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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折戏 流深[1/2页]

繁星织我意(下) 画骨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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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鹤南动了气,背上又隐隐作痛,刚吃过饭便要服药。欢喜记得他身有顽疾,在他缓慢站起身时,很自然地搭手搀了一把。
      外面大雪仍在下,午后的天色比黄昏更阴沉。
      他把她带到二楼书房,室暖如阳春。一只纯白牛头梗,昏沉地趴在壁炉前,身下还有一块颜色褪旧的毛毯。血统纯正的斗犬体格宽壮,却没什么精神。听见动静也不过耷一耷眼皮,下巴搁上前爪继续睡。
      “它也老了。”周鹤南陷入离壁炉最近的沙发,两手在身前虚虚比划:“若薇刚把它抱回来的时候,才只有这么点大。”
      欢喜看一眼那狗,样子很憨拙,仍谨慎地离它远些,“再老也是牛头梗,三分钟内咬死一头黑背没问题。”
      周鹤南打个唿哨,待牛头梗懒洋洋走开了,便指一指对面,“你坐,别老站着。”
      女佣端上沏好的热红茶,他喝一口,语气里有疲惫的松弛,“若薇过世以后,它总是白天黑夜地趴在这张躺椅边儿上,赶也赶不动。”
      欢喜心头一恻,说:“我以前也有过一只秋田犬,才刚满月。那时候自己都病得快死了,怕照顾不好,就给了朋友。”
      窗外积雪莹莹,他手中的茶汤冒着热气。金红蜜色是流动的琥珀,将一层层旧梦翻涌至眼前。恍惚间又看见姜若薇,还是亭亭十六、七年纪,乌发如云堆叠起落。
      他低头看了半晌,忽然说:“狗对主人眷恋,除了忠诚,还有一个原因。”
      “唔?”
      “它们理解不了死亡。”周鹤南长吁一气,“在狗的认知里,没有永远的离别。对它们来说,在身边突然消失的生灵,只是去了很远的地方,总有一天还会再回来。只要肯继续等,它们等的人或同伴就一定会再出现,还可以见面玩耍,所以它们到死都会等下去。”
      欢喜坐他对面听着,双手放在膝头,炉火也烤不暖和,脸色依然镇定。
      “若薇突然去世,对家里每个人打击都很大。我想……他不是故意针对你。”
      这是在代周瀛道歉的意思。出于对亡妻的深切的愧疚与怀念,他做不到苛责这第一个孩子。欢喜听懂了,但不置可否,“你不能指望成年人的认知像狗一样单纯,他早晚要接受母亲不会再回来的事实,向再多无干的人发脾气也没有用。”
      周鹤南看着她,微笑里有歉意,“你还是很生气。”
      “我听不懂法文的周先生,猜也不过是被骂了婊子之类的词。再难听的我都听过——绝对比你想象的还要多。”
      “以后不会再发生这种事。”他正颜道,“在我这里,没有人可以随意辱骂你。”
      是,除了你和你的儿女们。欢喜感到难过和屈辱,转念又觉得这么想有点过分。平心而论,周宝琳从未对她出言不逊,周鹤南也不曾刻薄相待。
      “我没有生他的气,你也不用替他找理由。我只是在这里工作,把手上的事做好就行,没必要讨每个人欢心。”
      她扭过脸,只想赶紧结束这个话题。吃人饭就得看人脸色,这道理千古不变,到哪里都一样。
      他的声音愈发温和,带着安抚意味,“我知道。”
      又来了。他总觉得自己什么都知道。就算是上帝也不可能知道世上所有的事,在光照不到的地方,归撒旦管。
      欢喜既没有动作也没有表情,片刻之后她站起来,走到窗边离火光很远的阴影里,生硬地说:“你怎么个知道法?你从来没穷过,你不可能知道。就因为我没有一个显赫的父亲,站在这里已经是种罪过,足够令人怀疑品格和动机,有所企图简直天经地义。”
      他怔了怔,“你向来很坦白。”风度仍然无懈可击。
      欢喜立即知道自己说错话了,眼神变得颓然,“……对不起周先生,我今天话已经太多了。带我去看看那件龙袍,或者让我回房间待着。再这么聊下去,对你我都不会是愉快的事情。”
      数秒之间已经作出决定,末了还是她主动道歉。在沈家都没有过的俯首低眉,在这里必须学会。拿他的薪水,住他的房子,不能惹他不开心是分内事,她有什么资格抱怨?不想忍就学周瀛踢开凳子往外走,这一次保证没人挽留。只是走出去以后呢?她现在不是那个毫无牵挂,可以随时随地餐风露宿的沈欢喜。
      再“偶遇”一次沈家的任何人,还有谁能及时解围?她不能得罪他,跟孩子的安危相比,自尊不算什么。没有资本的强硬只是恼羞成怒,最后下不来台的是自己。她会后悔的,她知道。所以只能由她来道歉。
      “我一直希望能有个像你这样的孩子。”周鹤南抬起头来,勉强笑一笑,不过非常温柔:“发完脾气,就少恨我一点吧。”
      “我不恨你,怎么至于?周先生你想得太严重了。”她心酸而真诚地说,“事实上我很感激你,现在是,将来也是。”
      他在这个时候肯收留她,提供工作和容身之所,不是每个落魄潦倒的单身妈妈都能遇到同样的机会。她运气好,中了命运的头等彩票,要懂得惜福。
      “你当然恨我,只是不愿承认。”他仰起下巴看一看天花板,叹了口气,“你的人生出了点差池,否则不至于沦落到要投靠一个陌生的半老头子,接受苛刻的条件,跟坐牢一样关在庄园里好几年。你替自己不值,怨恨命运残酷,自然也会恨我趁人之危,让你别无选择。”
      欢喜别转过面孔,没承认也不再否认,只说:“那不是一点差池。无论如何,你已帮助我太多。是我引起了你们父子间的误会,我不该不识好歹,跟你乱发脾气。”
      周鹤南点点头,“你是个优秀的女孩子,漂亮且有胆色。很多年轻人在你这个年纪,做不到如此成就。世界上第一把缂丝吉他,是足以载入行业里程碑的史诗级荣誉。你也赚到过普通人一辈子够不着的财富,你并不穷,可这些都不足以兜住你闯的祸。你大闹婚礼,打瞎了沈家千金一只眼——那天拍卖会上年轻人的妻子。于是你不得不跑去一个他们找不到的地方,隐姓埋名躲开报复。你出卖自由换取我给予的保护,但你的心智又不能容忍这种妥协带来的耻辱,所以你生气了。”
      那场喋血婚礼,沈家从头到尾把消息捂得很严,他竟然也知道。欢喜静默地震惊着,为他的事事洞察而颤抖。
      “你说的对,我得到教训了。以后令郎再怎么骂我,只要他不伤到我的孩子,我也会管住自己的手,绝不对他做同样的事。”
      她的坦白总是令他吃惊,大概因为日常生活里,很多年没机会听到人敢讲这样的话。可除此之外,她实在不知道还能怎么回答。周鹤南的容忍度很大,但不是毫无下限的。他有这个权利提醒她留在底线之内,绝不能伤害他的家人。同样的,她在这里得到了需要的一切,必须付出相应代价,谁叫她的父亲不是周鹤南?
      “玫瑰无刺,人人信手可摘。”他松一口气,笑着招手叫她过来,“沈小姐,我先替他谢过你手下留情。”
      欢喜缓缓走过去,在他脚边的软垫上坐下,手心里早捏了一把冷汗。他们签过合同,在这段时间之内,她要守他的规矩,服从他。
      她说:“周先生,如果将来某天,我还是让你觉得难以容忍,想让我卷铺盖走人,请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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