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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2/2页]

踟蹰的我们 张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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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在什么场景下出现在我干渴的视野里,带给我的都是最美的享受,过去是,现在是,我想直到时间与空间分离,这感觉依旧。
      瘦子对着楼梯的空档,他以为那片空档就是她的娇宝,他说,娇宝,你是那么的美好与自信,好像早上十点钟的太阳,明亮温暖处在上升的趋势,而我却是如此的平凡与自卑,仿佛那些在阴天的日子里飘在天空中的朵朵浮云中的一朵,只有在路过太阳的时刻才会镶上金边,显得阳光一点,这种性格上的差异,无时无刻不在拉伸着你我之间的距离。有时我感觉我们之间相差了几个光年,从我的位置看向你,就像是在观赏一颗自己发出光和热的耀眼的恒星,有自己的轨道且有很多的卫星围绕着你旋转,而从你的位置看向我,就像是一粒小小的尘埃,这种差距几乎令我窒息。感情之于你,也许可以像翻看那些岩井俊二的漫画一样一页一页的翻过,直到自己挪不动眼睛,而之于我则是在翻看一本卜凶吉的日历,有自己跳不出的劫。
      瘦子对着楼底花坛里的大松树,他以为那棵松树就是她的娇宝,他说,娇宝,也许,随着时间逝水般流去,你早已经在心底把我忘记,就像忘记书中或是电影中一个无关紧要的角色,而我却不得不随着年月的积累更加牢固的记住你的形象,我相信我心中的你不及现实中你的千万分之一。你是如此的美好与光亮,你在我的眼中永远都是衣着光鲜走着夸张步幅的靓丽的模特,显示着张扬的个性与撩人的魅力,而我呢,则是观众席上平庸的一员,只有欣羡与妒忌。
      瘦子对着小区的垃圾桶,他以为那就是他的娇宝,他说,娇宝,尽管我知道你已经有了自己的生活,有了疼爱你的丈夫,有着温馨美满的家庭,出于对你无以复加的爱,我也会选择尊重你的生活,放心吧,我不会像一个疯子那样突然出现在你的面前,只要对你有所伤害的事情,对我而言都是致命的伤痛,我不会再让你因我而伤心,那样无异于在我的心上插了一百把刀子,只要你哪怕有一丝的难过,我的心就会滴血。可是我有太多的话想要对你说,只想对你一个人说,也许你不会相信,你转身离去的那一刻几乎带走了我所有生的欢乐,从那时起我感觉自己生的火把不再明亮的燃烧,只剩下一缕缕不断飘散的青烟,而那渺渺青烟便是我对你日复一日的想念与回忆。每一天我都在做着无畏的挣扎,徒劳的想要摆脱你无所不在的影响,然而你却如影随形,不过我想这样也好,免去了我忽然忘记你时所必然向我袭来的痛苦与焦虑。
      就这样瘦子变得人物不分,彻底的疯了,是他租房子的房东给他家里打了电话让他们把他接走,不然他就给收容中心打电话。瘦子从沈阳回家时,途径省城时他姐姐给我打电话说瘦子在动车上重复的说了几遍我的名字,可能是想要见我一面。那天我坐在火车站站前广场的音乐喷泉的边上等了将近一个小时,我当然知道瘦子的车几点到,我只是想提前到地方静一静捋一捋思绪,更重要的是安抚一下自己的情绪,毕竟我在这世上就瘦子这一个没有利益冲突的好哥们,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我的业务片区内有一家精神病医院,它建在一坐小山的阴面,坐南朝北,门前是一条二十多米宽的河道,两岸都是高大挺拔的白杨树,一座羊肠小桥连接着河的北岸岸,四季都有人在河的北岸钓鱼,炎炎夏日有白杨树的荫护,寒冷冬天他们穿的像北极熊一样破冰垂钓,那座精神病院的大门并不总是关闭的,每次我骑着电动车从河的北岸路过总要忍不住对着那喷了银漆的铁板大门多看两眼,大门要是开着,我就会停住车子立在桥头仔细的往里看,有时会有一两个穿着蓝白条纹病号服的病人从我的视线里一闪而过,这就更增加了我的好奇心,就像我在杨树庄观察幸福一样,幸福是近亲结婚遗传基因出了问题,他是三倍体综合征,是天生的傻,而不是精神病,而精神病有相当一部分是有过正常思维的人,只是他们后来把自己的思维搅乱了,不能从自己思想的王国里走出。
      那是一个下着小雨的下午,空气成了河水般碧绿的颜色,混合着泥土的腥味,不时有小鱼在河面上跃起,我再次路过那座精神病院时看到里面走出了三个男人,他们着装统一,都穿着蓝白条纹的衣服,中间一个同我一般高,两边的一般高,比中间的矮一头,三个人排成一排正迈着方步向我走来,三个人都背着手,步伐一致,他们每走几步就停下来互相看看然后笑一笑,就像滑稽的士兵,在他们离我十米开外的时候,我只觉得他们很有意思,但当他们离我不到十米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一种深深的恐惧,尽管他们面向我的是无邪的笑脸,东边的那一个长得还很帅,直到他们离我还有五米不到的时候我身上起了鸡皮疙瘩,出于本能我大叫一声,然后骑着电动车匆忙逃跑。我没敢向后看,我听到保安在大喊,回来,回来……自那以后我宁愿多绕五里路也不愿再从那里过,我害怕和他们交流,就像我小学的一个同学就是因为小时候在他姥姥家住,同对门的小孩说话学成了结巴。
      我害怕自己见到瘦子也会感到害怕,所以我要提前一个小时来到达站前广场等候,给自己打气,我甚至在心里自问,他可是你的发小,你最好的哥们啊,他成了神经病你就要像别人一样避开他吗,你们可是穿着开裆裤玩起来的二十多年的好哥们啊,他成了精神病你就忘记了从前,开始像一个陌生人一样厌恶他吗?之后我又在心里对自己说,我和他的友谊和感情是建立在我们共同记忆之上的,既然他已经疯了,那么那些曾经的记忆也便没了用处,他已经不是原来的他了,而我还是原来的我,他成了另一个人,虽然法律上他还叫孟岳麟,但是我已经不认识他了。这样一问一答之后我便起身离开,待把电动车的后锁打开后,我又犹豫了,不禁看了看表,点了一颗烟。当我在火车站门口看到瘦子时,我简直不相信这就是那个我最好的朋友,我脑中的瘦子一直都是气质犹豫内心火热言谈风趣的人,而眼前的这个人面容清癯,眼窝深陷,嘴唇乌紫,浑身散发着一股由内而外的悲凉之气,神神道道,嘴里有说不完的话,他的姐姐和姐夫怕他吓到别人一人揽着他的一只胳膊,好像两个劳盆架,见此情景我的心中百感交集,为之一颤。我们见面的那一个小时,瘦子刚开始的表现一切正常,他主动和我拥抱握手,我给他一颗红将,他也回了我一颗烟,看烟盒像中华,接过手才看清是人大,两个人寒暄片刻,瘦子忽然质问起我来,与其说是质问倒不如说是再一次开始了他的独白,他没来由的说道,你不断的打压我的自尊心,弱化我的自信心,使我在你的面前几乎抬不起头来,你就是这样惯于贬低别人抬高自己,而且由于上一次我们两人较量的失利,以致于我不敢不能也不愿去反驳去辩解去回击你,你太自信了,太骄傲了,因而显得过于自负,我怕伤害你。我不知道要不要打断瘦子的思路,因为他说的话与我无关,但我还是看了瘦子的姐姐一眼,那个装扮朴素的女人有点为难的把左手的食指放在嘴边示意我不要吱声。只听瘦子继续说道,然而这又应当归咎于我,我把你捧得太高了,不敢把你再次放到稍低的位置,我怕你受不了,而这样的结果就是我必须仰望你,把你奉为我的神。听瘦子这样说的时候我下意识的掏出了烟放在嘴里,刚要把打火机凑上去点着,瘦子拍着我的肩膀说道,张逢源!瘦子这一出吓了我一跳,差点把火怼到下巴上,我说,你知道我是谁?瘦子说,你傻啦,我能不知道你吗张逢源,你就是林梦娇啊!我看到瘦子的姐姐用右手指着自己的脑袋尴尬的笑了笑,从她的口型可以判断她说的词语是脑子。瘦子继续说道,娇宝,有时我感觉自己在你面前就像是一个犯错的孩子,对于你的指责几乎不敢表示哪怕是稍微一点儿的不满,不然你就会伤心,甚至不再理我,而这又是我现在最害怕的,所以面对你我几乎丧失了信心,我要在说出每一句话之前思考它是否会给你带来心灵的伤害,给我带来深深的悔意。瘦子这样说完低下了头,久久不语,我心里想着该说再见了,终于该说再见了,不曾想瘦子一把抓住我的右手捂在他的胸口说道,娇宝,趁着年华尚好,青春尚在,属于我们的时间还在跳动,一切都还来得及,我愿与你一同打开生活的桎梏,跳出罪恶的渊薮,迎接美妙生活的每一缕阳光,娇宝,同你在一起,我忘记了未来,因为你站在我的面前就是我曾希冀的完美世界,世界已至完美,我又何须庸人自扰念及明天与未来,娇宝你就原谅我吧,原谅我把,原谅我吧……瘦子这样说着,我被他捂在胸口的手并没有感受到他的心跳,我想他对我说的这些话也对别人说过,他只是在不断的反复的练习,以致于使他的语言失去情感的色彩,好像背课文一样,并不使我感动,我想他或许会在一个本子上记录着他刚才讲的这些话,经过不断的修改使之不断在丰富和饱和,最终变成了空洞而不能触动人的情感之弦的台词,矫揉造作。我曾在路边看到一个脚蹬红色高跟鞋的女人双膝跪地瘫坐在人形道上,两只手抱着手机打电话,烫过的头发一直耷拉到地上,在五月的阳光下哭的一塌糊涂,她身边三四米的地方有一条石凳,我也曾在同经理开着小货车送货的路上看到一个失去双腿的残疾人在路边唱歌,他声嘶力竭的唱着,回首天已黄昏,有谁在乎我,唱到这里就结束了,没有下一句,那个痛哭的女人和那个长了半句歌的男人令我感动,瘦子演讲稿般的表白不过是他无处排遣的道德似的自我感动的残渣,并且有着不甘心的成分,徒有其表,不能感动我。路过的人向我们这边投来异样的目光,我知道他们在想什么
      我本以为瘦子会成为阿里萨或是盖茨比一样的情种,不曾想他更痴情,我没有理由去批评他,他没有错,我只是气氛他自我调节的能力里这么差。我骑着电车走的很慢,一路上几乎把二十多年所经历的人与事都回忆了一边,我以为我可以想到很多人与事,实际上却很少,小学时候的回忆几乎是真空的,然后我开始想三年前我认识谁,五年前我认识谁,十年前我认识谁,结果我自己也不信,竟然连谁打过我,我揍过谁,长什么样,姓什么都忘得差不多了,更别提吃过的饭喝过的酒吹过的牛。我想到之前参加一高中同学的婚礼,同学滔滔不绝的给我讲一个我大约有一点儿模糊印象的人,说他如何发财如何有本事,我当时就想对他说,哦,那个人么,和我没有关系,我关心的是你,你只要让我知道一些关于你的事情就好了,我不想听他们的事情。但是我怕提出这样的要求后同学会变得无话可说,所以只好耐着性子听他讲完。有些人也许会在我的人生的某一段时间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却不会留在我的记忆里,以为,也许三年,也许五年,也许十年,他们终将像烟囱里的浓烟慢慢的吹散在离烟囱不远的地方那样在我的记忆之中消隐,变成一种难以修复的记忆的空缺。相反真正触动我记忆的人,会被我潜意识的收藏,不因盛世或者流年的变迁而有所褒贬,那种感觉概括起来或者就是,岁月向前,你变或不变都没有关系,因为你在我心中的形象已经在我的记忆中定格,我是因为先前的你承认了现在的你,你既然没有像偶尔的擦伤那样被小心对待后很快忘记,那就说明已经像一块疤一样被我铭记于心,当然这种记忆是好的,就像之前,就像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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