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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陈皮[1/2页]

忘川归处 码农不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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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飞机之前,盛爻又给邦妮打了一通电话,然后调出自己的隐藏邮箱,向外发了一封邮件。
      电话里邦妮颤抖的声音有些平静了下来,甚至好像在咀嚼着什么,还津津有味的。
      晃晃头,挂了电话,盛爻想,林语一定在邦妮身边。只有这个男人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还能分出一部分拯救被25欺压良久的花花草草。
      邦妮能淡定的当一个优雅的神婆,主要归功于两个男人。
      一个,被人称为神父,他缝合了她内心的伤口。
      ——至少,表面上让它看上去体面而完整。
      遑论里面还有多少疤痕和,依然在流脓的旧伤。
      另一个就是林语,则一次次治好她物理属性的伤口,然后强拽着她走过生活里的一道又一道坎坷。
      神父安倱是邦妮的灯塔,庸医林语则是她的渡船。
      盛爻呢?啊,盛爻是个工资有点小高的不靠谱保姆。
      在保姆跑路,灯塔太远的日子里,庸医又一次猝不及防地又闯入了邦妮的世界。
      “又”一次,因为早在邦妮一身燎泡的被外祖拎到北城天街的时候,半大的林语就看到了一点点的邦妮。
      他是不世出的医道天才,邦妮是他帮忙照料的第一个病人,看上去只有些烧伤而已。
      他开了些不那么刺激的外敷药,又弄了点调理身体的内服,本以为她该好的很快,然而邦妮却日日发着高烧,脑子都不甚清楚。
      这期间,有几次不多的清明,她眼睛却好像一面镜子,无论外面的人怎么看,里面都空荡荡的,回荡着外面的影子。
      师傅说,悲伤太过沉重,一个人的的魂也就没了。
      等那悲伤沉下去了,这人要好就好了,要不好,也不是他们这种治外病的,能瞧得好的。
      林语不懂,所以他也不懂为什么他的方子没有错,邦妮却一直不见好。
      他早早便被师傅接去悉心调教,日子久了,身上浸透了些许黄芪一般的滋味,清苦而温补。
      可惜,火候似乎不太足,总透着一股子不经烟火的稚嫩。何况,林语彼时也只是个半大的孩子而已。
      有些医者极度笃信自己的技术,却忘了心病常常无药可医。
      这世间有千重繁华,万重情痴,此前于他,不过三钱黄芪二两豆蔻,此后,却要多了这么一个四十二斤八两六钱的邦妮。
      邦妮在这边反反复复地折腾着,那边师傅也开始反反复复地折腾着。
      北城天街二十八号,医阎王难改之疾。
      林语他师父一生只研医道,知道他的人都道他再世华佗,不知道他的人死到临头都会费尽一番周折找到他。
      这一次却是碰上钉子了。
      老人家一辈子研究的都是活人的病,就算毒药或者下蛊也都是人力所及,若真有个什么降头一类的,人家直接找卦师就好,这一次,却是个死人找了他麻烦。
      不知道会蹦会跳的湿粽子和鬼婴算不算死人。
      那天在何家的废墟外匆匆一面,邦妮她外祖忙着自家小可怜,没顾上理会门内的不肖子孙,别后,却不知再见是这样一种场景。
      他本想不管那个不靠谱的货,但一看见比邦妮大不了几岁的盛爻,再硬的心也软了。
      不用装,盛爻都透着一股子可怜,她染了尸毒,浑身浮肿还带着青紫和臭气,印堂上的黑气普通人都能在正午清楚看见,又孑然一身,只能紧紧抓住不靠谱的带她下斗的老爹,浑身颤抖。
      尸毒究竟是什么毒,没有哪个大夫认真研究过,毕竟这东西沾染上了,基本没有几个人还能活到见医生。
      还是只能先处理外伤,然后再处理毒伤。
      好在现在的北城天街巫医都有,多少给了老头子一点慰藉。
      邦妮她外祖给了一张有很多配料的药方,老头子看完二话不说就走了,丢下神志不清的盛爻,和邦妮同病相怜着。
      前一段时日还好,毕竟医馆只在小范围内如雷贯耳,患者并不多,盛爻和邦妮又是两个神志不清的,林语一向和柜台里的百年陈皮关系好,也不是个闹腾的。
      但是等到药效上来了,医馆就不消停了。
      盛爻不哭不闹,只是清醒的,用一种能看穿你五经八脉的眼神,冷静的,防备着所有人。
      老头子不要我了,这是她唯一的想法。
      与此同时,邦妮就用一种隔绝世界的眼神,反映出整个世界的样子。
      她没有想法,她的大脑停止工作很久了。
      她们两个是整个世界的一块空白,格格不入,惶恐难安。
      于是,空白的邦妮闯入了盛爻的盾围,盛爻努力求生的样子映进了邦妮的眼睛。
      如果你身边有一个拼了命想要活下去的人,大概放弃求生也很困难吧。
      盛爻接受了各种“非人”的折磨,比如喝动物们活着时候的鲜血。
      生气大概能压制死气,而血气又可以满足尸毒的需求,一举两得。
      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面不改色的喝下所有“药”,想想都瘆人。
      看着那个戒备着,却毫不犹豫的女孩,林语经常很疑惑,她究竟是想活,还是想死。
      不过每每这时候,盛爻都紧紧握住手中的尸玉,每天睡觉之前,都会检查一下带銙是不是还在身边。
      ——以老头子的性格,不要她可以,不要钱,不可能。
      翻山越岭帮她找药的老头子表示自己很受伤。
      但是盛爻时日不多了,她的精神一天比一天好转,身体却一天比一天枯竭。
      至少在看待盛爻的时候,邦妮和林语心灵相通,活着还是死亡,于她已经不甚重要了,可盛爻还在那么努力的争取着。
      还有林语,邦妮同样不解,他明明自己还没活多少日子,却要那么努力地帮别人生活,谁给他的那么强大的生命力呢?
      活着,还是死去,是一个如此费解的问题。
      灵力在她死机的大脑里塞了太多东西,原有的记忆都被淹没了,反而让她陷入了一种诡异的平静之中,一部分的她叫嚣着悲伤,另一部分却在疑惑悲伤些什么。
      她被强行博古通今,也要在一个不太合适的年纪自己参悟生死,没怎么开始的人生就无数次走进死胡同。
      好在她的主治大夫非常聒噪,每天和他种的豆蔻黄芪聊天不算,还强行和邦妮聊天。
      这还不算,那时候撸猫还怎么流行,林语居然就已经养了一大窝的流浪猫,每天带着他的猫儿子们一起打扰邦妮思考人生
      如果思考人生的间隙,能顺手撸猫,倒也可以接受,但是等林语抱着三只二哈坐在邦妮床边嗑瓜子的时候,小小的邦妮终于做出了扔枕头这个动作。
      多不容易啊,何家陈家家风都极严,女孩子断不敢这般粗鲁,邦妮又是个不爱动弹不爱说话的性子,这样都能学会扔枕头,林语功不可没。
      “小欢欢,你知道不,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可活泼了,师傅都管不住我,最后只好给我下安眠的汤药。”
      我也想给你下安眠药。
      “你看,小欢欢,我新做的木鸟,还会飞呢,送给你玩好不好?”
      何家传信用的木鸟都比你这个精致,幼稚鬼。
      “小欢欢,隔壁院的小女孩都喜欢吃这个糖葫芦呢,给你尝一下啊。”
      清新脱俗如我怎么能和其他庸脂俗粉相提并论呢,你快去找你那堆妖艳贱货好不好啊。
      喂喂喂,别不经允许往我嘴里塞东西啊,我可不是隔壁床什么都敢吃的姐姐啊!
      妈呀,这东西还挺好吃的,再来一串。
      邦妮挥一挥手,离她至少半米远的袋子里就飞出一串糖葫芦来,飘到她手里,吃的非常开心。
      林语怔住了。
      邦妮心想完了,好像历史上好多人都因为不能理解,把巫师看成是怪物的,那他……
      林语把邦妮抱了起来,完了完了,他要杀了我吧,你好歹也好吃好喝养了我这么多天呢喂,别这么绝情好不好啊。
      感觉到自己在空中飞舞,邦妮决定找个什么咒让自己好歹飘一会,这个高度摔下去,以她现在的身体,估计不会好受。
      然而什么都没发生。
      林语像是发现他的猫会爬树一样兴奋地接受了这个事实,然后抱着邦妮在空中装了两个圈,把她安放在床上,笑着跑出去了。
      以邦妮最近学到的历史来看,这个孩子要是没疯,就是在憋着什么坏主意。
      真是人不可貌相啊,平时看上去那么阳光的一孩子,居然也能藏着鬼主意,孺子可教啊。
      过了一会,林语就拿着一个硕大无比的的风筝进来了,还推了一个轮椅。
      他坏笑着把邦妮放在轮椅里面,然后推着她出了门。
      直觉大事不妙,但是掐指算去风和日丽,邦妮煞是不解。
      走到一群拿着风筝的半大孩子那,林语插着腰站在他们中间,大声喊道:“我告诉你们,今天我肯定赢你们,谁再说我不会放风筝,就去喝我师父的健身茶吧!”
      孩子们浑身一颤,那个号称包治百病的茶,真的有包治百病的味道。
      不知道是出于对自己童年的回顾,还是真的为孩子着想,邻里街坊都会去求上一包,给孩子喝。
      余味绕梁,三日不绝,喝完那个茶,有很多人突然爱上榴莲的鲜美甘甜。
      “对了,这是我妹妹,身子不大好,我今天带她出来透透气,说不定等过一阵,大家就能一起玩了。”林语转头介绍邦妮,这让她有些美滋滋的,虽然能不能痊愈对她来说无甚区别,但是谁都希望不用整天窝在床上,而且,他没强调她是个病人,也甚合她意。
      比赛开始了,林语悄悄绕到邦妮身后,“小欢欢,就这一次,帮帮哥吧。”
      邦妮现在的状态呢,是严重的知识量大于心理年龄大于实际年龄,于是虽然看着林语很不爽,但是她还是很开心的加入了这个游戏。
      林语跟他们约定,三次起落,所有人的风筝全部落地则重新开始,看谁在天上坚持的时间最长,奖品就是三串糖葫芦,至于最后一名,则要喝掉一大杯师傅的健身茶。
      奖励不能说十分诱人,但是为了不输,孩子们倒是使出了浑身解数。
      ——当然不是为了不输给林语,在他们看来,林语根本就是突然疯了想喝茶。
      第一次邦妮没出手,林语的风筝废了好大劲飞起来,没过多久就落在了地上。
      林语气急败坏的走回到邦妮的小轮椅后头,揉乱了邦妮的头发,想了想一会自己还要给她重新绑,也就收回了狼爪子。
      邦妮把头偏了一下,给了这个傻子一个大大的白眼,这么大人了天天看医书,就没看过田忌赛马吗,坑也要很有技巧啊。
      简直是,孺子不可教也。,
      林语低下头,在邦妮耳边说道,“小欢欢,帮哥一次嘛,就一次。”
      咦~男生撒娇真是受不了。
      尤其是,邦妮的预感告诉她,这个就一次,绝对不止一次。
      邦妮简直不想理这个人,整个脑袋转向另一侧,但是过一会回过头,又看见他一脸委屈的站在那揉草玩,又有些不好意思了。
      态度呢,已经摆出来了,反正不过是几杯健身茶而已。她只好坚持下去,偏过头,看那些奇形怪状的风筝上下翻飞。
      讲真的,林语这个人手工还是不错的,至少他那只风筝,是所有孩子的风筝里最好看的一个。唉,他那双手啊,整日和药草打交道,怎么就练得这么巧呢。
      正想着,一只草编的鸟就塞到了她怀里,活灵活现的,好像差一口气就能活过来。
      “小欢欢,哥也不会做别的,一会你就帮帮我好不,就一次。”
      林语长得还不错,配上那个小媳妇一样的表情,让邦妮有点过电的感觉。
      邦妮的审美观最近正在建立过程中,她的灵力给她带来了各朝各代,古今中外的历史,却给她带来了更多的迷茫,不过从大多数审美观来看,林语长得真的很好。
      少年人虽然身量还没张开,脸上有点婴儿肥,但是眉目舒朗俊秀,一双眼睛又是极亮极亮的,长长的睫毛垂落下来,眼中的星光半遮半蔽,颇有几分犹抱琵琶的感觉。
      尤其是这时候他满脸委屈,像个小包子是的杵在那,周身温润的药味被风吹得有些醉人。
      不知道哪个酸人写过这样一句话,女人,当你注视一个男人超过一分钟的时候,你很可能已经爱上了他。
      但邦妮今年三岁,她只是在某种程度上觉得,这货还挺顺眼的。
      于是本来想让林语第二次赢得光彩一点的,直接就让他的风筝在天上不下来了。
      小孩子们纷纷抗议,林语很大度的摆一摆手,“我跟你们说,有高人教我放风筝啊,你们再放一个起落都不会掉的。”
      孩子们心有灵犀地做出了“嗤之以鼻”这个表情。
      于是,重打鼓再敲锣,又是一次比赛。
      一个起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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