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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离婚就离婚(二)[2/2页]

快穿之霸气姐姐罩住你 千千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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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但曾明不是个痛快人,他想好好考虑一下,生恐这件事对自己有什么不利之处。
      林夏给他三天时间,并扬言说:“三天之内不搬走你的东西的话,就全部扔到河里去。”
      曾明是个特别爱面子的人,尤其是小周还在他面前站着。
      他一咬牙:“不用三天,现在就去离婚。”
      大平和二秀就差热烈鼓掌了:好好好,叫你作,完蛋了吧?
      这两个孩子完全不记得妈妈曾经如何呵护他们,记得的全是这几天受到的委屈。
      曾明找到了熟人帮忙,很快就离了婚。
      大平和二秀选择了跟爸爸一起生活,三丫跟着妈妈。
      曾明的宿舍很小,住不下三个人。刚好小周的父母住在镇上,有一所小院子,房间也宽裕。
      小周热情地将两个孩子接到父母家,安排他们住下来。
      曾明就顺水推舟地跟小周结婚了。
      小周的父母虽然不是很满意,觉得曾明有两个这么大的孩子,喂不熟,后娘不好当。
      但架不住小周愿意啊,她觉得曾明很好,大平和二秀很好,简直就是情投意合的一家人。
      林夏的愿望达到了,她手里也没有多少钱了,但她并不发愁。
      她开起了小小的家庭裁缝铺子,来找她做衣服的人很多。
      男女老少的衣服她都会做,并且做得特别熨帖,很多人来光顾她的裁缝铺子。
      她们娘俩吃不了那么多菜,林夏把菜园腾出一块来种了旱烟叶。
      这地方的人,无论男女,干活累了,都会吸一两根烟解乏,烟叶很好卖。
      她的小裁缝铺子挣了一点钱,除了娘俩的吃喝,还富余不少。
      林夏又去办理了一个营业执照,卖一些日用品。
      娘俩的日子越来越好,精神十足,穿得很漂亮,吃得也很有营养。
      林夏给三丫买了很多有彩色插图的童话书,三丫晚上看得很入神。
      那天早晨,天气不错,林夏打开院子的门,就看到一个人。
      那人笑嘻嘻地叫道:“姐姐,真巧呀,我一到,你就开门了。”
      这是原主的娘家弟弟,长得高高大大,一肚子心眼。
      先前,听闻她离婚的消息后,娘家怕她去借钱,彻底断绝了关系,说她自作自受,不管她。
      现在,听说她赚了钱,过得很好,亲人马上就来相认了。
      林夏淡淡地说:“进来吧。”
      弟弟有点尴尬,借着跟三丫嬉戏,来遮掩自己的不好意思。
      林夏今天要去进点货,她不放心把三丫交给这个装模作样的舅舅,毫不客气地对他说:“我要进城办事,你如果想留下,就自己做饭吃,把鸡鸭猪羊给我喂了,看好门,我和三丫下午回来。”
      弟弟连连答应:“好好好,你就放心去吧,有我在呢。”
      林夏出了门,想了想,又回来把家里所有现金装在身上。
      她也考虑出门带这么多钱,如果遭贼就完了,但放在家里,她也觉得不安全。
      她的担忧是有道理的。
      林夏进了货,三丫是个非常心疼人的孩子,她努力帮助妈妈拿东西,还给妈妈擦汗。
      林夏的心是酥软的:她才六岁啊,真是生来善良,可惜大平和二秀不识好歹,往死里欺负她。
      林夏下了公交车,把货物放在自行车上,她让三丫坐在车筐子里,她推着走。
      三丫拒绝了:“太重了,妈妈推不动,我自己能走,我不累。”
      好不容易到了家,天已经黑了,林夏打开灯一看,顿时目瞪口呆。

第24章 离婚就离婚(二)[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