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尖角大人能屈能伸。
突然,一阵劲风从下面打过来,尖角正躺在树顶晾着肚皮,来不及反应,只能一骨碌地爬起来,幸而打出这阵劲风的人眼神好像也不太好,只是把它的翅膀打下几根羽毛。
“是什么人敢偷袭尖角大人?!”它张开又宽又长的翅膀,飞到半空中,用非常低沉的声音问。
据说这样能让无知的人类感到害怕和敬畏——实际上并没有。
茂盛的大树下站着一个富贵逼人的年轻人。
说“富贵逼人”,是因为他十个手指上都戴着用不同宝石镶嵌着的金戒指,脖子上一串福禄寿项链配帝王绿玉牌,手上拿着一支用红线丝丝穿起来的的铜钱剑,仔细一看,剑穗上还坠着一个坨大的绿宝石。
年轻人大概二十多岁,相貌普通,混入人群中不到十分钟就会忘记他长相的那种,但这身装扮却令他增色不少。
可惜尖角是个精怪,对人类的审美欣赏不来。只觉得胜券在握,这个人类手上脖子上弄了这么多花花绿绿的,肯定动作不灵敏,于是也就没有急着逃走。
“你叫尖角?”年轻人细长的眼睛眯成一条缝,了解他的人会知道,这是将要发力的征兆。
“没错,竟敢打扰本大人晒月亮,万一本大人消化不良,你怎么赔偿!”尖角摇头晃脑地说。
两百多年了,都没有人类对它诚惶诚恐地跪拜,这让它有点不爽,想当年它也曾有过进庙被人供奉的时候呢!
可惜它眼中的愚蠢人类没理解它的惆怅,更没有跪下来求它原谅,反手举起铜钱剑又是一挥,一股剑意迅速地朝它袭过来。
尖角没把这放在眼里,它虽然身形笨重,但动作却颇为灵敏,避开剑意飞向年轻人,想要把他撞倒在地——
对,是撞倒在地。
伟大的尖角大人其实只能吓吓小孩子,实战能力为:零。
梦魅一族的加成在于逃跑,这一能力为:Max。
年轻人掏出一张符篆,往它身上一扔。
它来不及匿形,便被定住,连翅膀也无法行动。
“真是宵小之辈,打不过我就用阴的,我不服!”它只剩一张嘴巴可以动,当然气势上不能输。
年轻人毫不在意地弹弹铜钱剑:“刚好我在练一张符,就缺梦魅血做墨,正在着急,想不到你自动送上门来了。”
尖角欲哭无泪:“我可是神兽,你这么做是要受天谴的!”
年轻人呵呵笑了:“你当我年纪小不知道,梦魅什么时候变成神兽了?”
尖角本来抱着能不能把他骗过去的想法,如今看骗不过,便利诱:“我这里有很多金银财宝,只要你不抓我放血,我就把这些全部送给你!”
一边说心里一边后悔,心里无限后悔自己为什么轻敌,要是一开始就跑,现在不会沦落到现在这种下场。
“你觉得我是那种见钱眼开的人吗?”年轻人摸摸下巴,手上的戒指闪闪发光,“好吧,我是。”
“这么说,你是答应了?”尖角大喜。
看来今天的运气也不是太差嘛。
钱能解决的问题就不会是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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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 我是见钱眼开的人吗?[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