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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穿上了这个乱世最好的甲胄!
     不需要他们去和胡人拼杀,只需要保持阵型,拉动诸葛亮连弩就好,
     如果这点事都做不到,他们有什么面目回汉中,回成都?
     死亦无惧,他们还有什么可害怕的?
     害怕这些只会射箭挥刀的胡人吗?
     步六孤,涉延,吐卢,他们三部绕行的有些远,此时也没出现在汉军大营的另外三个方向。
     原本以为率先抵达的纥奚冲击下,汉军的营地即便没有被攻破,也已经开始混乱。
     没想到,除了纥奚冲击的东北角外传来厮杀声,
     他们三部出现的位置,都整齐列队着三支车载重型诸葛连弩搭配普通弩兵的汉军。
     而这些汉军身前,看似没有城墙阻隔,可却有着有串成串的铁蒺藜,以及铁丝网!
     这些恶毒的机关,比城墙还要可恶!
     “冲啊!杀汉狗!”
     纥奚部的惨状重演,铁蒺藜倒下一片,铁丝网拦住一片,就开始连弩的屠杀了。
     重型车载诸葛连弩点射,连弩覆盖,很快,汉军大营周围堆积起厚厚的尸体,
     除了几个控马高手,其他鲜卑人只能打马转向其他方向,
     只可惜,整个营地都被铁蒺藜和铁丝网围住了,
     为了打造这个围绕营地的铁丝网和铁蒺藜,刘禅就动用了一万七千三百二十二斤铁锭!
     这些拼杀的鲜卑人,所用的弯刀加起来,恐怕也用不了这么多铁!
     更不用说这个铁甲可以当传家宝的时代,刘禅给营地里这两千人,每人都配备了铁片札甲!
     所有人!
     看似单薄的汉军大营,其实是在用工业和财富包装起来的怪物,一个远超这个时代的杀戮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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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鲜卑人继续头铁下去,汉军这两千人,可以无损歼灭这八千鲜卑最精锐的骑兵!
     鲜卑人从三四岁开始骑马,八九岁练习骑术武艺,
     数十年战场磨练,还要天赋异禀,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精锐战兵。
     而连弩兵,只需要训练半个月!
     一支三棱破甲箭,就可以杀掉一个十多年拼杀出来的鲜卑战兵,
     汉军需要做什么?
     只需要在战鼓的节奏中,扳动拉杆扳机就可以了,
     他们的身前,有铁丝网,有铁蒺藜,有车载重型连弩,有手持白杆长枪的白杆无当,
     他们只需要不停射击,换上弹匣继续射击就可以了!
     谁说刘禅在北地郡没有城墙天险可守?
     工业的高墙也是高墙,科技的代差也是天险!
     刘禅站在营地中央的高台上,身边簇拥着白毦兵作为护卫和预备队,
     身后是大纛以及浮在空中充当眼睛的热气球。
     眼看鲜卑人被汉军弓弩打蒙了,有些甚至开始后退,
     刘禅没有等到监控热气球侍卫的回报,现在,可不能让这些鲜卑精锐逃了啊!
     他从高台上站起来,准备发挥他最擅长的引怪嘴遁
     这一句,他带着所有人,整整练习了五天:
     “Taγan Kitan Tengri?i i?erde,Bai?u! Amutu Mori yoqsa?”
     (大汉天子在此!投降!还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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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最好的甲胄[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