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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去买点衣服吧。[1/2页]

穿成爱豆对家的私生粉 且知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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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已经不记得那个人的名字了,但辰染还是一想起这件事就来气。
      其实原身并没有主导这件事,但归根结底她还是出了财力的。
      虽然她可能也并不知情。
      一般拼盘演唱会上,爱豆都是通过应援色来寻找自家粉丝的位置。
      并进行一些互动。
      之前有一个刚出道的新人,也用了正红色的应援色。
      其实这没什么,在娱乐圈,撞应援色的事很常见。
      毕竟明星很多,而颜色很少。
      当时能挑起纷争,主要是那个小明星太不要脸了。
      在演唱会过程中,全程对着哲学家们的灯牌各种抛媚眼、飞吻互动。
      完全装看不见灯牌上的名字。
      造成自己好像有很多粉丝的样子。
      虽然后期这个新人发了一篇声情并茂、一看就不是自己写的的长文。
      澄清了自己应援色的rgb。
      的确跟林哲的正红色差了一点点,但是肉眼看上去完全一样。
      小明星还解释自己是看错了不是故意的,明里暗里在说林哲和他的粉丝们太小气了。
      当时哲学家们就感觉自己的棺材板要压不住了。
      行,就算你真看不清颜色,灯牌上那么大的名字也看不见吗?
      接着哲学家们气不过就开始撕这个新人。
      这个新人就开始各种卖惨说自己的应援色,不是他能决定的巴拉巴拉。
      然后还靠卖惨卖出了一些真爱粉,两家就开始对撕。
      虽然他的粉丝人很少,但非常执着,到处造谣林哲,捧自己的爱豆。
      接着林哲接受采访的时候就开始一直被媒体追问这件事。
      全是粉丝这样的举动他有什么看法、对那个小明星有什么看法之类的狗屁问题。
      辰染当时就十分怀疑那些采访的人是被那个垃圾新人买通的。
      结果现在一看,果然是这样。
      原身是个对“朋友”很大方的人,找她借钱都会借。
      也不会催人还,有的时候甚至会忘了这个人欠自己钱。
      也正是因为如此,这个小明星当时巴结上了辰染,问她借了一百万。
      还在圈子里到处宣扬,自己是辰染的“好朋友”。
      并碰瓷林哲。
      后来事情越闹越大,新人就开始蹭热度捆绑林哲的名字买热搜,想趁机给自己扩大名声。
      接着林哲的一个大站看不下去了,发了一条长微博说她会去联系官方后援会。
      她们站不想再看到哥哥天天被碰瓷。
      然后就想给林哲新设计一个应援色。
      在原来的正红上加上金闪,而且正好这个颜色更霸气更适合自家爱豆。
      还不容易撞,再撞就肯定是故意的了。
      后援会也有此意,就咨询了林哲。
      哥哥同意的话她们会组织投票,看哲学家们接不接受这个改变。
      最后投票以9:1的比例结束。
      林哲本人也同意了,于是从那天开始他的应援色改为金红色。
      作为爱豆,林哲怕让有的粉丝困扰。
      毕竟已经很多人手上都有正红色的应援棒和灯牌了,还发了微博跟粉丝道歉。
      据说他还想自己贴钱,让有困扰的粉丝把旧的应援物寄到公司。
      他再免费给他们重新做一份再寄回去,但是被老公司制止了。
      不过那年接下来的几场个人演唱会,他都在观众席的每个座位上放了金红色的应援棒。
      本来以为这件事就这样结束了,毕竟前辈都让步了。
      哲学家们也听哥哥的不再去跟那个新人的粉丝撕。
      但是那个新人居然开始买通稿说林哲是不是怕了他了?
      ???
      最后,哲学家们就彻底炸了。
      把他的各大社交平台屠了个干净。
      还有一个it大手子哲学家扒出了这个新人在h国的练习生时期酗酒、陪公司高层睡的事情。
      小清新的形象一落千丈。
      不过,原身作为一个富家女,到底还是有底线的。
      她很讨厌那种,出卖肉体得到资源的人。
      一旦让她知道,就绝不会再来往。
      因此小明星也不敢再去找辰染,怕她再催他还之前的钱。
      也因此,小明星被全网抵制销声匿迹,到现在再也没听过他的名字。
      自这件事之后林哲的应援色就一直是金红色。
      辰染慢慢擦拭着灯牌。
      自家爱豆虽然看起来很a很酷炫甚至很冷漠,但是她知道他是个很好很温柔的人。
      就像这个颜色一样温暖、独一无二。
      她自己以前也设计了一个灯牌,不过那个灯牌也跟曾经的她一起消失了。
      把灯牌拿到衣帽间放好。
      辰染开始纠结明天穿什么衣服。
      金果果那边的衣服还没做好,所以她挑了半天。
      对柜子里那些粉色衣服都非常不满意的辰染,把手机拿起来:“表嫂!明天白天陪我去买衣服吧!”
      于是,周六的中午两人出现在了辰氏的商场里。
      秉着羊毛出在羊身上、肥水不流外人田的传统。
      辰染拒绝了苏烟再去另一个商场看看的建议,在这里买了三套衣服和一条裙子。
      苏烟说是来陪她逛街买衣服的,结果自己手上倒是拎了快十个袋子。
      中途还让司机先来拿了一下才能继续逛。
      逛了半天,两人也都饿了。
      就在商场找了家看起来很不错烤肉店。
      辰染看着菜单上的价格,一小份烤五花肉2888。
      她现在对金钱已经有点麻木了。
      好像这些价格就只是数字,毕竟从辰染现在的卡里划掉五位数。
      甚至都不会感觉到任何变化。
      奢侈。
      大厨们将比金子还贵的烤肉一盘盘地端上来。
     

第11章 去买点衣服吧。[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