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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不该穿粉红色[2/2页]

谢谢我爱过你 丁露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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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然几乎是立刻躲到了他身后,心理学告诉我们人只会对熟悉的东西产生安全感,在这一刻的相对抉择中,她本能的站在了其实还不熟悉的同桌身边。
      沈沃拉着她继续上楼,刚过转角就松开了她的胳膊:“没事儿?”
      “没事……谢谢!”陆然顿了顿又问:“班主任找我?”
      沈沃莞尔:“你还真信啊?”
      陆然讪讪的,心想自己真是脑子短路,又真诚的补了一句:“谢谢你帮我解围!”
      沈沃从楼道一侧过来,本来以为这新同桌在和男朋友闹着玩儿,定睛细看又觉得不太像,倒是一出烈女斗流氓的好戏。怕自己误会,还是问了一句:“那是你朋友?”
      陆然也是一头雾水,困惑地仰起脸望着他:“男生我只认识你一个呀。”思考半响未果,转而向沈沃寻求答案:“你们学校校风这么彪悍吗?”
      沈沃笑嘻嘻回答:“别因为一颗老鼠屎冤枉一锅粥,我们可不这样儿!说不定他就是看到美女想认识一下。”如果说讨喜是一种天赋,在这个方面,沈沃数值铁定破表。因为沈妈妈是混血儿,家里作风比较西式,沈沃颇有绅士风度。在他眼里,除了长相惨烈到令人不忍直视的极个别之外,其他女孩子各有各的长处,都可以被叫做美女。不得不说,虽然于他不过家教使然,但喜欢随口称赞别人正是导致他在女生中人气高的重要原因之一。
      陆然不以为然:“我有镜子,而且也有自知之明。”自己当然不难看,却也不至于漂亮到能让人一见钟情以至于前来骚扰。低头看了看自己,恍然大悟似的扯扯衣服:“果然不该穿粉红色!”
      沈沃没料到她居然是这种反应,哑然失笑。直觉她听了不会喜欢,把心里那句“你穿粉红色很好看”咽了回去,和她并行进了班里。
      那厢苏远挨了一脚,也不去追陆然,直接冲到不远处看热闹的丁辰面前抱怨:“靠!这么凶!难怪得罪你,她是不是也踹你了?”
      丁辰幸灾乐祸:“我可没挨过踹,这是你自找的。”原来这小妞不止不知好歹,而且还挺厉害。看她人小小的,爆发力倒挺不错。
      苏远拍着裤子上的鞋印:“不过这小妞可挺漂亮啊!哎,你不是对人家有兴趣?”
      “有个屁!就是想整她。”
      “那算了,她踢我我又不能也还手。老子再不帮你了!得罪你你自己去收拾!”
      丁辰嬉皮笑脸推他一把:“行了行了,周末去我家打游戏!”有空再想怎么整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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