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革命”爆发,各党争权夺利,国会吵闹不休,内阁没法正常工作,中央难以集中全国之力一致对外。学美国不如学日本,天皇一声令下,万马齐喑。
另外孙中山的所作所为也令他对孙中山所倡导的西方民主产生反感。孙中山简直是一根搅屎棍子,到处捣乱。发动“二次革命”挑起内战不说,为了跟我争权不断向日本兜售中国主权,造成了严重后果。
这个《二十一条》其实跟孙中山有着莫大关系。《二十一条》就是日本人以孙中山的各项承诺为蓝本扩充而成的。
孙中山做临时大总统时向日本借款,许诺的条件是签订《中日合办汉冶萍草约》和《满洲密约》,允许日本人控制汉冶萍公司和东北。那时山东还在德国人手里。
汉冶萍公司的钢铁产量当时占全国90%,并且拥有自己的煤矿和铁矿。日本控制了汉冶萍就等于有了煤矿和铁矿来源,本国的钢铁生产不再发愁。
日本一直垂涎中国的东北,设想把东北作为自己的资源基地。
孙中山知道日本对东北的渴求,企图以东北换取日本的支持,中国只保留形式上的主权。
但是这些条约最终并没有签成。
汉冶萍公司是一个官办转商办的公司,也就是股份公司。总理是盛怀宣。盛怀宣在辛亥革命后逃往日本,在日本遥控汉冶萍公司。
孙中山希望盛怀宣出面与日本洽谈合办。“孙总统电欲汉冶萍筹款”。
盛怀宣看破孙中山的小算盘,知道孙中山“不欲担此坏名耶”,也就是不愿承担卖国贼的坏名声。但是盛怀宣也“不欲担此坏名耶”。他因为铁路国有已经被国人骂做卖国贼,不愿坐实卖国贼的名声。他对孙中山的电报“迟迟不复”。
孙中山做出让步,以民国政府、汉冶萍公司、日本三井物业三方名义签订合办草约,与汉冶萍公司共同分担“坏名”。
同时黄兴给盛怀宣发电:“……否则民国政府对于执事之财产将发没收命令也。其早图之,盼复。黄兴叩。”民国政府以没收公司高层的私人财产为威胁,逼迫盛怀宣就范。
盛怀宣只得签下草约。
孙中山在汉冶萍合办谈判的同时,以租借满洲为条件向日本借款。因为出卖汉冶萍所得款项远远不能满足临时政府需要。
孙中山通过三井物业跟日本谈判满洲租借问题。孙中山希望出卖满洲获得一千万日元的借款。日本政府希望“乘此机会,与革命党订立密约,使东三省归于我”。双方一拍即合。
日本政府要求孙中山来日本面谈面签。孙中山不肯。因为局势紧急,孙中山离开南京一步都会被舆论怀疑临阵脱逃。
孙中山不能赴日,签约无法进行。
形势对临时政府越来越不利。日本不看好孙中山,担心签了也没用。这事就放下了。
孙中山能指望的只有汉冶萍草约。他只要签字,钱就能到手。但是他不敢签。
盛怀宣签订汉冶萍草约的消息传回国内,“全国舆论哗然”。各大报纸、革命团体群起攻击盛怀宣,要求政府没收盛氏家族财产,枪毙盛怀宣。
汉冶萍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全体通过否决汉冶萍中日合办案。
在这种情况下,孙中山只能放弃汉冶萍借款案。
结果钱没借来,孙中山下台了。
孙中山“二次革命”失败后逃往日本,想向日本借兵打回来。他开出更多更好的条件。据说日本人拿着与孙中山的谈话记录给袁世凯看,暗示你不签我跟孙中山签,帮孙中山打回来,能获得更多利益。袁世凯看后大哭,说按此,我中华民国上不如一个南宋,连儿皇帝都当不得。
孙中山跟日本的谈话记录后来被汇总为十一条的《中日盟约》。日本人是1915年元月向袁世凯提出的《二十一条》要求,当时被袁世凯拒绝。日本人于是在2月份跟孙中山签了《中日盟约》,准备发动战争送孙中山回国掌权。后来因为受到列强压力,日本不得不放弃把中国作为自己附属国的企图。《中日盟约》也随之束之高阁。
《中日盟约》如果成为现实,中国就变成第二个朝鲜。日本的“大东亚共荣圈”也就提前完成了。
不过,需要说明的一点是,《中日盟约》近来出现争议。质疑者认为孙中山写给日本外务省官员的信件签名是伪造的,不像孙中山的笔迹。但是这封信保存在日本外务省绝密外交文书当中。多数人相信这信是真的。从先前的汉冶萍案和“租让满洲”案来说,孙中山签《中日盟约》也不是没有可能。
孙中山被尊为国父其实是不能服众的。他是民主先驱不假,为民国建立出过大力也不假,但也的确干过破坏民主的事,比如“二次革命”,也的确有过出卖国家主权的想法,比如“租让满洲”。以孙中山亲日程度和大亚洲思想,他要活到日本侵华战争时期会比汪精卫还汪精卫。
同样,袁世凯被称为国贼也值得商榷。如果没有称帝这码事,他很有可能取代孙中山成为国父。
袁世凯要是做了总统就死了,以他结束满清统治,统一中国,开始新时代的功劳,他在历史上的地位要超过孙中山。
可惜袁世凯没有死。他在《二十一条》事件后,加紧了称帝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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