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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一个疯子[1/2页]

谍海之狐 粉色袈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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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博安,光绪九年生人,五十三岁……身高五尺一寸,微胖,面白,长须……好西餐(尤喜法式西餐)。好读书,尤喜野史,近年甚迷安徽人张恨水之小说……不注意个人卫生,较邋遢……”
      唐铭水坐在那里,脑海里不断回旋着董博安的资料。
      他必须把每一个细节都记住。
      一点都不能出现疏忽。
      那张董博安这些年来唯一的一张照片,就放在面前的桌子上。
      照片上的男人,个子不高,长须飘飘,和资料里的描述基本一样。
      董博安,董博安,你藏了那么多年,终究还是露出马脚了。
      他端起桌子上倒满了酒的酒杯,喝了一大口。
      眼睛血红血红的,这是他回家后喝的第三杯酒了。
      他每天到家,都必须要借助酒精的麻醉才能入睡。
      而且绝不能有任何的风吹草动,再轻微的响声,都会把他惊醒,然后整晚上就别想再睡着了。
      睡觉前,他一定会洗把澡,不是因为舒服。
      而是因为他必须这么做。
      洗澡的时候,他会一寸寸的拼命擦自己,把皮肤擦到发红生疼为止。
      他脏。
      唐铭水一直都认为自己脏。
      从身体,一直脏到心里。
      在进入“中央陆军军官学校”,也就是大家更加熟悉的称呼,“黄埔军校”之前,他一直都是个非常阳光的年轻人。
      他热情,充满了朝气,向往着男儿沙场百战死,何不马革裹尸还的豪情。
      可是当他被力行社招募后,他就变了。
      尤其是当他第一次亲眼看到那些特务们是怎么用刑的时候,他悄悄的跑到厕所里,大吐特吐,吐的黄胆水都出来了。
      可是,当他自己第一次对犯人用刑时,他却惊讶的发现,自己一点都不害怕,而且做得是如此的娴熟。
      如同一个真正的老手。
      “每一个行业,都会有天才的存在,而唐铭水,就是我们这个行业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
      这是贺洛川当年对自己得意学生的评价,他甚至还这么说:“如果唐铭水去当老师,一定会误人子弟。如果让他当个银行家,他一定会引起挤兑风潮,银行会倒闭的。只有在这里,在力行社,当个特务,当个间谍,当个情报人员,他将是我们中最有前途的,没有之一。他的名字,早晚都会名垂青史,要么流芳百代,要么遗臭万年!”
      这算是在夸自己吗?
      唐铭水不知道。
      他只知道,从自己第一次亲自用刑开始,自己就脏了、臭了、堕落了。
      人人都可以有改过自新的机会,只有他没有。
      当然,他现在想的不是这些,而是明天的行动。
      毫无疑问,火车站是个不错的选择。
      在那里,力行社遍布眼线,擦皮鞋的、卖苦力的、小偷强盗……
      谁不听从力行社的话,就别再混下去了。
      他的人,可以监视整个车站。
      只要董博安一出现,子弹就会击夺走他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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