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孙大圣和土地公[1/2页]
穿成反派太监的亲闺女
群攻
诸水悦将高大人最宠爱的六姨娘
桂雀,拉倒了左边边;
又将他的十一丫头
明珠,拉到了右边。
看了看左右笑道,“两位长得真是标致,定是多才多艺吧。长夜漫漫,可否弹个琴,唱歌曲来听听啊!”
她话音一落,桂雀还绷得住,毕竟是个妾,再得宠,也还是个取悦人的玩意儿。
明珠不干了,她可是正经的府尹千金.
虽说是庶出,可在这榕城府的官家小姐中,也是端庄娴雅的典范,去到哪里都要被人高看一眼的。
如今诸水悦竟命令她人前唱曲儿?
唱曲的都是什么人?
伶人!
最最下等女子!
明珠立时眼睛瞪圆了起来,“敢问诸小姐,你以什么身份让我弹琴唱曲儿?我家世代清贵,我爹是朝廷明公正道的榕城府府尹,从四品的官职。我是读书人家的女儿,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千金小姐。你呢?要我表演给你看,什么道理?”
诸水悦心说,这张利嘴,会讲道理的很,只是没什么脑子。
和她讲道理?
也不想想,若讲理...她爹会让她出来陪客?
这是明珠平日‘白莲花的梗儿用习惯了。
一副清高做派,得了名声又尝了甜头,以为谁都吃她这一套呢。
果然跟葛氏母女一个德行。
诸水悦嗤笑一声,看向高大人,“高大人,贵千金问我什么身份,高大人说呢?”
什么身份?
太监女儿的身份...
还是当朝第一反派大太监...
可这...
能说吗?
夜枭蹭的拔出了刀。
女儿不聪明,爹却不愚蠢。上去,就给了明珠一巴掌,“头发长见识短的混账东西,你自己长嘴惹祸,别连累全家。”
又转头,对着诸水悦作揖道,“这个女儿是个下人生的。说话不过脑子,您别和她一般见识。”
高大人,在京城待过。
东宁帝登基的时候,他是翰林院的小编修。是亲眼鉴证过什么叫:
诸迁一怒,伏尸百万...
诸水悦笑着,却一把薅起了明珠的头发,脚在她后腰猛的一踹。
这是一股巧劲儿,便是瘦弱的诸水悦使出来,明珠也得跪。
“头发长见识短吗?那剃了吧,长长见识也好!”
诸水悦说完,一名红衣影卫,提着刀便走了出来。
‘霍霍两下,明珠的头发纷然而落,混着头皮和血,看着还挺有美感。
用这种长刀剃头发,是个技术活。
显然这名小影卫不是太敬业,明珠头上几乎没有完整的头皮,狗啃一块,猫抓一块的。
索性剃的快,她还未反应过来,已经秃瓢了。
等反应过来,明珠只剩捂着头嚎啕大哭的份儿了。
哭着哭着,就要撞墙。
明珠身边的奶妈妈赶紧拦着,却有高大人一连声的,“别拦她,让她去死!”
诸水悦掏掏耳朵,闹剧她看够了。
“高小姐,要死要活做什么?实在不想活,送你去做姑子吧。省得剃度了。”
明珠就是装装样子,哪里是真想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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