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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6章 双方入场[2/2页]

足球世界波 兰陵笑笑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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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于公正执法,毕竟是区级少年足球联赛,公正性很重要!
      此时主裁判看到他们都已经就位,准备吹响哨子!
      在每一场正式足球比赛中均有一名主裁判、两名助理裁判和一名第四官员组成的裁判组负责比赛的判罚。2010年7月21日,国际足联通过了正式决议,将在201011赛季欧洲冠军联赛及以后的联赛中实行六裁判执法制度,即增加两名底线裁判帮助执法,以求减少绿茵场上泛滥成灾的误判错误。
      裁判员的职责:
      ·执行竞赛规则;
      ·与助理裁判员及当有第四官员时,和他们一起控制比赛;
      ·确保任何比赛用球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
      ·确保队员装备符合规则第四章的要求;
      ·记录比赛时间和比赛成绩;
      ·因违反规则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
      ·因外界干扰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
      ·如果他认为队员受伤严重,则停止比赛,并确保将其移出比赛场地;
      ·如果他认为队员只受轻伤,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直到成死球;
      ·确保队员因受伤流血时离开比赛场地。该队员经护理流血停止,在得到裁判员信号后方可重回场地;
      ·当一个队被犯规而根据“有利”条款能获利时,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如果预期的“有利”在那一时刻没有接着发生,则判罚最初的犯规;
      ·当队员同时出现一种以上的犯规时,则对较严重的犯规进行处罚;
      ·裁判员不必立即向可以被警告和罚令出场的队员进行处罚,但当比赛成死球时必须这样做;
      ·向对自己行为不负责任的球队官员进行处分,并可酌情将其驱逐出比赛场地及其周围地区;
      ·对于自己未看到的情况,可根据助理裁判员的意见进行判罚;
      ·确保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比赛停止后重新开始比赛;
      ·将在赛前、赛中或赛后向队员和球队官员进行的纪律处分,及其他事件的情况用比赛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裁判员的决定
      ⒈裁判员根据与比赛相关的事实所作出的决定是最终的。
      ⒉只有在足球比赛未重新开始前,裁判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或助理裁判员的意见而改变确实不正确的决定。
      心翔这次感觉到了比赛越来越正规化了,以前的裁判只有一名,而现在增加到了三名!
      这一切都证明了区级联赛的正规性,逐渐的接近的国际标准,尽管是一个区级少年足球联赛,可市政府依然把这次比赛当做隆重的仪式去对待,足以可见他们把足球当做一个发展壮大的运动项目,而不是只当做一个响亮的口号,心翔也下定决心要来个开门红!

第326章 双方入场[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