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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漂亮美好的大小姐[1/2页]

重生后把病娇魔尊宠上天 布卡卡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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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缥缈峰附近的山下有一个繁华的城镇,名叫南丰镇。
      南丰镇中的居民一部分为普通老百姓,一部分为灵术境界一重或者二重的,资质不高的修士。
      苏晏乔和谢煜带着小五一起,来到了南丰镇最大的酒楼——飘香阁。
      他们选择了一间三楼的雅间,刚坐下不久,店里的伙计就陆续端上了茶水、点心和月饼
      “看这位少爷和小姐不像是本地人,今天是中秋节,咱们南丰镇的习俗是不光赏月吃月饼,还要喝桂花酿,吃菊花糕。”
      伙计说着就端上来一壶桂花酿和一碟菊花糕。
      苏晏乔和小五又点了几个菜,坐在窗边慢慢吃。
      因为今天是中秋节的原因,整个镇上挂满了花灯。街上人山人海的,还有一些孩童在嬉戏打闹,好不热闹。
      “我们一会儿下去买两个花灯吧?我喜欢兔子的。”小五喝了两杯桂花酿,感觉头有点晕乎乎的。
      “你明明是一只狐狸,为什么喜欢兔子的啊。”
      “我是天狐!不是狐狸!我喜欢吃兔子,也喜欢兔子的花灯。你喜欢什么?”
      “我喜欢那边那个,小鹿的。”
      苏晏乔指着街边的一只梅花鹿花灯说。
      坐在她对面的谢煜一下子红了脸。
      他慌忙站起身说:“我下去给你买。”
      “那你给白芷和白芍也随便买两个吧。”
      “嗯。”
      谢煜说着就离开了,临走时又回头交代了一声:“在这里等我,哪儿都不要去。”
      “好。”苏晏乔说着完,便饮了一杯桂花酿。
      这是她第一次喝酒,一股淡淡的桂花味在口腔内慢慢的蔓延开来,带来一丝丝独特的香甜。
      “真好喝啊!小五,你也再来一杯吧。”
      谢煜借着街上熙熙攘攘的人流,走进了飘香阁后面的一个无人的黑暗小巷。
      “出来吧,别藏了。”他开口说道。
      突然,一道身影从黑暗中向他袭来。
      谢煜一个闪身,躲避了过去。
      只见一个身穿黑衣,戴着黑色面罩的男人一个回身,又伸出左手向他抓去。
      黑衣男人整个左手的手掌竟然只有白骨而没有肉。
      而他左手的五个指尖十分的尖利,就像是五把刀刃一般,在漆黑的巷子里泛着森然的白光。
      谢煜的眼睛里闪过一丝不耐烦,他一个侧身,反手握住了黑衣人恐怖的手腕。
      黑衣人用力的想把自己的手从谢煜的手中挣脱出来,却无法动弹分毫。
      谢煜靠近黑衣人的耳边,轻声地对他说:“苍尕,别白费力气了,我现在杀你易如反掌。”
      “呵~没想到你现在竟然如此厉害了,看来在缥缈山混的不错啊。”
      “我今日不杀你。你回去告诉谢?,我无意与他争魔界,别让他总派一些废物来烦我。”
      黑衣人不屑地哼了一声,看着谢煜的眼神中有隐藏不住的狂热。
      “谢?这个废物还使唤不到我头上,你若是肯回去,我定助你当上魔尊。”
      谢煜听后忍不住冷笑了一声,“我杀了你的前主人,你还要帮我?真是可笑。”
      “魔界向来就是以强者为尊,老魔尊费尽了心思,才把你变成不需要魔骨也能修炼魔气的魔族。你这幅身体,不当魔尊,多可惜啊!”
      见谢煜不说话,黑衣人又接着说:“这个世界,谁强谁就可以建立秩序。不止魔界,整个修仙界都是如此。要么就是被别人踩在脚下,要么就是踩着别人爬上顶峰。”
      “我对这些不感兴趣,好好当你的魔族右使,别总是想一些不该你想的东西。”
      谢煜说完就准备转身离开。
      “那个,和你一起的丫头,你似乎很在意她啊。”黑衣人幽幽地说。
      他话音刚落,就看到谢煜突然一个回头,抓住他的手腕使劲一扭。“咔嚓”一声,他那只由白骨组成的手掌就掉落在了地上。
      “苍尕,我现在不杀你,只是因为今日,我不想杀人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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