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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杀人灭口[2/2页]

某乃天杀星李鬼是也 万年路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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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要某十贯?”
      “若不给他个厉害瞧瞧,他只当某这天杀星的绰号是白叫的!”
      “尔等也休得废话,在这店内尽数搜刮一番,能够带走的,便都打包带走。”
      众人只见店铺之中尸横当场,血流满地,当下不敢多言,只得小心做事。
      一阵翻箱倒柜之后,各人身后尽数背着一个大包裹,除却金银细软之外,尚有铁枪头近百枚,破旧纸甲十一副,折铁刀、钢刀数十把,炮制好的长枪数十杆。
      “可惜了,下山带的人手少了些!”
      “这长枪太过醒目,不便携带,只能放弃。”
      李鬼叹息一声,无奈将折铁刀和带杆长枪尽数放弃,只选钢刀、铁枪头,包裹起来给众人背在身后。
      未免夜长梦多,李鬼带着众人立即返程,出门后还细心地将店门关好落锁,防止他人误闯。
      李鬼带着人一路急行,一直到出了城门,才放心下来。
      若不是他先下手为强,待那李管家报官,只怕众人都要失陷在这小镇之中。
      就算李管家当时不通风报信,事后只怕多半也会报官,届时只怕官府便已知道他身在榆山了,说不定征讨的文书当晚就会发向沂州府城。
      就算那群尸位素餐的贪官再磨叽,一两月内,就会见到前来征讨的朝廷大军了。
      至于奢望李管家讲江湖义气,包庇于他,那是傻子行径。
      这个世上,可不是所有人都是宋公明的!
      咦?
      这么一想,宋江“及时雨”这个称号还真不是白叫的,江湖人物都喜欢这种人呐!
      果然,只有起错的名字,没有叫错的外号。
      坦白的说,宋江没做梁山老大之前,所作所为也完全配得上他的外号。
      他能被人纳头便拜,也不是凭白得来的,而是十几年如一日的卖人情换来的。
      但是做了梁山老大之后……
      只能说,人都是会变的!
      之前做小吏,卖的都是朝廷的人情,不用白不用。
      但是自己做了老大之后,这好处就都是自己的了,可不能随意给人,必须得卖个好价钱!
      而当今之世,能够出得起好价钱的,也就只有赵宋官家了。
      可惜,他所处的位置太低,眼皮子太浅,以为自己为大宋忠心卖命,就能换个封妻荫子,却不晓得,他连东华门都不曾去过,怎会被官家青眼?
      在满朝文武眼中,他和其他贼寇也没有任何区别,甚至可能比起那些登基称王的反贼,朝臣们对他会更加不屑一些。
      毕竟,只有他和手下的梁山贼们,被三瓜两枣的就给招拢了过来。
      偌大个声势,最后就只落了个五品的小官,实在是让人不值。
      反正在李鬼看来,招安这种事情,只有打不赢或者需要休养生息的时候才会做,能打赢的时候,傻子才投降!
      就算招安了,也绝对要保存实力,断不可能任由拆分。
      手中有兵有将,才有谈判的本钱,什么都没有了,就只能任人宰割。
      一行人紧赶慢赶,终于在天黑之前,回到了榆山。

第12章 杀人灭口[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