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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章 这个世界好[1/2页]

农门辣妻:买个相公好种田 切个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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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才我用的便是精神异能。”林晓月带着两分得意的冲厉枭道。
     “动用精神力,我能感应到方圆六丈内的所有情况。所以,就算不用眼睛,我也能瞄准那只老鼠。”
     厉枭心头一惊。
     “这……便是之前你能猎到那么多野物的原因?”
     他之前就听王婶子提过,媳妇打猎的本事非常厉害。
     刚来家里的时候,他还跟她一起去打过猎。
     发现她的箭法虽然一般,却每每都能精准发现猎物的藏身之处。
     原来,竟然是因为她异能的缘故。
     能探查到自己方圆六丈内,发生的所有情况。有这种能耐,再加上刚才的神奇弓箭,近距离攻击之下,还有谁能伤她?
     厉枭心中忽然有些激动。
     他不担心媳妇比自己强,反而高兴她的强大。这样,媳妇才能跟安全。
     “嗯。”林晓月笑着点头。
     “要不是娘不准我进深山,还有,我担心猎太多野物,引起过多关注。山里的猎物,我想打多少,就能打多少。”带着些骄傲的道。
     “用你刚才用的那把特殊的弓箭?”厉枭问道。
     王婶子告诉他,之前媳妇曾经捡到过一头五百多斤的野猪。
     初听到的时候,他持怀疑态度。
     结果跟村里人旁敲侧击,打听之后,发现竟然是真的。
     他当然不信,那野猪真是捡的。
     可也一直想不出来,媳妇是怎么弄死的那头野猪。
     现在看到那把特殊弓箭出现,他倒是大致猜到些情况了。
     “你手里,还有更厉害的武器?”没等林晓月回答,厉枭又问道。
     野猪凶残,还是那么大一头野猪,攻击性怕是不低于猛虎。
     刚才媳妇用的特殊弓箭虽然厉害,但那弓箭只善近距离攻击,而且对野猪这样的大型动物杀伤力有限。
     只凭那把特殊弓箭,还不足以保证一个人,在深山里横行。
     而他,从没觉得自家媳妇是个自大的人。
     林晓月狡黠一笑。
     “自然是有的。”
     厉枭眸中划过一抹激动。
     林晓月眼神一动,接着,望了眼后院方向。
     见到一片安静,猜测家里人大概率是不会出来了
     心中一动,就望向了厉枭。
     “有没有兴趣,跟我一起来一场夜猎?”笑着问道。
     厉枭笑着回应,“乐意之至。”
     林晓月唇角一勾,这才从厉枭身上起来。
     然后去把那只已经死掉的老鼠,连鼠带箭矢一起,收进了自己的空间戒指里。
     接着,便和厉枭一起出了门。
     到了山脚后,林晓月四下扫了一圈,发现没人跟随。
     这才将一把太阳能电筒,从空间里取了出来。
     当光束从电筒里射出来的刹那,厉枭眸色大惊。
     “这是?!”惊讶问道。
     “这个是太阳能电筒,白天拿到阳光下暴晒充电,晚上可以拿来照明。”林晓月笑着解释道。
     厉枭眼里十分惊奇。
     林晓月索性将太阳能电筒递给了厉枭。
     “你来照路。”冲厉枭道。
     “嗯。”厉枭赶紧接过。
     拿着太阳能电筒,面上一片激动。
     这东西,比他们这个时代,任何照明工具都好用啊!
     两人一路上山,林晓月继续跟厉枭说21世纪的情况,听得厉枭震惊不已。
     那个时代有汽车,高铁和飞机,几千里路,几个时辰就能到。
     还有手机有网络,即使相隔千里万里,都能联系上甚至看到对方。
     那个时代还有极其恐怖的武器,最厉害的武器,一个就足以毁灭一座城市,瞬间屠灭上百万人。
     末世发生之前,在媳妇所在的国家,几乎没有吃不起饭的穷人。人与人平等相处,没有阶层之分。
     就是,有些人为了经济效益,不顾生态,导致冰川融化,史前病毒暴露。
     最终那些病毒感染了那个世界的人,引发了丧尸病,让那个世界变成了末世。
     “所以,现在那个世界没什么好的。到处都是丧尸,所有人都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成为丧尸的食物。”林晓月叹息道。
     “还是这个世界好!虽然科技没那个世界末世前先进,可这里没有丧尸。在这里,我想吃饭,就能吃饭,想吃肉,就能吃肉。晚上睡觉,也不用整晚都保持戒备。”
     厉枭上前,大手拉住了林晓月的手。
     “那就永远留在这里。”
     林晓月心头一暖,“嗯。”点头。
     接着,眼神一动。手中就出现了一把消音枪。
     只听一声不大的声响后,前方十几米外,就传来了小动物细小的哀叫声。
     发现情况的厉枭一惊,不可置信的,望向了林晓月手里的黑色物件。
     “这个就是枪。也是我自信,觉得自己能闯深山的倚仗。”
     林晓月说着,另一只手里,也出现了一把消音枪。
     接着,将那把枪递给了厉枭。
     厉枭眸色一动,将枪接到了手里。
     刚才媳妇跟他介绍过的,这个枪属于热武器,杀伤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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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媳妇那个时代,军队和警察执行任务,都是用这样的武器。还有国家与国家之间打仗,这武器也很常见。
     就连末世后,枪也是对付低级丧尸中,最有效的武器之一。
     林晓月瞧见厉枭对枪的好奇劲儿,索性跟厉枭讲起了枪的构造和用法。
     然后,带着厉枭在后山里,以野物为活靶,练习了起来。
     不得不说,厉枭的悟性很好,没多久,准头就上来了。
     用掉三十几发子弹后,就已经几乎做到了弹无虚发。
     “好了,子弹数量有限。准头既然上来了,拿来杀野鸡野兔的,就浪费了。”见到厉枭又抬起了枪准备射击,林晓月伸手放到了厉枭的枪上。
     厉枭这才放下了枪。
     随后,恋恋不舍的把枪还给了林晓月。
     “收起来吧。”
     这暗器,太可怕了。
     有这样的东西在手,说他媳妇是天下第一高手都不为过。
     这当然是好事。至少,以后他不用再那么担心她了。
     林晓月唇角一扬,接过枪。
     随后枪便消失在了她手里。
     厉枭眼里划过一抹失落,刚准备提醒林晓月,他们可以回去了。
     却见林晓月冲他笑了笑。
     随后,拿起了他的大手,将一枚玉戒放到了他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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