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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章 我记起你的眼睛了[2/2页]

请妃入瓮:纨绔王爷神偷妻 莫小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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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草接话道:“若是写给奴婢这个假的的信,小姐也一起帮忙看了吧。”
      “那好吧。”
      温晗拆开信,白纸上只写了一行字。
      字写的用力,快要透了信纸。
      温晗瞧着信上的字,只觉得刚才的笑全都噎在喉咙里。
      手掌一点点攥紧,连带着手中的信也被团成了团。
      艾草一怔:“小姐,怎么了?莫非是奴婢演的不像漏了陷?”
      温晗摇了摇头,不禁捏了捏自己的眉心:“你们先下去吧。”
      “是。”
      屋门关上,温晗随手一扔,将信纸丢在炭火之中。
      炭火燃了火苗,将信纸一丝丝吞噬干净,最后化为灰烬。
      可温晗像是还能看到那封信,信上写着:“我记起你的眼睛了。”
      有些缘,也不知该不该来。
      有些人,尚不知该不该见。
      明日五皇子就要启程。
      温晗看着只剩下灰烬的炭火:“就这样吧。”
      没有麻烦的时候,还是别给自己找麻烦了。
      鑫爷蹲在一边看着,平日的话很多,今日却安静了。
      五皇子走了,前往边塞,又要过上不知那一日就不在的日子,又要过上见不到女子的日子。
      或许这样打打杀杀的日子才更适合他。
      皇上下旨,让秦澈住进洛府,他做了这么多年的王爷,总算有了一处自己的居所,走的时候秦澈有些舍不得,温晗却说又不是生死相隔,没什么怕的。
      可惜秦澈走的第一天,温晗就有点想他,那种挠心尖的想。
      温晗一直觉得自己是个独立自主的人。
      自小娘亲是放养,来了这里也是个居无定所的。
      她的心总在游荡,养了一只鑫爷在旁边呆着,也从没想过谁,也不知想人是个什么样的滋味。
      可她被秦澈宠的不再像之前那么自主,几日未见,她吃饭,想起的是撒娇的秦澈,她睡觉,想起的是卖萌的秦澈。
      都说爱情是种病,温晗原来不信,直到自己患了这种病,才知道入骨是个什么滋味。
      这样的日子温晗熬了三天,觉得实在不太舒服。
      到了第四天的时候,温晗准备去瞧瞧秦澈。
      好不容易熬到了夜深。
      温晗早早就让丫鬟小厮们都下去休息,自己摸着时间差不多了,换了一身夜行服,准备去洛府瞧瞧人。
      鑫爷的夜行服才穿了一半,瞧着温晗要走,小短腿倒腾了两下。
      “嗷呜”等等爷。
      温晗回头,嫌弃地看了她一眼。
      “你要去做电灯泡?”
      闻言,鑫爷穿夜行服的动作顿了一下,自己低下头舔了舔自己的小爪子。
      “电灯泡是什么东西?我也想当一下。”
      温晗还没出门,门前就传来一声声响。
      温晗和鑫爷一愣,抬眸向着门前看去。
      秦澈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门前。
      鑫爷扶额。
      “嗷呜”得,不用出门也能做电灯泡了。
      温晗嫌弃,身子挡在她前面。
      秦澈的头一歪,瞧着鑫爷:“嗯?”

第274章 我记起你的眼睛了[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