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城内,一位翩翩少年牵着一匹四肢短粗的草原马行走在城南的大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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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头戴葛布头巾,身上那件灰色麻布单衣显得与街上那些穿着入时的京城本地人格格不入,但高大挺拔的身姿和英俊的面容让他显得分外出众,甚至引来街上不少年轻女子驻足。
如果不是十年前的那场变故,现在的我一定是这繁华大邑城中身穿绫罗绸缎的贵公子。冯苍在心中感慨,这就是命运,不过如今做一名京城的贵公子已不再是我的愿望。
冯苍在京城已经待了有些时日了。雁台州遭受楼罗袭击的当天,身为函使的他就被派到了京城送信。
临行前梁昌一再叮嘱他,务必要见到卫尉卿段林,将书信亲自交到他手上,并向其阐述边境的危机,希望得到朝廷的援助。
在雁台州府衙做函使的三年时间里,冯苍凭借自己的本领赢得了刺史梁昌的信任,所以每当需要送达一些重要的信件之时,梁昌总是派他前去。
不过冯苍来京城的次数倒是不算多,三年的时间里算上这次总共也就来了三回,而且前两次都是只待了一天时间便匆匆赶了回去,连四处闲逛的时间都没有。只有这一回时间最为宽松。
一年前来京城送信时,冯苍见过段林一面,因此这次见他并不觉得紧张,梁刺史交代的事情也办的颇为顺畅。
这些天来他之所以继续留在京城,是为了等待朝廷的答复——因为梁昌特意交代了,这回雁台州形势格外严峻,务必要他等到朝廷的明确答复才能回来。
为了方便管理,朝廷将各地往来的函使都安排在城东的永和里居住。这个里坊距离宫城不远,相对来说又较为僻静,极少有闲杂人等居住,就是太无趣了些。
对冯苍这种年轻人来说,在永和里待上一天简直无聊透顶。因此他一大早便出了门,打算去城南热闹的市井之地逛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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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一家卖牢丸的铺子前坐定,要了一碗羊肉牢丸。在京城的时间里,冯苍几乎每天都会来延沽里吃早膳,不过这家店铺他倒是头一回光顾。
“客官,这是我们家新调制的肉酱,加了一些粱曲,您尝一下是否可口?”店家笑着向他推荐。
冯苍夹了一颗牢丸蘸了蘸肉酱,轻咬一口,牢丸里羊肉和葱姜的味道夹杂着肉酱的醇香顿时充满整个口腔。
“嗯,味道真是不错!”冯苍再夹起一颗牢丸放在酱料中滚了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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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冯苍[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