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成昌一边在沙盘里练字,一边啃着韭菜盒子,人间美味韭菜盒子属第一。
学堂大门又有人进来,居然是潘蟠,平常可没来的这么早。
叶成昌递过去一个韭菜盒子:“潘潘,今天早啊。来,这个给你吃。”
潘蟠边吃边说道:“昌哥,你每天都是这么早么,我每日早晨看到你,你都在练字。”
叶成昌苦笑:“唉,在座同学包括你,字写得都比我好,所以得多练,勤能补拙!”
潘蟠拍着胸脯,自我勉励道:“哦,我也去写字了,以后一定要学会你的那种学问,长大就没人能欺负我了。”
叶成昌其实也不想来这么早,没办法睡的早,起得也早。
晚上也没有什么娱乐活动,天黑以后就是点着灯,不挨近点是驴是狗都看不清。
他也不想早早的就把自己搞成近视,不然这年头的眼镜,重的能把他小鼻子压塌,戴着还活像个“龟丞相”。
不如早点睡早点起,还能得空跑步。跑完再去洗把澡,这一天整个人都会很清爽。
但他可不知道,由于他这些习惯,自家厨娘李季氏可遭了罪了。
自从叶成昌母亲俞夫人,带着一家子人从老家福清,赶到南京城来与丈夫团聚。原本只给几个人烧水做饭的活,突然变成十几个人的。
这还不算完,大清早还得起来烧水供小少爷洗澡,小少爷每天还要喝豆浆,还得给送小少爷上学堂的车把式叶斤、小丫鬟小果做早饭。
经常是一只手在锅里搅粥,一只手还要转着小磨。久而久之,人便吃不消了。
今天李季氏终于撑不住,累病了。叶成昌这才发现在这个时代,每个与他人不同的习惯都会牵动着他人。
这是叶成昌在这个时代第一次被触动,也是第一次感受到这个时代劳动人民的坚辛与坚韧。
回想自己的前两辈子;
“第一世”是个碌碌无为的社畜,原本以为自己复员后能“出道即巅峰”,是展现抱负青春正年华。谁知是,一直在出溜道路中从未爬起,直至到谷底。
人生的“光点”,做的最有远见的事,居然是失意买醉后,无意识时买的那份巨额医疗保险。
这也直接导致他能有“第二世”,也“有幸”见识到人类文明最高光时刻,虽说可能是昙花一现。不过确实唤醒了他沉睡已久的“人性光辉”。
这“第三世”既来之,则安之吧。
因果随缘,不负“良心”。
初心不在,随珠弹雀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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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间,一觉醒来。
冰凉的井水侵彻肌肤。
定定神,准备打水继续练字。
大堂里,镇纸落桌之声、水墨砚磨之音,此起披伏。
打破这一和谐氛围的是一段叩门声响。
保长从外间进来,手里拎着一套桌椅。
大家知道,又要来新同学了。
果不其然,没一会保长便领着一个穿绸裹缎的中年人和一个高胖的十二三岁男孩进了夫子屋。
按常例,岑夫子在和家长谈完俗事与客套后,询问孩子所读书目和识字程度。
时过两刻,夫子相送家长,安排孩子落座默堂。
学堂的默堂并不是沉默的课堂,是因为默堂的孩子年纪偏大,理解能力强,识字也多,不需要夫子领读,经过讲学释义后也基本能自学,
诵堂则童子年龄偏小,需要夫子每字每句的带领着读书认字。
在默堂里最小的两个孩子就是潘蟠和叶成昌六岁,其他孩子都是十岁上下。
下午的课,是夫子安排的练字,潘蟠和叶成昌年岁小笔力不够,只能在沙盘里练字。
其他的孩子都是在纸上练字,按各自年龄不同,会要求临摹碑帖文字,几百上千不等,放学前交作业,夫子会点评指导。
一些大孩子在水井边取水,准备洗笔或者重新研墨。
新来的孩子也在其中,不过只见他仗着自己身子高大,左突右挤很快抢到了水桶。
有的孩子不满,言语指责他,他则面露凶像,握起了拳头恐吓、推搡对方。
由于没有学生敢于起头反抗,一时间都被震住。
“你们都给我听好了,我叫郎衔玉,下次见着我,绕着点!哼。”说完便趾高气昂的走进了堂内。
正好看见叶成昌和潘蟠埋头在沙盘里练字,不怀好意的开口问道:“你们两个,听到我说的没有?”
还不等两小只回话,话随目光一转,瞧见了潘蟠桌上那个精致的竹体铜关节的书架。
“这个不错,就当你孝敬的。”说完不顾这面面相觑的叶成昌和潘蟠两人,直接动手拿走了书架,将上面的书掀到沙盘里。
“你...”潘蟠怒道。
“你什么你,瞧见这个拳头了么,找打吗?”郎衔玉捏起拳头作势要打。
“怎么?学堂来绿林强盗了。”一旁的叶成昌头也不抬,一边练着字一边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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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花儿那样红[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