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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出卖的灵魂[2/2页]

追妻路漫漫 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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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字的排列组合中,留下了太多太多的缝隙,这些缝隙间挥舞着放飞思维的旗帜,一句话,一个词汇甚至仅是最寻常的一个标点符号,落在不同人的身上,便产生了不一样的共鸣。
      如此这般,在不同时代不同地点不同背景下所记录下的文字,与任何一个读者都产生了独一无二的契合,纵使岁月流转,也依旧飞扬在不会泯灭的思绪里。
      洛桑进房间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把目光瞥了秦屿城一眼。
      秦屿城阅读的这本书本来就很小众,洛桑没有见过,现在也并没有刻意留意。
      她所注意的,是秦屿城这个人。
      窗帘没有拉上,窗外浓重沉厚的夜色与明亮的房间成了鲜明的对比,夜晚总是适合抒发情绪的场景。
      灯光斜斜地落在了秦屿城的身上。他的睫毛又翘又长,鼻梁笔直高挺得像是用量尺一点一点比量刻画出来的。灯光落过来,在他的鼻梁旁和眼眶下打上了阴影,整个人都很安静,像是要与窗外的夜色融为一体。
      认真本来就是一种魅力,能够把自己全身心地投入一件事情,不受外界地干扰,这种状态高尚到如同对宗教的崇高信仰,早知道,将思维抽离在琐碎杂事之外并不是一件易事。
      正在认真读书的秦屿城,把自己整个人沉在了文字中,迷人得像是从大提琴中发出的低音,音色凝重低沉,任何人与之对比也是相形见绌。
      秦屿城对洛桑的视线无动于衷,无言间静静地又翻过去了书籍的一页。
      明明中午之前还不是这样的啊,男人态度转变得太快,快到让人忍不住怀疑,他到底有没有动过真心。
      他现在的冷漠到让洛桑投过去的视线,仿佛都成了对他的一种玷污。云泥不同,原来他们从来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只是洛桑刻意忽略了而已。
      心软,臣服于习惯,是每个女孩子的特性。
      一个男生长时期对你好,然后突然转了性子,对你不理不睬,有如陌路人,你一定也会感到不习惯。
      这种不习惯,会让你的心软显得一点也不突兀,留恋他曾经对你的好,无意间把精力花在已经冷漠的他身上,角色逐渐倒置。
      洛桑觉得,自己也没有跳出这个怪圈。
      当年她对林舜是这样,而现在,对于秦屿城,她仿佛也有了这种趋势。
      刻意维持的冷漠最为致命,这是疏远前的鲜明标志。
      洛桑不知道秦屿城今天与他父亲不愉快的见面,也不知道读书一直是他的发泄方式。他们相处的时间说短不短,但是说长也真的算不上长。
      强制性速配的关系,让彼此间都存在着这样或者是那样的误解,而如今仿佛又加深了一些。
      在洛桑的思维世界里,秦屿城现在是借中午那件小事情的契机,彻底宣告已经厌倦自己了。她深吸了一口气,暗自告诉自己要打起精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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