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天地卦师,结姻而生,测天地气运,集百代之大成,挽狂澜于乱世,天命孤绝,六亲淡薄,睹至亲亡,可窥天机。(《何家家谱卷首》)
于是,第二天盛爻推开门的时候,何欢依旧保持着前一天的姿势跪坐在外祖的床前,一动不动。
也多亏盛爻不靠谱了一辈子的老爹,他在战场上认识了何欢他爹这样一个靠谱的人,好歹混到人家里挂了个外门弟子的名号,虽说后来自己走歪了路让人撵走了,这才结下了这桩因果。
这样,何欢被颤抖着扶起来的时候,不至于无枝可依。
抖得快要花落人亡的何欢想着,真好,好歹还有一个不是特别靠谱的盛爻。
靠着他们拿出来的簪子,老头子和盛爻在东省也算安下了家,只是坐吃山空,少不了靠上不得台面的技能谋生度日。
终于有一天,老爹丢了,不知道在世界哪个角落漂泊浪荡,偶尔寄回来点东西,还都是惊世骇俗牢底坐穿那种。
于是无根的野草盛爻,靠着自己的求生意志,在茫茫一个东省,艰难的活着。
相识的人,只有一个何欢,潜意识里,她直到自己欠她很多很多,却不知道为什么。
何欢自小不爱言语,太过厚重的悲伤积攒久了,连拿出来为外人道也,都是一场惊天动地的浩劫。
昨夜雷暴大作,她的胸口突然火烧一样的痛,本能的就想往何欢的方向跑去,然而刚下了床,就昏死在那。
等她清醒的来到何欢面前的时候,才发现她保持着跪在陈先生床前的姿势,一动不动。
任凭盛爻怎么挪动她,她都只是死死张大眼睛,靠在盛爻怀里。
“扶灵,回乡。”
这是之后三年里,何欢说过的最后四个字。
盛爻和她一样一无所措。
她这辈子开口说的第一句话不是爸爸妈妈,是老头子硬逼着她背的《周易》,从她能不称之为一个累赘开始,就基本上跟着老头子干的事倒斗的营生,在去北城天街之前和之后,她这辈子接触最多的活人都只有三个,老头子,陈先生,何欢。
现在三个人里,一个不知所踪,一个驾鹤西归,唯一一个在眼前能捏住还热乎的,却只管喘气再不管其他的了。
苦思冥想一阵之后,盛爻决定先给何欢弄点吃的。
这世上没有什么问题是食物不能解决的,如果有,就吃一堆好吃的食物。
墓葬和丧仪老头子也没少跟她叨咕,连带着赶尸一脉的许多手艺都是她平日的经济来源,于是,基本上没什么行李的两个姑娘,请了两个月的假,扶灵回乡。
邦妮十一岁,盛爻十四岁,本来她们应该和其他小姑娘一样,穿漂亮衣服,喝奶茶,追爱豆,写写作业,刷刷题的,但是,足够明智送她们上学的长辈们,大概也没有料到,自己赶不上她们的及笄之礼。
当然,盛爻她们家不靠谱的老头子除外。
她们就此做下了一个改变一生的决定。
不知道如果何欢的外祖是不是真的在弥留之际看到了什么,不过,就是这样一趟旅程,让这两个姑娘,离别的女孩所厌弃的生活越来越远。
你把一滴水滴入快满的盆里,可能不会有任何效果,但如果日积月累,这盆水迟早会倾覆开来。人生的轨迹,大概也就是这样慢慢分叉的。
都说风起于青萍之末,似乎确有些道理。虽然盛爻并不确然知道,她们这趟旅行发生了什么,然而,接下来的三年里,她没听过何欢开一次口。
而她胸口和盛爻一样的那朵彼岸花,则一日日疯狂的生长起来。
盛爻的也一样,何欢无数次封印压制,全然无果。
在何欢还能张嘴说话的时候,盛爻都没能问出这个纹身的来历,现在,更是别想知道了。
想起何欢看着那个烧伤的小姑娘时的表情,盛爻知道,她不会害自己的。
三年里,何欢成绩平平,高难成低不就,人际交往只有盛爻,乃至于多年后同学聚会的时候,根本没人想起何欢这样一个人物。
大概不是所有人的高中都要活的血色横流,狗血和鸡血一盆接一盆。
至于盛爻,虽然她不是什么细腻的姑娘,却也知道该想个办法解了何欢的症状,然而几次无果,她也就采用了老头子的办法,顺其自然了。
直到高考前三个月的时候,她们的日子都平淡而自然的过着。
托何欢那笔大到无法估量的遗产的福,盛爻彻底摆脱了自己靠先人救济过活的日子,顺顺当当去上了两天学。
不过她对历史和周易详熟却离经叛道的解释让老师很是头疼。
日子在慢慢习惯中趋于平静,只是盛爻粗大的内心也近乎迟钝的发现何欢的不对劲——
她几乎整宿不睡觉,但是盛爻来的时候会敏锐的闭上眼睛,开始还有几次被盛爻发现,到最后,就难以察觉了。
她从不进厨房,但是盛爻做菜到一半发现盐没了,走到客厅,一定会在茶几上看见盐袋子。
下雨忘收衣服是不可能发生的,赶不上公交也是不可能的,甚至何欢出现过的区域有人丢东西都是不可能的。
她的的灵力似乎得到了控制,但却以一种极其恐怖的速度增长起来。
直到某一天,盛爻发现何欢丢了。
她们回来之后就没在何欢外祖的老房子里住过,于是盛爻的脑子好不容易敏锐了一回,指点她跑回了老房子。
房门没有锁,或者说,在盛爻到来的时候,锁自动开了。
久不住人的房子里积了很厚一层灰,地上有一串极轻的脚印,在这个阴暗逼仄的空间里延伸到外祖临走时待过的屋子。
屋里的家具还保持着主人临走时的姿态,只是,现在破败的场面让他们看上去有些阴森。
盛爻轻巧的走到外祖的卧室,门扉紧锁。
她轻轻敲门,“小欢子,你在里面不,别吓你姐姐我。”
没有反应。
她又轻轻敲门,门反锁上了。
她怒了,砸门,“小欢子,闹归闹,你别得寸进尺啊!”
良久无声。
然后,在盛爻要暴力破门之前,门自己打开了。
何欢跪坐在外祖待过得床边,乌黑的长发铺了一地,和她的长裙一起,像一朵盛开的黑色花朵,从她跪坐的位置,一直狠狠扎进不知名的深处。
她的眼睛空洞的望着前方,小小的窗户里斜射出两道光线,灰尘欢快的起舞。
她就像一幅文艺复兴之前的壁画,光影分明,遥不可及。
高光聚集在她的眼和鼻子,她身体的其他部分都一点点暗下去,直至虚无。
她身上的白色曼陀罗华从胸口蔓延开来,层层叠叠,枝缠蔓绕。
有一种力量牵引着盛爻,她走过去,跪在何欢对面。
她们伸出食指,在空中相触,然后盛爻的身上炸开一朵朵血色的曼珠沙华,像盘结的血管,在她的全身蔓延。
光影交叠,她们的头顶仅存一线天光,红与黑像是同根连枝的一颗树,蔓延的裙摆延伸到不知名的黑暗。
像是两只天鹅,极为对称的面对彼此,连心脏都处在一个频率上,彼此纠缠。
命运的藤蔓像是来自地狱的触手,爬满她们的身体,想把她们拽入无边的黑暗之中。
然而她们不会倒下,因为,在盛开之前,她们也曾是无人理会的野草,爆发出惊人的生命力,才能开出如此妖冶的花。
盛爻突然觉得有些窒息,她的力量在顺着相触的手流向邦妮,又被邦妮全数返还。
压抑了很久,她们才从那副油画一样的环境里挣脱开来。
然后盛爻直接提起何欢的脖领子,把她拎了出去。
真是一点艺术情趣都没有。
何欢的裙子摇曳着,她人在空中半漂浮着,离开老宅很久,才重归地面。
中世纪的欧洲妇女多半是这样出席葬礼的,如果加一顶头纱。
盛爻觉得何欢需要一个心理医生。
何欢应该是不反对的,因为盛爻还是能在抽屉里看到足够数量的现金。就像每次她缺钱买菜一样。
年少时匆匆一眼,并未留心,谁知此后,你扰乱我的诸天星宫,强行闯入我的命格?
那天也是在薰衣草的氛围中,两双眼睛慢慢相遇,一双洞彻生命,一双洞彻时间。
他是光中安魂引渡的使者,她是影中传音送信的玄鸟。
光与影,一清二白。
那熟悉的薰衣草的香味,慢慢穿透时间,成为另一种邦妮钟爱的气味。
只是这气味中,混杂了小笼包的气味,邦妮突然觉得自己真的饿了。
她是怎么变成全南城最好的灵媒何邦妮的呢?
大概这世上没有不能好转的伤痛,因为时间会让人们麻木的习惯一切。
所以小时候的何欢走了出来,长大的何欢遵从了外祖的遗志,送他和父亲各自归宗,然后任记忆和灵魂纠缠着她,放任自己的灵力增长与吞噬自己。
真好,盛爻把她拎到安倱面前的时候,她想,还好,这世上还剩一个盛爻呢。
那个号称神父的男人啊,他的师傅救了她,他也一样。
甚至他身上也有那股陈皮的味道,熟的过头的百年陈皮。
或者,他真的是她们的救赎。
反正她生命中,最为平淡却正常的几年,都来自于那次咨询,盛爻也因此能放任她一个人奔赴大学,然后消失在茫茫的林海雪原之中。
如果不是后来的故事,她或许会像这世上的许多白领一样,碌碌一生,孑然独立,或者遇到一个不好不坏的人,过上一小段幸福的日子,然后,目送他远去。
可惜,命运的眼紧盯着她的脊梁,她怎么都锁不住自己全部的灵力,想靠自己生活又近乎举步维艰。
在受够了烦人的老板之后,她决定干错做个卦师赚钱。
然而举个小幡,有求必应的骗子太多,她又年纪太轻更像个骗子。
为了彻底割断她和过去的联系,她把何欢也留给了时间慢慢麻木。
何家和陈家只剩她一个人,天下的卦师除了骗子都不为人所知,趁着《吸血鬼日记》大热,邦妮贝内特的灵媒店,自然火爆全城。
她其实更喜欢西式的女巫法式,所以极擅草药。
大概是和安倱学的,她也会在面对不同的客人时点燃不同的香料,效果通常很好。
烟雾朦胧,人们更容易进入一种模糊的精神状态,从而更容易推测,也更容易解决问题。
邦妮喜欢檀香,但大多数人不喜欢在吉普赛灵媒那购买佛珠,所以她还是最常使用陈皮。
大概草药会被她的意念改变一些性质,陈皮在她那总能引发强大的生命力,就像,那个带着陈皮气味的小哥哥一样。
薰衣草也可以安神,但量控制不好就会很容易刺鼻。
至于,小笼包嘛,美味又止饿,居家旅游必备之佳品啊。
等一下,小笼包?
店里怎么会有……
她强忍着扑上去的冲动,爆发出一阵完全不属于神婆邦妮的咆哮,全无优雅和神秘的气质。
“林!语!我说了多少次,不!要!把东西带到我的店里来吃?!”
那个人温润的目光下,多少女生曾在面前像绵羊一样安静,只有神婆邦妮会一秒钟变泼妇。
“你个白日做梦的大尾巴狼,我说过多少次没有预约不许踏进我的店?!”
一盒薰衣草飞了过来。
“半个月前我预约了每天两个小时的。”
薰衣草被接下了。
“那是我给你安排的预约吗?!你不光诈赌还诓骗我助理你好意思吗?!”
三彩马,有点贵啊,不管了,飞出去再说,反正盛爻还能挖。
“愿赌服输是做人的基本准则!”
这个可以拿回去不,唐三彩现在市价还不错啊。
“我去你的愿赌服输!我说了多少次咱俩姻缘线是断的断的好吗?!你是听不懂人话还是怎么样啊!”
这是啥?看上去分量还不错,方方正正的,砸人应该挺爽的啊,扔了!
“希尔顿三星,1605。”
这个没地方接啊,不管了,躲过去再说。
邦妮的攻势乱了,脸上有些不正常的绯红。
打虎要趁势猛攻,林语低头从口袋里拿出一只青草编的鸟,极为大尾巴狼的在邦妮面前显摆着。
然而在他能说出邦妮会疯掉的那几个字之前,却闻到了空气中一些不同寻常的气味。
刚刚摔下来的盒子,在地面上缓缓的裂开了,里面一个瓶子滚了出来,殷红的血液,还带着人的体温,潺潺流淌,在那块天鹅绒地垫上,分外刺目。
“哟,你这送人东西现在都流行这么别致的吗?”邦妮飞速的平静了心情,趁势抢过那只带着陈皮味道的小鸟,立刻恢复了冷嘲热讽的本质。
不是我拿进来的,本来就在你桌子上,我还以为你最近转去研究黑巫术了。”林语一如既往的关怀着。
事情有些不对劲了,邦妮想问问助理,今天为什么没有访客记录,却突然想起,助理请了一个月的假回老家了。
她抬手,想算清因果线,却只看到一片迷雾。
她努力的探清那片迷雾,却发现全身火烧一样的疼,什么都找不到。
然而这东西究竟什么时候进来的,总要有个印象吧?
没有,一点也没有,她突然慌了。
抬手想把手机拿过来,却发现手机在远处的桌子上纹丝不动。
她身上的曼陀罗华慢慢隐去,深深地藏在皮肤下面。
在花朵完全褪去之前,她突然感知到了那些血的来源,然后,开始不住地颤抖。
她用尽全力捏紧手腕上的檀木手钏,恐惧和无力一同袭来,几乎让她不能承受。
林语把电话拿给她,给盛爻留了个言,她就缓缓地瘫在了林语的怀里。
(二)何欢[2/2页]