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记录

第103章 当堂对质(中)[1/2页]

昏君补考,从北宋开始 王北刁

设置 ×

  • 阅读主题
  • 字体大小A-默认A+
  • 字体颜色
    傅斯年的一番说辞,让众多东林党人面面相觑。
      他们怎么也没想到,傅斯年会用这种进攻型的辩驳方式来给自己脱罪。
      钱龙锡反应最快,立即悄悄对身边的人说道:“告诉其他人,多想想傅斯年实际的罪证,一定要抓住几条坐实他的罪名!”
      此时崇祯已经在让内侍调档,看看控诉傅斯年第一条罪名的奏疏是谁上的。
      经查,弹劾傅斯年这条罪状的乃是大理寺丞刘思诲。
      崇祯当场召他出班奏对,沉声道:
      “既然弹劾,那就要有真凭实据,你非言官,却是刑讼官员,更应该懂得律法程序。上奏之前为何不核实清楚?”
      刘思诲把头深深埋在胸前,辩解道:“回陛下,臣上奏之前是做过调查的,可是户部的账目我无权调阅,故此有了疏漏。还请陛下明鉴,臣并非故意诬告!”
      崇祯稍稍回忆了这个人的过往事迹,觉得还算是个能任事的官员,在地方任职的时候算是成绩斐然。
      于是没有继续追究他的责任,直接宣布:“刘思诲所奏查无实据,其人未经考证就贸然弹劾,为以示惩戒,罚俸半年,着吏部考核时降半等!”
      扣半年工资,年末考评降级,这惩罚说不上重。
      就按明朝那工资标准,他一个五品官,一年也就是两百石。
      半年工资约等于一百两银,不算大钱。
      考评降级稍微麻烦点,看个人的政绩。
      刘思诲对自己的考评比较有信心。
      明朝对官员的考评总结起来就是“四格八法”。
      四格分别为:守、政、才、年。
      每格按其成绩列为称职、勤职、供职三等。
      列一等者记名,得有升任外官的优先权。
      守,代表操守,分廉、平、贪;
      政,代表政务,分勤、平、怠;
      才,分长、平、短;
      年则指年龄,分青、中、老。
      “八法”为:贪、酷、无为、不谨、年老、有疾、浮躁、才弱。分别给以提问、革职或降级调用的处分,年老和有疾者退休。
      刘思诲自认每一项都是中上的评语,所以这个惩罚几乎不会对他造成什么影响。
      处理完他,崇祯继续宣布:“刑部可向户部调阅卷宗,核实傅斯年如果所言属实,那么此项弹劾就此废弃。”
      第一条罪名下线。
      傅斯年继续申辩:“第二条,说我包庇乱匪,这实属不明事实,胡乱弹劾。我承认,关于锦衣卫麾下靳小天的控诉不是空穴来风。”
      “他真名叫做丁啸天,也的确杀过一个叫靳小天锦衣卫。但是经查,靳小天依仗身份作恶,他的身死实属罪有应得!”
      “天启四年,靳小天酒醉后强闯一民家,在人家婚礼当日,对新娘欲行不轨。新郎阻止时,被他当场杀害。”
      “丁啸天当时也在婚礼现场,怒其恶行,将靳小天当场格杀。后因畏惧律法的惩罚,索性冒名顶替。”
      众人跟听故事一样,聚精会神地听傅斯年讲述事情过往,不禁纷纷点头,心想:“嗯,这么说来,的确该杀。”

第103章 当堂对质(中)[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