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原来是那些亲兵们让慕云代写的。
他们说写信这件事还得让专业人士代劳,他们向凌源给他们准备的行头而表示感谢。
当初准备过冬的棉衣套装在北疆简直帮上了大忙,棉衣比起皮草轻盈了许多,而且还不透风。
还有那些胶底的棉鞋,穿着又保暖又舒服,更重要的是耐穿。
凌源欣慰一笑,自己的功夫总算是没白费。
这些亲兵们都是谢襄忠诚的守卫,凌源自然要以自家人的待遇对待他们,如今得到他们的喜爱,凌源也感到很是荣幸。
信件的最后都是慕云那小子的吐槽,什么襄少爷穿得与他们与众不同,有意无意不做声的在他们面前显摆。
来到北疆进了军队之后他们就换上棉衣,身形多少都比之前臃肿一点。
只有谢襄一个人还是那么风姿卓越,一代风华。
谢晋是个闷油瓶,默不作声。
而慕云就是个大冤种,非要凑上去吃一顿狗粮,上去问道为什么谢襄穿的不是棉衣。
是不是谢襄惹凌小娘生气了,把谢襄扔在北疆自生自灭。
正在慕云幸灾乐祸的时候,谢襄一个利落的收尾,金丝萦绕的黑袍一转,把长枪放在架子上。
面无表情的回答:“小娘特制羽绒的,材料太少。”
意思是,材料稀少,小娘疼我,那是他独有的。
慕云猝不及防的被塞了一嘴狗粮,被旁边沉默的谢晋拖走了。
慕云不敢和主子理论,只能偷偷的在凌源这儿告黑状。
凌源实属乐了,没想到谢襄还有那么幼稚的一面。
简直就是腹黑主子和他的冤种属下。
但是那又如何,她就是偏心她的小郎君,如论是什么好的东西,头一个想到的人永远都是谢襄。
至于慕云他们,只能事后再补偿一下了。
凌源收回思绪,心情愉快不少,连晶莹的雪花都带上的几分暖意。
第九十二章 北疆的花[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