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聪明的人聊天,多数时候事件很令人舒服的事情,身心愉悦,不过某些特定的情况之下,跟聪明人聊天可能会十分头疼,乃至生不如死,譬如此时此刻的张云马。
峨眉圣女的一滴心头血,确实,就算对他也是罕见的宝贝,若将其炼化吞食,或许有希望突破到渡劫后期。
但他不能,也可以说不愿意冒那么大的风险。
那滴拥有无比诱惑的血,说来诡异,别的古代修士留下的心头血,即使度过数千年,依旧绯红鲜艳,偏偏那位圣女的心头血,是暗红色的,依稀泛黑。
经过多年的琢磨和打探,张云马最终有了一个比较靠谱的猜测,就是那位圣女之所以死亡,乃是与唐门高手交战,身中无解之毒。那么她死前催出的这滴心头血,九成九都蕴含那种让她致死的剧毒,唯一的办法,就是解掉其中的毒性。
可惜,解掉唐门的毒,谈何容易?
作为曾经千年前地位仅次于五大派的雄伟宗门,唐门的立宗之本便是暗器与毒药,将这两样本领研究到了华夏历史上的巅峰,从古至今无能出其右者。
更可惜的是,那个至今都在炎黄大地留有传说的神秘宗门,其实早已式微,传承丢得七零八落,差一步就要被道门除名。
张云马曾经远赴渝州,抱着解铃还须系铃人的想法,得到的答案,自然是让他失望的——偌大个唐门,竟然找不出个化神后期的高手,至于峨眉圣女心头血所含的毒,他们查遍古籍,也只是翻出个毒药的名称。
于是,那滴心头血便等于变成了垃圾,看得着吃不着,弃之又可惜。
张云马倒并非只是想坑青云见心,毕竟修真者世代流传一句话:风险往往与机遇并存,倘若青云见心去炼化那滴心头血,说不定,到最后得到的只有好处,而不会被里面的剧毒夺命,只不过他自己不愿意尝试冒险罢了,然后青云见心并不比他莽撞。
造化虽好,没命享受却是空谈,甚至不如一个白面馒头来得实在。
“青云家的女娃娃,这孽障没少蛊惑你吧?”
丹朱来了,声音还是那么年轻,语调却变回了原本老气横秋的味道。
“尚好。”
青云见心回头,微微躬身行礼,知道眼前与自己年岁相近的青年,实际上是五十年前在道门掀起滔天大浪的存在。
林立走在丹朱后方十几米,自身的伤势,已然用黄帝内经治愈得七七八八,此时正牵着白紫芫的手慢行着,真元轻柔输送,也替她治疗先前受到圣法冲击所受的伤。
“小鬼,早知你今日坏我好事,在雁南城时就不该放你活着离开!”
张云马语气里有怨恨、有懊悔,现在所有人都站着,只有他还躺着,毫无还手之力,恐怕随便来个拿着刀的黄口稚童,都能一刀了结掉他的性命。
之所以局面如此,全都是拜林立所赐,这个最初被他忽视的变数。
林立嗤之以鼻,不屑地笑道:“说得好像你当日想弄死我,就真能弄死我似的,都天神煞大阵,你当是开玩笑的?那天是老子饶你一命,搞清楚!”
张云马寒着一张脸,他才懒得跟对方辩什么道理,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说破大天也是徒劳。
……
……
天高云淡。
肆虐这片天空的雷云已悄然退散,震耳欲聋的雷霆也消失无踪,仿佛从来就没出现过一样。
空气很干净,云开雾散后的阳光还是那么浓烈,所幸微风吹得分外凉爽。
莫云天走到了正对人坑的位置,脊背如枪挺得很直,表情严肃带有暴戾气息。
“孽障!”
这是丹朱对张云马的称呼,似乎不仅仅是张云马憎恨着他,他对这位天师的后人,也不甚喜欢。
“老狗!”
张云马的称呼同样不算好听。
丹朱阴沉凝着眸子,低声道:“前五十年,老夫忍你,念在你是圣人之后,为了避你不见,不惜自毁根基抛了一身修为,你偏不知好歹,真当老夫怕了你!?”
张云马看上去有些像个无赖的德性,艰难偏过脑袋,冷笑道:“成王败寇,你怎么说都无所谓,但老狗你最好瞅仔细了,但凡留了我一口气,你往后绝不会过得安稳。弑我父上杀我妻子,此仇,不死必报!”
“住口!”
丹朱厉声喝道,脸上是近乎狰狞的愤怒,给人的感觉,他恨不得将张云马剥皮抽筋,然后生啖其肉。
旁边听着两人对话的林立隐隐有了猜测,当年那桩纠葛是非,张云马恐怕并不无辜。
果然,丹朱后来的话,似是印证:“前代天师因何而死,你这孽障心里最清楚,若非你鬼迷心窍,在他参汤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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