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下午,季晏城真的买来了贝斯,不敢买特别贵的,怕她不敢玩,昂贵的自然怕弄坏,\"喏,给你。\"
季晏城帅气的一只手拿着贝斯,程松松正在看金融书,突然眼前出现了熟悉的乐器,手里的书本都不知觉的摔掉在地上了。
\"我不是叫你不用买嘛。\"程松松心口不一,心里可是很想要的,毕竟这是她喜欢的事情,嘴上却说着不要不要。
被季晏城硬塞到她手上,程松松兴奋的将它摸了一个遍,真的很久没有碰了呢,还是那么熟悉的手感。
\"我买给你,就是让你是用来摸,用来看的?赶紧给我演奏一曲。\"季晏城坐在她对面的沙发上。
程松松吐吐舌头,道,\"我很久没碰了,不好听别嫌弃。\"说着,她就献丑了。
这旋律,这调调,令季晏城很是称心如意,他也曾经学过乐器,她这种程度,还勉强可以过关,这是蒙着良心说的话。
直到最后一个音结束,程松松稍有骄傲,\"怎么样,还不错吧。\"等待着他的优质评价呢,努力撑大眼睛,满怀期待。
\"嗯,还不错。\"季晏城轻轻睁开双眼,不夸张说着,说太好怕她骄傲。
程松松给他一个白眼,季晏城又游说着,\"你喜欢哪位贝斯手?\"他就有一位,特别崇拜那种——齐柏林飞艇贝斯手约翰·保罗·琼斯。
没想到,她也是,居然有这么巧的事情,共同的崇拜者,注定了,是最适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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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6章 贝斯手[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