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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出卖的灵魂[1/2页]

追妻路漫漫 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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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出卖地哪里只是肉体,更是自己的灵魂。肉体无法与灵魂依存,便成了一具行尸走肉,这样残缺不完整的她,凭什么求得别人的尊重。她把自己当做物品与秦屿城做了交易,那么被秦屿城怎么对待,不都是秦屿城的自由么。
      一个人因为自尊才会自爱,又因为自爱才让自尊体现地淋漓尽致。过往的二十几年里,洛桑无意是足够自尊与自爱的,她无论在别的方面再如何地为了迁就林舜,都没有同意林舜和她发生肉体上的关系。
      在这一方面,她是个传统又保守的女人,一时的纵欲不会成为对未来幸福的保证,她相信她与林舜间的关系,是超乎欲这个范畴的,灵魂上的碰撞才是永恒的。
      虽然她信错了林舜这个人,但是她依旧是自爱的,她弥足珍贵的自爱,伴随她的自尊而来。可是现在,即使有再多的理由即使再如何被动,不会改掉一丝半点的事实就是她出卖了自己的身体,她把自己的身体当做筹码与秦屿城做了交易。
      可是她的自尊,好像还没有很快地离场,依旧逞强地陪伴着她,让她不必显得如此地落魄不堪。
      她的自尊和戒不掉的幻想,总是横亘在本质是利益的现实中,让她冲动又幼稚,做出了这一切令人嗤笑的行为。
      一个交易品妄图询问她的主人心情如何,从等级上就完全不对等,又怎么可能实现呢。
      洛桑把拖鞋穿上,准备起身。
      她的觉悟多了一些,对这段关系也更鄙夷更绝望了一些。她认为是自己在刻意地规避秦屿城,但是事实上呢,秦屿城也根本没有想过要接近她。
      她这盲目的自我崇拜还真是要命呢,她身为个情妇,那应有的奴性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贯彻落实到她的身上啊。
      哪怕再卑微再冷漠一点,今天的这种情况,洛桑也不想再经历第二次了。
      她起身穿上拖鞋,步伐很轻地上了楼梯。
      破天荒的,秦屿城今天没有窝在书房里和他永远也处理不完的文件做斗争,他早早地半躺在了床上,手里面捧着的书是让·热奈的《鲜花圣母》。
      这部把对同性恋间直白爱恋与无法克制的暴力行为随处展露,将叛逆的反社会人格视为无异的书,实在是不适合在如此静谧的晚间阅读。
      对离经叛道的行径的详细描述和极度阴暗负面的世界观展现在文字里,既直接又充满隐喻,对任何人对世界的美好幻想都是场摧毁式的冲击。
      再美的文字也抵不住不断渗出的毒液,这是对整个世界最阴暗的思维方式,暴力且直观地表达了出来,仿佛一定要与寻常人的处世观撞出来个电石火花。
      人类创造了文字,是为了彼此间的沟通更加的方便,可是这部书籍,在刻意地与人类社会背道而驰,锋利而负面的文字,用爱的名义抚触孤独的伤口,与整个世界为敌。
      彼时的洛桑还不知道,当秦屿城心情不好的时候,总是会阅读一些鼓吹负面情绪的书籍。他本来就不是个性格外向的人,读书是他宣泄感情的最佳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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