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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实施抓捕(一更)[1/2页]

谍影王牌 万紫千红总是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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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需要电讯科的配合,让他们即刻对平樟路一带的电台进行监听,一旦发现可疑电波马上锁定并报告!”谢明珩转身命令道。
      电讯科除了有专门负责破译敌方密电的破译组外,还有负责日常监听全城电台的电信组,这也是为了能够及时发现敌特电台并追踪。
      虽然偌大的南京城光是商业电台就数以千计,管理起来不乏困难,但是电讯科的人员专业技术还是过硬的。
      这时,有人已经察觉出这件案子非比寻常,说不定就是一次难得的机会,于是也想趁此之际参与进来,“我去通知。”
      “好,彭刚,那就你去。”谢明珩点点头。
      这个彭刚也是情报小组的成员,谢明珩不是那种贪天之功的人,恰恰相反,他希望这次行动的相关人员都能知悉案情,并参与进来,最好各科之间能够相互协作,打破壁垒,冰释前嫌。
      而被点名的彭刚则感到十分意外,想不到自己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角色,居然被新来的队副记住了名字,听说这个队副的来头不小,连队长都十分倚重。
      人总是容易受到细节感触,谢明珩的举动多多少少让彭刚产生了一种被关注的错觉。
      他当即脚后跟一磕,铿锵有力地敬了个军礼,“是!”
      其实除了头一天谢明珩刚来的时候,他和队里的其他队员分到了一些对方带来的特产小食之外,他们就再没什么交集了,而谢明珩就是趁着那次机会,把队里成员的名字和样貌都记住的。
      谢明珩自小有过目不忘的本领,只要稍加留意,记住一个人的长相、特征甚至各处细节都不成问题。他的这项技能一直给他带来了不小的裨益。
      交代完各项事宜,谢明珩带着全体便衣的行动队即刻出发,临行前分配好任务——行动队负责搜集窦美玲请客对象的资料,他们情报小组则负责彻查窦美玲。
      调查进行到第三天,能查的东西都查得差不多了,剩下的因为某些权限制约令人无从下手,而根据既得资料分析,谢明珩和郭诚义他们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就连范仕昀那里也一直没有动静。
      铩羽而归的众人不禁反思是不是调查的方向错了。
      谢明珩又把案情梳理了一遍,确定没有哪个环节失控,于是接着熬了两个通宵,对着窦美玲近半年来聚会的邀约名单和种的花卉来来回回研究了数遍,在纸上写写画画,仍然不肯放弃。他始终坚信,方向没错的话就是哪个点还没想到,或是哪处关节尚未打通。
      但是组里像他这样年轻有毅力的毕竟是少数,何况谢明珩身体素质本就远超常人,连续两晚不眠不休尚有余地,但其他人就不行了,早过了那个能拼肝的年纪。
      就连原本打算陪他的郭诚义,后来也实在熬不住,叮嘱了谢明珩几句注意身体就先去休息了。
      隔天早上六点多,话务员一通电话接到谢明珩办公室,说有个叫赵旺的男人给他送东西来了,现在正在警卫室等他。
      谢明珩从一桌子的照片和资料中站起身,揉了揉眉心,再睁眼时已然恢复了以往的神采,丝毫看不出熬夜的疲态。
      身上能拧出水来的黄梅天刚走,大小暑接踵而至,南京城这时候是最闷湿的,唯有早晨旭日东升的一时半刻才称得上真正的凉爽。
      谢明珩朝大门边走边深吸了一口气,空气里弥漫的香樟的清恬被他一并吸入鼻腔,润进肺里,令他仿佛有种回到了学校课堂,伴随晨光准备上早课的错觉。
      或是他母亲——对了,他母亲也总爱在晨光下绣花,苏绣传人的绣工能把晨露缀花枝的姿态展现的淋漓尽致,形状神韵分毫不差。
      然而错觉终归是错觉。
      谢明珩目力过人,远远的,便看见一个着灰蓝色短打的瘦小男人,新剃的平头上明晃晃秃了两块头皮,指甲盖大小,此时他正站在警卫室前面,想往大门里看却又不敢,畏畏缩缩地收着肩,偷偷地四下打量,胸前捧着一只火漆食盒,宝贝地一手托着底。
      他很快认出了从远处走来的谢明珩,眼睛亮了亮,用力挥手,兴奋地喊了一声“谢老板”。
      谢明珩轻点头,道:“这么早就来了,我以为还得等一会儿。”
      赵旺挠挠头,红黑的脸蛋子笑出两道亮,“仙临食府把分店开到前边的蒲华街了,俺被安排在二楼跑堂,离您这儿没几步路,再说了,让谁等也不能让您等,可不得麻溜儿的。”边说边遵着谢明珩的示意进了警卫室,“您这儿瞅着可真气派,俺还以为是哪位老板的私宅,结果刚进门儿就被外面那位长官给拦了。”
      赵旺絮絮叨叨地缓解紧张感,刚才他被警卫员的枪唬住了,现在还有点后怕。
      他一开口,就是一嘴东北大碴子味儿——赵旺是个不折不扣的东北汉子,虽然长得小模小样,但祖上三代都是地地道道的沈阳人。
      是三年前,东北沦陷的时候逃难来的南京。
      当时一家子六口人南下,跑出华北境的时候却只剩他和妹妹两个了。他妹妹当时才七岁。
      后来妹妹害了病,赵旺现在想想都挺怕人的,突然之间没日没夜地呕、发烧、抽搐,水也喝不进,他把身上所有的家当都搭进去也不够治,只能把人半死不活地吊着半条命——他不知道那个病叫“霍乱”,只觉得贼老天瞎了眼,偏偏和他过不去。家里人都死绝了,唯一的小妹也要保不住,赵旺觉得自己完了,彻底完了。
      直到有一天,他在上海路捡洋人扔掉的烂菜叶时遇到了谢明珩。
      那时的谢明珩还是一名不到十七的少年,比现在矮些纤瘦些,却并不显得孱弱,白衬衫配西装马甲,整齐笔挺,一尘不染,提着一只藤条箱,举手投足完全是一位贵族少爷的气派,任谁见了都会眼前一亮。
      赵旺觉得自己是撞见活菩萨了,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人哦!他还那么心善,出钱给他妹妹治病。
      也是从那以后,赵旺几乎为谢明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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