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记得,法官在二审庭审辩论结束后,特意问他:“简舟,我再问你一次,你是否认罪?”
他做着最后的申辩,语无伦次:
“法官,我说的都是实话,我没偷东西,没分什么赃,那500块钱,那500块钱是我的发小张学峰给我的,这钱,这钱,我不知道他的钱怎么来的。他也不会偷的,不会的,他们几个说谎,一定是……”
法官打断他,语重心长地说:
“简舟,张学峰未归案,但本案事实已查清,证据确凿,你是未成年人,在本次共同犯罪中属从犯,又是初犯,没前科,学校和同学,邻居都证明你平时表现良好。”
“只要你认罪悔罪,法庭会依法对你从轻处罚,本来这话不该法官说,但我国刑法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念你一时糊涂,改过自新的可能性很大,特意明示这点,我再问你一次,你认罪吗?”
自从一审判决下来以后,简舟反应一直有点迟钝,他被三年半的有期徒刑恐吓,无法做到从前的灵活应变。
他喃喃自语:“我没偷,真没偷,怎么能认罪,认罪就等于承认自己偷东西了。”
法官再次问他:“简舟,你不认罪吗?”
简舟固执道:“我没偷,我是无罪的,不能认罪,我不认罪,不认罪。”
法官失去耐性,再没对他教育和训诫。
二审判决很快下来,驳回简舟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简舟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因为上诉,他在看守所待了半年,二审判决下来后,王律师来会见他。
当时王律师刚执业一年多,见到简舟,他又一次表示对他拒不认罪的惋惜。
王律师开始老生常谈:
“本来你们这种未成年人犯罪,只要积极退赃,取得受害人谅解,再认罪,悔罪态度好的话,你作为从犯,是符合判缓刑的条件的,也是你命不好,其他几个主犯,都是问题家庭的孩子,平时就没人管,更没人替他们退赃。”
“我联系你妈,她刚生完小孩,又是再婚家庭,也掏不出钱替你退赃。要退就得全部退十几万,也是难啊。张学峰又在逃,更难办。”
“你说其他共犯都认罪,就你不认罪,我也劝你认罪,你就是不听,不认罪,对你从轻的量刑幅度肯定大不了,二审结果可想而知,肯定维持原判。”
“哎,你说你,就因为分了500块钱,坐三年半牢,何必呢?共同犯罪就这样,量刑标准是以共同犯罪的数额为基数认定的,十几万的盗窃数额,你分赃的数额还有争议,从犯判三年半,符合法律规定。”
“我听你高三班主任说,你高考成绩还是宫城市理科第5名,人又长得这么帅,大好的前程,就这么毁了,真是可惜啊,没办法,在监狱里好好改造,你还小,人生的路还长,改过自新,重新作人吧。”
简舟喊过无数次冤,没人相信他,张学峰给他的500块钱和其他几个共犯的供述成为他犯罪的铁证。
张学峰逃跑了,他的一家之言,根本没人相信。
一审判决下来后,他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二审上,二审结果下来,简舟对自己的案子已不报任何希望。
被冤的绝望,让他明白像祥林嫂一样的絮叨,根本不起任何作用。
王律师说完,简舟只问了一句:“我妈什么时候来看我?”
第73章 你还打算继续荒唐下去吗?[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