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子听到孙桢的话,也非常赞同,同时还有些感慨。
“啊,那这粉条生意做不成了?”大伯父可惜地问道。
“我倒是有个想法,我们两家人的力量或许抗衡不了,那些人不会在意,但是要是我们是一个村子的人呢?要是我们大家都一起做这个生意,那还怕什么。”
“或者说,我们不仅仅是一个村,还是几个村联合起来,而其他的村子可以向我们供应红薯,那么这么多人的生意,那些人还敢这么随意欺负吗?”
孙桢想借鉴现代村镇的集体产业,如果是几个村子一起做,共同垄断整个大定朝的粉条生意,那么想必那些人也会更忌惮。
这种事情孙桢也不是开了先例,在以宗族聚居的古代社会,很多村的人都会一起经营同一个产业。
就像“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里描述的这样,一个村子的人都酿酒,大家一起齐心协力,还能把名号打出去。
所以他们做的粉条作坊也是一样,只有全部人齐心协力,垄断市场,那到时候人们提起红薯粉条的时候,想到的就会是他们这里。
这就是古代的品牌效应,只要大家都把粉条生意做好,并且通过那些商人的力量贩卖到整个大定朝,那他们村子就出名了,再也不是别人连听都不屑于听的地方。
这也能对毛毛他们读书有好处,如果没有一个好的出身,那就要有一个好的名声,特别是古代做官,很多时候人家不仅仅看你这个人,还要看你的家族,你的出生地。
而且如果大家做出成果了,那么到时候本县的县太爷也会看在眼里,现在对官员的考评也是要看他们在位期间的政绩的。
要是他们县里出了这么个集体作坊,让容城县大半人家都因为红薯作坊而获利,那对县令的职位晋升可是一大助力啊。
而且孙桢这一年来通过各种渠道也打听过县令的为人,据大家的反馈,县令还算是一个清官,对于本地的平民也没有什么压榨,就连每年的税收也没有出现那种苛刻严重的现象。
那些县衙官吏,即使是有些中饱私囊的情况,但是也没有做得太过,在镇上和县城摆摊的那些人也没有胡乱收费,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是很好的了。
因此孙桢把她的想法告知了大家,他们听完都惊讶了,即使是老爷子之前想的也不过是自己在家做点零散的,卖一小部分就行了,而孙父和大伯父则是没有想到这还能跟县令扯得上关系。
大家听完孙桢的想法都非常赞同,同时还表示今晚大家就请村长过来,一起商量这件事的做法。
孙桢听大家说现在大定朝境内,听说除了那些不适合栽种的地方外,其余的地方人们都种了红薯。
毕竟红薯这种作物耐旱,对土地的适应性极强,产量又高,因此大家都喜欢种植。
所以种植范围很广,除了那些特别寒冷的地方外,几乎每一个农家都会至少种上一亩地,这样也不怕饿着了。
所以说孙桢他们村里如果开起了红薯作坊,那到时候每天的产量都不容小觑,有可能全村至少一半的人都能因为这个作坊而有了稳定的收入。
第64章 粉条[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