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论何种原因,如果某队因为1名或多名队员故意离开比赛场地而少于7人,裁判员不应该立即停止比赛,可以掌握有利情形。在这样的情况下,比赛停止时,如果一个队在场上不足7名队员的最低限额,比赛绝不可以继续进行。
如果竞赛规程规定,在开球前必须确定所有的队员和替补队员,而某队在开始比赛时场上队员少于11人,只有在赛前上场名单中报名的队员和替补队员才能在随后到达赛场后参加比赛。
2、替补队员人数
竞赛规程必须规定可以有几名替补队员被提名,从3名到最多不超过12名。
?双方关于替补人数达成一致意见。
?比赛前通知裁判员。
如果赛前没有通知裁判员,或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则替补队员不能超过6名。
3、替补程序
开赛前必须将替补队员名单提交裁判员,任何未在赛前被提名的替补队员不得参加比赛。
替换队员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替换前必须通知裁判员。
?被替换队员得到裁判员的允许可以离开比赛场地,除非已经在赛场外。
?被替换队员不要求必须从中线处退场,并不得再次参加该场比赛,除非允许施行rs条款(替换下场的队员重新上场比赛)。
?如果被要求替换下场的队员拒绝离开比赛场地,比赛应继续。
替补队员入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在比赛停止期间。
?在中线处。
?被替换队员离场后。
?得到裁判员信号后。
当替补队员进入比赛场地,替补程序即告完成。从那时起,替补队员成为场上队员,而被替换队员成为替补队员。
替补队员如果进入比赛场地,可以由其(执行掷界外球或角球等)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在半场休息或在加时赛之前要求替换,应在重新开始比赛之前完成替补程序。
所有替补队员和被替换队员无论上场与否,裁判员均有权对其行使职权。
4、更换守门员
场上任何队员都可以与守门员互换位置,并规定:
?互换位置前通知裁判员。
?在比赛停止期间互换位置
5、违规与判罚
如果一名被提名的替补队员替换一名被提名的上场队员开始比赛,并且未通知裁判员:
?裁判员允许被提名的替补队员继续比赛。
?不对该替补队员进行任何纪律处罚。
?被替换的队员可以成为替补队员。
?替补人次不做减少。
?裁判员向相关机构报告事件。
如果一名队员与守门员互换位置前未得到裁判员许可:
?允许比赛继续
?当比赛停止时,裁判员警告两名队员。
比赛中,任何其他违反本章节的情况:
?警告违规队员。
?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由对方队员踢间接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
凡被提名的替补队员被罚令出场,无论是在开球前或比赛开始后均不得补充替补队员名单。
第252章 公园的杀气[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