊!”曹混龙再怎么说也学聪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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