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对德和约。
1920年 10月,调任驻英国公使。11月,与华侨富商之女黄蕙兰结婚。12月,兼任国际联盟中国代表。
1921年 11月,任中国代表出席华盛顿会议。12月,会外与日本交涉山东问题。
1922年 2月,签署《解决山东悬案条约》和《九国公约》。8月,任王宠惠内阁外交总长,11月辞职。
1923年 7月,任高凌蔚内阁外交总长。
1924年 1月,任孙宝琦内阁外交总长。5月,签订《中苏协定》。9月任颜惠庆内阁外交总长。10月,“北京政变”后弃职离京。
1925年寓居上海。
1926年 5月,任颜惠庆内阁财政总长。7月,杜锡组阁,留任财政总长。10月,代理国务总理兼外交总长。11月,发表终止中国与比利时条约宣言。
1927年 1月,署理国务总理兼外交总长。6月,张作霖组织军政府,顾内阁总辞职。
1928年 7月,被南京国民政府通缉,离国赴欧洲旅居。
1929年应张学良之邀,返国抵沈阳。
1930年往来于沈阳、北京之间,为张学良提供外交咨询。
1931年九·一八事变发生,任“国民党特种外交委员会”委员。11月,任国民政府外交部长。12月,辞外交部长职。
1932年 3月,任国联李顿调查团中国顾问。4月,陪调查团赴东北调查。8月,被委任为驻法国公使。10月,任国联中国代表。
1933年 5月,任日内瓦裁军会议中国代表。9月,出席国联第14届大会。顾维钧1934年 6月,请假返国。
1935年暂居国内。
1936年 2月,中法外交关系升格,任驻法大使。
1937年 9月,在国联呼吁制裁日本侵略。10月,奉派为中国出席布鲁塞尔会议代表。
1938年年初,与法国交涉中国军火从越南过境事。7月,与美国财长摩根索接洽援华事宜。
1939年 3月,接国民政府电令,与法国探讨中、法、英合作事。11月,召集中国驻欧使节商讨外交方针,建议国民政府加强对美外交。
1940年 6月,巴黎被德国占领,随法国政府迁至维希。
1941年 5月,调任驻英大使。7月,抵达伦敦。
1942年春,交涉英国对华5000万英镑贷款。12月,参与中英新约谈判,对条约签订起了重要作用。次年,加入国民党。
1943年 3月,返英途中抵美,力促宋美龄访英,未果。7月,宋子文访英,安排并参加与英国政府会谈等事宜。
1944年 8月,任中国首席代表,赴美国参加敦巴顿橡树园会议,商讨第二次世界大战战后事务和筹建联合国。
1945年 46月,任中国出席旧金山联合国制宪大会代表,并代理代表团长,代表中国第一个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12月,任中国出席联合国第一届大会代表。
1946年 6月,调任驻美大使。7月,抵达华盛顿就任。
1947年 5月,向美国政府提出10亿美元贷款要求。
1948年 11月,向杜鲁门总统提出援华要求。12月被中国共产党宣布为战犯。
1949年 5月,与胡适等人向蒋介石建议推行改革,任用新人,随后,劝说胡适出山组织由留美学生组成的新内阁。
1950年 6月,朝鲜战争爆发,就杜鲁门声明向台湾提出应对建议。
1951年 6月,向美国国务卿杜勒斯声明台湾有关对日和约的立场。
1952年 10月,向叶公超提出辞职要求,被劝阻。
1953年 3月,向美国提出缔结美台“共同防御条约”的要求。
1954年 11月,和叶公超一起与美国谈判“共同防御条约”。12月2日,条约签字。
1955年 12月,与美国政府交涉国民党军从大陈岛撤退和美国协防金门、马祖事宜。
1956年 2月,递交辞呈。4月,被免“大使”职务,同时被聘为“总政府”资政。
1957年 1月,经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多次投票,当选国际法院法官。
晚年的顾维钧1959年与黄蕙兰离婚。与严幼韵结婚。
1960年开始口述回忆录的工作。
1964年当选为国际法院副院长。
1966年 10月,退出国际法院法官竞选。
1967年定居纽约,开始退休生活。
1972年 9月,章含之受毛泽东委托前来拜访。
1976年口述回忆录完成,捐赠母校哥伦比亚大学。
1985年 11月14日,于纽约寓所无疾而终。享年9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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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心贼 十九[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