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半年前,江芝毓一次跟周明铮吃饭时,听他状似无意地说了句“其实找个人结婚成家也不错”。江芝毓嘲笑他明明不是和尚装什么吃素,周明铮不置可否,江芝毓倒是真惊讶了,问:“哪家千金啊?”
周明铮笑,“以后有机会的话你会见到。”
不怪江芝毓从没有往莫璃身上联想过,周明铮喜欢的从来都是那种甜美的明艳的女人,她被拉去当挡箭牌的几次已经见识过了。
而他唯一正式交往过的一个女朋友,是当时他在美国创业时的合作伙伴之一。江芝毓没有亲眼见过那个女孩儿,那时周明铮很忙,她足有半年多没见过他,但她在学校的网站上看到过那个女孩儿的照片,是代表学校参加某个竞赛活动时拍下的。
照片上的人麦色皮肤,雪白牙齿,自信、阳光、帅气,后来她人听说了那女孩儿的家庭背景,是当地华人商会会长的女儿。
有这样的经历在先,江芝毓从来都没有把周明铮的结婚对象跟莫璃挂上钩过。
“看目前的情形,你俩没在一起吧?”江芝毓说。
“竞标成功后我就去了美国,很忙,那段时间。过了半个月回来后去她公司找她,才知道我走的第二天,她们公司发现信息泄露,想当然地认为是她,当天就让她走了。”周明铮被烟呛了一口,皱着眉头把烟按灭了。
“本来老王还要告她,后来老板娘求情说看在她为公司服务多年的份上算了,扣了工资和业绩奖金,让她走了。”
“后来她因为这件事生你的气?你们分手了?”虽然从情理上来说,江芝毓觉得莫璃要生气无可厚非,但这事按照周明铮的说法来看毕竟是个误会,如果解释过还执意闹别扭倒是有些刻意而矫情了。
“她……”周明铮顿了顿,头一次显出几分艰涩,好半天才说,“我后来没有再找过她。”
“哈!”江芝毓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师兄,你也太渣了。”枉她刚刚还在想莫璃这样做,是不是为了吊着周明铮,也未免太有心机了。
周明铮没有辩驳,隔了一会儿,笑道:“说得好!”
从餐厅出来,周明铮开车送江芝毓回家。临到时,他突然想起来问道:“芝毓,昨晚上我在酒店外见到的,那个跟你一起的年轻人是你男朋友吗?”
“不是,”江芝毓问,“怎么?”
“真不是?”
“公司同事……真不是。”江芝毓有些不耐烦。
周明铮看了她一眼,“不是就算了,如果是的话,你最好看紧他,或者问问他昨晚上从酒店离开后干什么去了。”
江芝毓:“……”昨天晚上陆程被拍到跟莫璃在一起的照片,可周明铮怎么会知道?
“师兄……你不会是找人跟踪莫璃吧?”江芝毓简直目瞪口呆。
“没有找人……我自己就在那儿。”周明铮淡淡地道。
联想到陆程今天的一瘸一拐,江芝毓难以置信,“你不会还动手了吧?……你三十岁了,不是十三岁!”
周明铮倒是笑了,“说不定差点就变回十三岁了。”
江芝毓反应了一会儿,忽地叹口气,“不公平,你们这些男人,怎么我遇到的时候都是浪荡子,现在倒成了宜家宜室的好男人了,我就活该是你们那些荒唐岁月的见证人啊!到末了,还要用你们对另一个女人的款款深情来羞辱我,想说我当初看错人了是吧!”
周明铮被她半真半假的一番自嘲给弄笑了,一本正经道:“你这个‘你们还有谁我不知道,但我可一直都宜家宜室啊,你当初真的看错人了。”
江芝毓嗤笑,“宜家宜室,你现在打算怎么办?”
周明铮沉默了一会儿,没回答,反而问:“你的那个同事……他人怎么样?”
这回轮到江芝毓沉默了。
“不方便说?”周明铮很快又看了江芝毓一眼,“抱歉,当我什么都没问。”
好一会儿,江芝毓苦笑,“跟你这样的人做朋友真够倒霉的,一点儿秘密都没有。”
送完江芝毓,周明铮忍不住又将车拐进了莫璃租住的小区旁的巷子,这是他第三次来这里。昨天是第二次,刚好目睹了陆程对莫璃的纠缠。他正要推门下车的时候,看到莫璃已经狠狠给了身后人一脚,周明铮在车里无声地笑了,他发现他对莫璃还是了解得不够多。
莫璃在他面前是沉静、成熟而理智的,就连推拒也是温和婉转的姿态,她不是没有刺,但她把刺对着自己,她把自己包裹起来了。她没在他面前发过脾气,是他没有能力撕开她的包裹,让她把刺面向自己。
周明铮看着大喇喇坐在地上笑出一口白牙的英俊男人,所谓年轻,指的不是年纪,而是那份肆意。
他想起念书时那个烈酒一样的女孩儿,他爱的一直是那样的女孩儿。创业初期,他们连续工作不眠不休三天三夜,工作结束后尽情放肆,无限透支。
上一秒还在嚷嚷着“我爱你,我最爱你”,下一秒就保持着身体负距离的姿势睡过去。就连最后的争吵、分手,都是轰轰烈烈,热热闹闹,让人扒过一层皮,丢掉半条命去。
他后来也遇到过一些像她的女孩,但也只是像,而不是她。
他其实没想过有一天想要结婚的人,会是莫璃这样温开水一样的女孩。她从见他的第一面起就处于弱势,低声细语,代表工厂来
错过终无解[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