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那个人是不会做饭的,任卿本来是打算煮粥,但打开电饭锅发现里边还有一些米饭,便改做简单的蛋炒饭,正好冰箱里还剩了几个鸡蛋,是之前“任卿”用剩下的。
家里的饭一直是任卿做的,那个人不爱动厨房这些东西,他总觉得会沾上一身油烟味,特别难闻,以前任卿也想过要教他一点点,但他发现这个人对食材完全任何亲和力,让他洗个菜都能把菜揉吧的跟狗啃的一样,后来任卿直接就放弃了。
受伤的前两年他还自己做饭吃,但实在是不太方便,他站不起来,许多事情都没法做,之后大概是那个人看不过去,每天回来的时候就自己带两个人的饭回来。
在他腿伤的那十来年,他几乎吃遍了整个城市所有餐厅的饭,却从来没见识过那个人的手艺。
准备起锅的时候,任卿看着锅里面色泽金黄的炒饭,不由感叹自己的手艺到现在都没有退步,然后顶着背后的人的灼灼的目光,又加了一把盐进去,反复翻炒了一会,直到鸡蛋的颜色变了才关了火。
任卿擦了擦手,从碗柜里取出一只盘子,在水龙头下冲了一遍擦干,认认真真的把炒饭装进去,顺便还摆成爱心的形状,他记得他这个时候是很喜欢一些浪漫的。
他知道任卿可能已经察觉出了一些,就像自己对那个人的身体的熟悉一样,他不敢赌现在的任卿完全没有察觉出来,他只期望,在和任卿完全摊开之前,慢慢让任卿把对白施的印象改成对自己的。
任卿是一个有些偏激的人,他对于自己的弱点有着深刻的了解。
白施双手捧着盘子,像是端着什么贵重的东西一样神色慎重地走过去,把盘子放到“任卿”面前,顺便把盘子的方向转了转,让爱心可以正好对着任卿。
没有刻意去观察“任卿”的表情,转到厨房拿了一个热毛巾把他的手拉起来,用毛巾一根一根的细致的擦着他的手指头。
“任卿”的手指头细长,指甲圆润,透着健康的色泽,手上没有一个茧,一看就是没怎么吃过苦的。
任卿看着这样的手,想起了在几年以后,那双手会变得粗糙,因为推轮椅的缘故,手心里会长满老茧,甚至指甲常常没有好好修剪,指甲缝里塞着一些灰尘。
不自觉的把眼前的那只手拿到眼前端详,然后不由自主的轻轻的在手指上吻了吻,心里一阵满足,这是他的身体。
在手指上咬了一口做了个标记,拉过另一只手擦拭起来。
他的动作很虔诚,就像是在擦这个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一般,这个时间持续得有些长,“任卿”没有见过这样的白施,有些不自在,稍微扭动了一下肩膀,别扭地开口叫了一声:“白施,我饿了。”
“诶,好,吃饭。”任卿有些尴尬的把手放下,拿过筷子塞到他的手里,低着头自嘲的笑了一下。
他大概是太过得意忘形了。
又一次见到了他自己,还是这样的充满美感充满青春的他自己,即使身上有伤,但完全没有遮掩他的光芒。
他觉得这可以说是这个世界上最幸运的事情了,他现在做的一切,都来自于失而复得的喜悦,即使那个拥有那个身体的人不是他。
任卿是没有自恋症的,不然也不会在白施身边待那么多年。
所以现在的“任卿”也不觉得自己有什么改变,使得旁边的那个人以那么热烈的目光看着自己。
他以为是自己多想了,就像在车祸的时候,不经意间看错的那个笑一样,可能是因为恐慌或者其他的什么情绪出现的幻觉。
他现在还记得那个笑,一想起来还惊恐地浑身发抖,他每每想起都下意识的期望自己快点忘掉,久而久之,真的就不再想了。
任卿对于“任卿”的感觉很复杂,这个人是自己也不是自己,但是现在离他最近的是白施,可以该改变他的未来的,是他,白施。
这么想来,白施的这个身份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他不是那个人当然不会最终让任卿走到那个结局。
他想如果可以,他希望任卿可以像一个正常人一样生活,而不是像他一样,在另一个人的身体里醒来,这是幸运更是不幸。
白施出厨房的时候,任卿已经开始吃了,可以看出他似乎是饿了很久,吃东西的速度快得惊人,但一口一口吃得认真,,面无表情的严肃的脸上,一双眼睛盈盈的散着光,颇有种可怜的味道在里面。
这期间,任卿还在不停的喝水,可以理解,太咸了。
白施上前给
3.第三章[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