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本以后,社里就召开了班子全体成员参加的紧急会议,这不是我社长一个人的意见,它是集体决议。”
“这都叫什么事儿?”这位记者悻悻而言:“如果报社有这样的决议,那我就不管代理这个案件了,也不管请律师,你们爱怎么办,就最难办了!”
“这恐怕由不了你!”社长说:“由你负责代理这起案件,也是报社班子集体商议决定。因为故事是你写的,你最了解情况。至于你请不请律师,那也是你自己的事情!”
“那我现在就向你这位社长提出‘辞呈,我不在你这家报社干了!”这位记者,都到在火烧眉毛的时刻了,他还在耍横和耍赖。
“你提出‘辞呈可以,但在现在不可以。最早也得把这起案件办完了,你可以随时提出辞职请求。”社长怎么着,他都要牢牢抓住这位记者了,因为他知道这位记者在上面有人。
逼迫这位记者请求他的靠山,是在这起名誉侵权诉讼案中唯一的救命稻草。如果能救,也就算救了。如果不能救,报社也就跟着破产完蛋了。
社长不是不知道。这次惹的是黄花菜。黄花菜是谁,是敢把吹不正之风人拉下马的女流。她曾经整倒握权人的事情,社长的耳朵里不是没有。
社长后悔就后悔在他没能对报纸刊发的这篇“故事”给予把关。社长以为,有总编把关也就足矣,作为社长哪能事无巨细。
事发后,社长曾经找总编谈过话,可是总编说,上面一再有人对他进行打招呼。这位记者想写什么,想发什么都要给予照顾。一旦惹出了“报道”事端,由他们上面的人给兜着。
在这种情况下,报纸才连续刊发了这片“故事”。谁知,这次惹恼人,竟是黄花菜这样一个天地不怕的“主儿”。
“什么都毋需多说。事情已经出了,那就要正确面对。”所以,才经报社班子研究决定,那就由这位记者负责评定这起案件。
如果他能评定好,一切事情都好说。如果他评定不好,那就将用法律武器,将他打倒。
面对报社班子的集体决定,这位记者是嘴硬事儿软,他无论如何都要去迎战这起案件诉讼。
无奈,这位记者只能跑到他的靠山之处,去哭诉解决这起案件的胜诉之法。他上面的靠山告诉他:“你该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该怎么应诉就怎么应诉,至于案件审理的背后工作,由我们来做。”
有了上面靠山这样的“许诺”,这位记者对应诉这起案件,总算有了一些信心。他以为,权力有时也可以左右法律对某起案件的审理走向。这同样是一种社会现实。
为了一笔昂贵的律师诉讼代理费,上面的靠山也在告诉这位记者:“你无需花冤枉钱再去请律师,你只管自己前去法庭应诉就可以了。”
奶巴靠!有靠山就是好。只要是有靠山,谁就可以“逢凶化吉,遇难成祥”,这还是一种社会现实。这位记者还在沾沾自喜的侥幸着……
第276章 社会现实[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