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记录

第一卷:李光彩和“光彩杯” 第10章:“稻花鸡”案(3)[2/2页]

原子的星空 繁易

设置 ×

  • 阅读主题
  • 字体大小A-默认A+
  • 字体颜色
br/>      执法官问张守庆:“原告张守庆,证物是否你在酒楼所用。”
      “不是。是一位小哥所用,在下发现食物有异、路见不平出手制止。”
      执法官问:“你说的那位小哥,可否前来?”
      “我在呢!”李光彩早就憋得难受了。我是事主啊,怎么折腾了大半天了把俺给丢一边了。没等执法官声音落地,就急急地举起了手,象是学生回答问题。
      执法官又拍下惊堂木:“带证人进堂。”
      一差官拔开旁边的人,一把扯住李光彩把他拉进白线内。李光彩心说拉拉扯扯干什么,我比你还急呢。不过他有些沮丧,好端端的事主怎么成了证人了,唉!要是有什么赔偿之类的,和证人可就没什么关系了。
      李光彩站在俩人中间,学着他们的样子行了个叉手礼:“小民李光彩,见过执法官。”
      执法官拍下惊堂木:“李光彩,本执法提醒你,法堂之上如有谎言,要承担罪责。你可否听清?”
      “小民听清了。”
      “这一盘‘稻花鸡是你所用?”
      “是。”
      “小二端上这菜后,可否有旁人接触过?”
      “没有。”
      “你是否离开过?”
      “没有。”
      “你食用时,可否觉得有异?”
      “不觉有异。”
      执法官让李光彩陈述经过,李光彩来了劲头,像讲故事般从张守庆握住他的手开始、眉飞色舞地一直说到众人来到官府,末了还一付意犹未尽的样子。
      执法官问原被告证人的陈述有无不实、有无遗漏,俩人都说陈述属实、没有遗漏,执法官就让李光彩下堂了。
      这就完了?李光彩很是遗憾。
      执法官问张守庆:“原告,你告那菜里有异味,有无其它证据?”
      张守庆道:“没有了。”
      执法官问王怀:“被告,对原告的指控,你是否承认?”
      “不承认!”王怀回答得干脆。
      执法官说:“我提醒被告,如不承认,只能做无罪辩护。”
      “被告明白,愿作无罪辩护。”
      “可否有人证、物证?”
      王怀说:“有人证。方才,有好几位老食客亲口尝了这个菜,都说没有异味。这些人,有些已经跟来了,执法官大人可以讯问。”
      执法官正要拍下惊堂木,张守庆迅速道:“执法官大人,不用传证人了,被告有关证人所言属实,在下认可。”
      以下为作者自嗨
      《塞下曲·林暗草惊风》
      --山寨者:繁易
      林暗草惊风,老繁夜引弓。
      平明寻文章,没在纵横中。
      还不加入书架啊?

第一卷:李光彩和“光彩杯” 第10章:“稻花鸡”案(3)[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