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老板衣锦还乡。俩人先是从小卖店做起,彼时社会上还没有所谓超市的概念,但俩人开的卖店很大,应有尽有,折合下来也就跟现在的超市差不多了,除了公家开的百货商场,就属他们家的东西最齐全。
两千块钱全搭进去了,九十年代初的时候,那个数目属实不是小钱,万元户都算富翁了,一旦做黄了,就意味着钱于汶三十几岁的人,所有积蓄都血本无归。
消息传回乡里,人们顿时觉得钱于汶娶这么个大学生,不是啥逆天的大福气,最后八成要栽在这个女人身上。
钱家老太太对所有的风言风语都置若罔闻,老年女人看人的直觉,她对自己的儿媳妇儿是相当待见的,虽然漂亮,却并不见得是祸水。再者,钱没了还可以再赚,即使全搭进去了,只要肯收心,日子好好过,不碰上天灾人祸,早晚能过得有滋有味。
老人家的盼头不多,只想抱抱大胖孙子,于是这些流言蜚语,便没从乡里又传回城里。
两年后的春节,小俩口回来了,开的是四个轮子的汽车,钱于汶的老婆肚子已经鼓起来,起码有七个月的身孕,早前诸多的猜测流言到此不攻自破。
又两年,夫妻俩将生意正火热的店面转了出去,拿着所有的资本,毫无保留投身期货行业,风险这个东西好像跟他们没交集,入手出手十六次,次次都在赚,本钱翻了几倍,一不小心就从有钱人变成了超级有钱的人。
这个时候,钱于汶两口子身家已经有几百万,却做了件让谁听了都咋舌的事,他们把钱全存进银行,然后去工地上搬了一年砖头。
不过这次,认识这对夫妻的人没有再传出什么闲言碎语,他们只知道,结婚以后这几年,钱于汶虽然确实是说话算话的一家之主,但那好几次莫名其妙的决定,却都是他的大学生老婆做出来的。
亲朋邻里到了这一步,只会觉得文化人的想法,真的猜不透。
一年后,从工地里出来,钱于汶整个人皮肤黑了能有两层,如花似玉的老婆也没以前漂亮了,接着,他们把钱从银行里取出来,在魔都周边买下近万亩地皮,开了几家养殖场,牲畜鱼苗都养,凭着以前的人脉并不愁销路,钱包便又鼓了好几倍。
养殖场整整开了八年,那时候林立都出生了,朝廷经济发展规划的策略开始从南往北迁移,魔都一跃成为华夏几个核心贸易经济区之一,感觉做什么都能赚钱,可这姓钱的两口子,似乎偏偏跟钱过不去,居然把稳稳收益的养殖场全拆掉不干了,又去了城里。
这回他们做的事,像是脑子进水似的——白搭钱替官府做项目,做完以后分文不取,只要官府规划以外的闲置地皮,短短两年时间,将近千万的存款花得只剩点零头,除了城里的两套房和一辆小汽车,便差不多算是一无所有了。
两个人结婚以后日子一直在越过越好,可这次,似乎玩脱了,说起来名下是还有两万多亩地,可往那地里播种子还得要钱呢,两口子哪儿来的钱?
亲戚朋友坐不住了,纷纷出来说三道四,可过了十几年,钱于汶还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苦口婆心的劝没听进去,开口就是腆着脸向亲戚朋友借钱。
这些亲戚朋友倒也厚道,再有就是看着钱于汶的老婆往些年确实有能耐,愣是让个卖醋的搞成了千万富翁,东筹西借的,又借来能有小十万,算是翻身的本钱。
结果亲戚朋友们再一次大跌眼镜了,钱于汶借这几万块钱,压根就没用来翻身,而是带着老婆孩子和老娘出国旅游去了,大半年才回来。
可他出国旅游这半年,国内形势已然天翻地覆,魔都后来寸土寸金的格局,当时虽然还未成型,却也是重新给了钱于汶一条活路,概括起来就是:国内的丈母娘们开始管女婿要房子了。
钱于汶将城里的地皮分成三份,一份租给房地产公司,七十年,头款就收到两个亿进账,零头用来还亲戚朋友的钱;第二份,不用他怎么操心,官府自己出钱又要了回去,当然,也是租。
最后一份,钱于汶开了房地产公司,自己在上面搞事情,每一年赚的钱都比去年多很多很多。
穷了半年左右,他终于又变回了有钱人,那个时候,他就已经是魔都最大的地主,不多久原先开养殖场那将近一万亩地皮,也开始值钱了……
作为魔都近代最了不起的商人,钱于汶的发家历程,林立从很小的时候就耳熟能详,事实上很多年轻人也都知道那段小人物崛起成一方豪绅、宛如小说主角的往事,并将‘当代黄金荣钱于汶视作偶像,因为他的夫人晏秋月女士,就两人结婚后的生活曾出过一本书。
那本书五年前才印刷发行,林立自然是没有读过,以后可能也不会去读,毕竟太厚了,但他对钱于汶的了解,绝对比读过那本书的普通人要多且扎实。
总的来说,钱于汶魔都首富的名头还是太过笼统,林立对这个人的认知是:沪城的地皮当做蛋糕,切成十块,里头有一块是属于钱于汶的,而且这位首富的家底,绝对不仅于此。
或者换个更直观的说法,那就是林家吞并李家后,如今林氏集团所有的家业加起来,不及钱于汶有钱,至少表面上如此。
第435章 魔都卖醋郎[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