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明暗交杂,光影错乱,如同呼啸纷扰的时光隧道,牧喑就安静地坐在那里,一动不动,恍若岁月中,一尊被风沙不断侵蚀的雕塑。
没有人来打扰他,五米之内,那是一个真空地带,所有人都默认着这个规则。
直到两天前,上杉千琉月的到来。
这是牧喑第三次见到上杉千琉月,她就坐在那里,那个离他一米之遥的地方,很安静。
牧喑没有说过话,上杉千琉月也没有。
一如既往地,一杯鸡尾酒过后,牧喑起身离开。他所过之处,众人退避。
在牧喑身影消失之后,酒吧恢复了嘈杂。
伏特加配橙汁,一杯又一杯,直到烂醉如泥,上杉千琉月起身。
昨天与前天,上杉千琉月都很顺利,没有遇到任何意外,今天,似乎情况稍稍有所不同。
一个绿头发的夹克男走了出来,径直靠近上杉千琉月:“美女,陪我喝杯酒怎么样?”
整个酒吧为之一静,众生百态,在这一刻展现得淋漓尽致:有戏谑,有嘲讽,有冷漠,也有幸灾乐祸。
“滚!”
上杉千琉月微微扬起俏脸,面无表情,吐出了一个字。
超凡者有一个很尴尬的地方,细胞代谢太快,快到喝酒不会醉。
或者说,只会醉那一刻。
酒停的时候,就是酒醒的时刻。
“烈马我见过不少,”那夹克男微微一愣,便是清醒过来,嘴角微微勾起一个弧度:“但无一例外,最后皆是被我降服在胯下!”
回答他的,只有一条腿。
或者说,是一脚。
一百五十斤的身体如同皮球一般飞起。
砸中吊灯,摔落下来,再被吊灯砸中。
五彩斑斓的灯光下,漫天闪烁着霓虹的玻璃碎片散落在地,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如同武打片的慢镜头,精致而唯美。
整个酒吧,落针可闻。
围观者嘴角皆是狠狠一抽,这一幕,他们似曾相识,那是六年前,牧喑第一次来的时候。
上杉千琉月一路走出,神佛皆避。
这一次,她并没有付酒钱。
……
粼粼的水波摇曳着夜的颜色,霓虹与星光,在眸子中交替闪烁。
大风,黑风衣就随之鼓胀扬起,如王者的战袍,烈烈作响。
上杉千琉月怔怔看着那桥上的身影,她就是明白,他与她一般孤独。
她的孤独,亲朋无依;
他的孤独,与世为敌。
她莫名地就想靠过去,许是一般人,许是可暖心。
风影疏狂,星月无光,两个人,一个桥这边,一个江彼岸。
星汉迢迢,前路昭昭,上杉千琉月就想,织女会牛郎,大抵也就是如此了。
或是数十步,或是十数步,就在上杉千琉月即将靠近牧喑时,异变突生。
一群穿着病号服的人出现了,中间夹杂着五个穿西装的,同时扑向牧喑。
眉头微皱,牧喑瞬间动了,黑风衣随之很帅的扬起。
没有激烈的打斗,因为无论是穿病号服的,还是穿西装的,都是一脚被牧喑踹进了江里。
一个摄影爱好者,就拍到了这一幕:一群穿着病号服的,和五个穿着西装的,如下饺子般扑腾扑腾跳进了沧澜江,溅起朵朵水花。
于是,第二天,一篇名为‘论华夏房价之贵,白领、病人组团投江的文章横空出世,并迅速火爆全网,引起了广泛关注。
当然,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咕咕——
上杉千琉月俏脸微红,上前一步:
“能请我吃顿夜宵吗?”
牧喑深深看了她一眼,刹那间,眸子中似有星河闪动:
“好。”
江流风斜,此刻有流星划过天际。
第二十四章 流星[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